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問我何時歸故里
我也輕聲地問自己
不是在此時不知在何時
我想大約會是在冬季
冬天,適合懷念,
老歌,故人,舊時光,
旋著呼呼的熱氣湧上來,
燻得眼角泛紅,撓得心缺了個口。
愛而不得,是種怎樣的體驗?
大概是: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因為,有的人,只多看了一眼,
就戀了一輩子。
一首《大約在冬季》,
唱的是王祖賢與齊秦的愛情,
也唱醒了多少人的心酸和回憶:
真遺憾,多年後身邊站的人不是你。
每個人,都曾深愛過另一個人吧,
小心翼翼觸碰,奮不顧身追逐,
忍受漫長離別,期待每一次相逢,
那時的瘋狂,如同飛蛾撲火。
只是,有的人註定有緣無份,
愛情最大的遺憾是,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後。
01 他們的故事,都在歌裡
輕輕的我將離開你
請將眼角的淚拭去
漫漫長夜裡,未來日子裡
親愛的你別為我哭泣
三毛說:那些因為緣分而來的東西,
終有緣盡而別的時候。
就像王祖賢和齊秦。
1986年,齊秦26歲,
早憑一首《狼》名聲大噪,
那個年代,歌手唱而優則演,
於是齊秦有了第一部電影《芳草碧連天》,
選女主角的時候,
他一眼就看上了19歲的王祖賢,
青春逼人,美得不染纖塵。
但兩人的初見,實在不夠浪漫,
齊秦去機場接王祖賢,
一見面就把一束花環套人脖子上,
王祖賢氣得說了句:“我最討厭花了”
一旁的齊秦尷尬不已。
拍戲後,矛盾也越來越多,
大家看男女主之間總僵著也不好,
就讓齊秦去教王祖賢唱歌,
音樂緩和了他們的關係。
但兩人真正在一起,卻緣於一個醉後的吻,
有次齊秦喝醉了,藉著酒勁吻了王祖賢,
“這在平時是肯定不敢的,原來以為她會躲開,
沒想到她也抱住了我,兩個人就這樣吻在一起。”
一個才華橫溢,一個風華絕代,
男才女貌,絕配。
為了事業,熱戀中的兩人,
經常聚少離多,飽受相思之苦。
1987年的一天,
齊秦看著身旁小憩的王祖賢,
心中愛意洶湧,眼前浮現著每一次分別,
惆悵與甜蜜交織,靈感噴薄而出,
不到15分鐘,就創作出了《大約在冬季》。
離愁和不捨,隨著輕柔的旋律娓娓道來,
也戳中了很多人的淚點。
如此濃烈的深情,
讓旁觀者和當事人都以為,
這段愛情,定會長長久久,
奈何,世事難料。
金童玉女,漸行漸遠,
1990年,兩人黯然分手。
6年後,男未婚女未嫁,
齊秦借《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再度表白,
“你的柔情似水,幾度讓我愛得沉醉,
毫無保留,不知道後悔。”
其中的思念,傾瀉而出。
遠方的王祖賢,聽到了這首歌,
感動得熱淚盈眶,愛意重燃,
不久後,兩人複合。
再次攜手出現在大眾面前,
王祖賢吐露心聲,
“我的做事態度是不管對錯,我都嘗試。
錯了,我承認。
有三年沒有公開露面,這段時間感謝男朋友齊秦...... ”
語未竟,早淚盈於睫,
一向寡言的齊秦,緊緊握住女友的手,
當眾示愛:愛王祖賢不只這一生,而是三輩子!
世人都以為,至此,
這段糾纏了十幾年的愛情,該圓滿了。
然而,事與願違,
2000年,兩人正在準備結婚,
又出了齊秦私生子一事,
王祖賢疲於應對,黯然神傷,
最後選擇離開,再次遠走加拿大。
從此,他們一別兩寬,天各一方。
徐志摩說: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有多少人是幸,又有多少人自嘲命運弄人。
32年後,重聽《大約在冬季》,
才明白:有些人,錯過了就是一輩子。
02 曾遇到了一個人,為了相聚,可以分離
前方的路雖然太悽迷
請在笑容裡為我祝福
雖然迎著風雖然下著雨
我在風雨之中念著你
你有多久沒見到TA了?
1周,1個月,3個月,還是一年,
心底的思念,猶如荒草逢春,
早已蔓延到天際了吧。
愛情裡,最大的心酸莫過於,
相愛的兩人,被迫分隔兩地。
從此,就像和手機談了戀愛,
所有的悲歡都在那小小的屏幕裡。
異地戀,最無奈的是:
當你需要傘時,我卻不能給你送去;
當你生病時,只能在電話這頭心疼著急;
當你哭泣時,我連一個擁抱都給不了;
……
那深深的無力感,永遠忘不了,
也曾想過放棄,那句“我們分開吧”,
打了很多次,但從未發出去。
因為,你是那個我願意為了相聚,
而忍受這漫長分離的人啊。
因為愛,一切堅持都有了力量,
無數個日夜的忍耐,只為那一刻相逢。
你飛奔而來,我張開雙臂迎接,
哪管別人怎麼看,此刻只想擁你入懷;
相聚短暫,分別在即,
好想說別走了,可開口卻成了,
“我們下個月見。”
火車越開越遠,你在窗外跟著跑了很久;
車票積攢了厚厚一沓,
那是我們相愛的證據;
有時,也會收到突如其來的驚喜,
你從幾千公里外,忽然來到眼前。
人這一生,
要有那麼一次奮不顧身,
翻山越嶺去愛一個人。
03 後來,我們彼此走失,再見的每個人,都像你
沒有你的日子裡
我會更加珍惜自己
沒有我的歲月裡
你要保重你自己
曾以為愛可以排除萬難,
可萬難過後,又有萬難,
而我們就這樣在人海走散。
直到某天,無端想起一個人,
TA曾讓你對明天有所期許,
但是卻完全沒有出現在你的明天裡。
@道阻且長阿:高中畢業,異地戀。大學畢業,異國戀。相識相知相愛八年,2016年3月16日。我參加了他的婚禮,整個過程我都笑得很得體,像個好朋友的模樣。直到,婚禮結束,坐朋友的車回公司,在收音機裡聽到這首歌……突然,淚流滿面,我知道,他再也不是我的了……他結婚那天我真的失戀了。
@六六七七3:這是和他分手的時候,他給我唱的最後一首歌。從那以後,再也沒有聯繫過,我想,能給他最好的禮物就是不打擾,他教會我去愛,可是隻有他,我才會去愛,沒有他,我也沒有了愛的能力。約在冬季,我等了6個冬季了,能我再也等不到他回來了,想最好的你幸福,便也幸福。
對不起,我還沒有忘記你,
所以請你一定要比我幸福。
我很喜歡你,
可是好像只能到這裡。
04 如果有來生,我一定不會再放手
此生,我們就這樣了吧,
當初許下的諾言,
就讓它隨風而去,
往後的每一個冬季,
再不必翹首相盼。
我將在遠處默默祝福你,
“沒有我的歲月裡,你要保重你自己。”
假如,假如還有來生,
我一定會緊緊抓住你的手。
胡適說:
“醉過才知酒濃,愛過才知情重。
你不能做我的詩,正如我不能做你的夢。”
有時,遺憾也是一種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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