05.31 三姐弟疑噴泉池內觸電身亡 律師分析物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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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姐弟疑喷泉池内触电身亡 律师分析物业责任

央廣網福清5月2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福建省福清市一個小區前天下午發生一起疑似3名外來務工人員兒童在小區景觀水池內嬉戲觸電身亡的事件。暑假即將來臨,給大家哪些安全提示?

目擊者劉女士說,那天下午17點左右,她準備出門,剛到樓下就有人告訴她有3個孩子在水池裡觸電了。來不及多想,她和附近另一名業主用木棍將3名兒童從水池內挑了出來。這時物業工作人員也聞訊而來,第一時間撥打了120,急救人員趕到後,立即對3名兒童進行緊急搶救,並送往福清市醫院。

因事發突然,到場人員均無法確認3名兒童的身份。於是,各類尋找孩子家屬的信息在小區業主群以及其他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傳開。多方信息傳播下,住在小區的孩子家長才得知情況,趕到醫院。但令人遺憾的是,經過1個多小時的搶救,終究沒能將3個孩子的生命挽救回來。

一位自稱是小孩姑姑的女士告訴記者,孩子一家是江西人,父母都在福清創業打工,是小區裡的租戶。遇難的女孩10歲,是2名男孩的姐姐,2名男孩分別為8歲和9歲。當天,三個孩子在另一位親戚家姐姐的帶領下,下樓玩耍。只是後來,三個孩子不知為何跑到水池邊玩耍,不幸發生了觸電事故。

小區物業稱水池沒有問題,但目前已經封閉。對於事故原因,當地公安機關已經介入,待進一步調查確認。事情發生後,不少市民網友在表達悲傷惋惜之時,也呼籲物業要做好監管。這類噴泉和景觀水池,以及露天狀態下的一些帶電設施,比如變電站、路燈、草叢裡的景觀燈都有因維護不當而漏電的風險,容易引發傷亡事故,物業應該及時設立警示標誌。與此同時,家長也應對未成年人盡到監護職責,告誡孩子此處不宜玩耍。

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將三個孩子的性命瞬間奪走,令人心痛不已。事實上,類似的事情在全國各地都時有發生。記者調查發現,這些景觀水池不同於一般的遊樂場所,由於噴泉、燈光等設計需要用電,存在較大的觸電風險。一些噴泉的壓強很大,人體被水柱衝擊也有可能受傷。同時,類似的水景用電設施在配電設計時,都是要參照噴水池的設計要求標準進行。按照《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要求,對於允許人進入的噴水池,應採取安全特低電壓供電,交流電壓不應大於12伏;不允許人進入的噴水池,可採取交流電壓不大於50伏的安全特低電壓供電。

採訪中,福建閩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建景告訴記者,物業對小區內的這些景觀水池或噴泉負有監管維護義務,物業工作人員應採取住戶須知、警戒線、警示牌、護欄等方式,限制小區住戶進入,並對相關設施做好日常維護和檢修。若發生類似事件,便是物業沒有履行責任到位,屬於物業侵權責任行為,從民事方面而言,物業違約,在民事責任上要承擔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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