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東莞打造調裁審“三位一體”:讓勞動者及時維權


東莞打造調裁審“三位一體”:讓勞動者及時維權

橋頭法庭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站揭牌 王豔/攝影


東莞打造調裁審“三位一體”:讓勞動者及時維權

大朗法庭內調解員參與調解 胡博文/攝

  南方工報訊(全媒體記者王豔 通訊員蔣周 袁小燕 黃彩華)號稱“世界工廠”的東莞,勞動爭議案件年均收案數均在1萬宗以上,居全國前列。遇到勞動爭議問題時,不少當事人在面對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勞動仲裁後又出現對方拖延或拒不履行裁決的情況時,只能選擇起訴至法院。如何讓勞動者儘快拿到工資、工傷待遇得到及時有效賠付 ,構建和諧的用工環境成為東莞法院、人社、工會等有關部門和組織的重要課題。

  2019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市總工會等多單位合力建設勞動人事爭議調裁審一體化工作機制,對仲裁時效、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計算基數等問題作出統一的裁審標準,共同打造以訴調對接為主,調解、仲裁、審判“三位一體”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平臺,讓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在調解仲裁階段化解,構建了東莞和諧勞動關係。

  2天化解44名工人欠薪糾紛

  2019年12月9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訴調對接工作室工作人員收到一則勞動監察動態,大朗鎮洋烏村一家五金有限公司拖欠了44名工人2019年9月至11月的工資,約50萬元。該公司老闆表示,工廠一直虧損,自己無力支付工資。當天,勞動監察員與該村勞動服務站工作人員組織公司老闆、房東、工人一同協商,初步商議由房東在當月10日下午先墊付60%工資,約30萬元,剩餘40%工資由工人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律途徑追討。隨後,勞動監察員向大朗法庭通報了上述情況。大朗法庭獲悉後,派出工作人員與勞動監察員迅速商定安撫工人及解決欠薪的初步方案。

  12月10日,大朗法庭派出調解員周鈺傳和胡博文,前往洋烏村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在法庭給予法律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經調解員、勞動監察員、村委會幹部、村勞動服務站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協調,該公司老闆同意定期歸還房東墊付的工資,答應設法再籌集部分款項發放工資,剩餘部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將於2020年4月30日前全部付清。對於付款方式及終止勞動關係相關補償事項,調解團隊提請法庭予以司法確認,無須工人們再走冗長的勞動仲裁和訴訟程序。

  當天傍晚,大朗法庭負責訴調對接工作的法官為勞資雙方當事人審查了調解協議,並出具了司法確認裁定書。根據有關司法確認的規定,當事人無須繳納訴訟費用。當晚8點,工人們收到約定的首期工資款項,平靜有序地離開。這起勞動爭議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調裁審一體化實行專人對接

  法院能如此快捷地介入勞動爭議案件得益於東莞構建了勞動人事爭議調裁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了勞動爭議裁審標準統一、裁審程序有效銜接的制度,實現了全市勞動爭議裁審銜接工作機制完善順暢的運轉。

  據瞭解,2019年5月5日,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兩級人民法院聯合舉辦了裁審銜接工作座談會,形成了《勞動爭議裁審銜接工作座談會議紀要》,並於2019年10月10日正式下發執行。2019年8月15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簽訂《構建勞動人事爭議調裁審一體化工作機制》。在東莞全市33個鎮街(園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與其對應的管轄法庭建立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各人社分局與各人民法庭構建聯動化解群體性事件工作機制,將村級調解員納入特邀調解員範圍。同時,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各人民法庭與轄區仲裁庭分別建立勞動爭議裁審銜接機制,各仲裁庭與人民法庭明確雙方具體負責人和聯絡人,並對委託調解、案件調閱、案件通報、文書共享、裁審標準、生效文書主動移送執行、財產保全等具體銜接事項工作流程進行明確,實現仲裁庭與人民法庭的無縫對接。

  “通過構建上述工作機制,全市共同打造以訴調對接為主,調解、仲裁、審判‘三位一體’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平臺,將更多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通過調解方式化解,真正實現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裁審標準一致,減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起訴到法院的訴訟案件數量,促進提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權威和社會公信力,維護東莞的社會和諧穩定。”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何柱堅介紹,該機制的效果明顯,僅2019年1-9月,東莞全市法院新收勞動爭議案件6018件,結案4774件;全市兩級勞動人事仲裁機構收案共計1.56萬多宗,收案數基本相當於去年整年收案數,同比上升29.52%,結案1.22萬多宗。

  “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案件,裁決結果將與法院判決結果一樣,當事人拿到裁決結果後,沒必要再去法院起訴,增加訴累。”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庭長陸海忠表示,法院跟勞動監察部門聯手,提前及時介入洋烏村欠薪糾紛,再通過司法確認的方式,一次性解決勞資雙方以及房東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化解糾紛快速、高效、成本低,可以說,是以最小的社會資源消耗,最大程度地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

  終局裁決縮短工傷職工維權時間

  2019年5月, 東莞市某塑膠製品有限公司職工蘇某在工作期間右手被機器壓傷,向鑑定機構申請了勞動能力鑑定。他本想等結果出來後再和用人單位商討賠償問題,不料 ,7月底因急病去世,其家屬擔心用人單位不認賬,便到東莞橋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申訴。隨後,橋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向橋頭法庭申請調派調解員進行調解。

  調解員在聽取當事人意見後,瞭解到用人單位並非不願賠償,而是希望等鑑定結果出來後再計算賠償數額,但蘇某家人因生活困難又急需獲得賠償。在此情況下,調解員先動員用人單位向家屬支付蘇某工資1萬多元,幫助其渡過眼前難關,然後等待鑑定結果出來後馬上再次組織雙方調解,指導雙方核准賠償數額,及時釋除雙方疑慮,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因工傷引發的勞動爭議,一直是勞動者維權的熱點所在,而東莞構建的調裁審一體化工作機制,實現工傷待遇案件全部由仲裁機構作出終局裁決,大大降低了勞動者的維權成本。2019年12月20日,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了2019年全體會議,東莞市委政法委、市委組織部、市總工會等該市仲裁委19個成員單位的全體委員參加了會議。會議討論並表決通過了《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終局裁決工作指引〈試行〉》,規範全市終局裁決案件處理,提高仲裁終局裁決案件比例,依法高效處理勞動人事爭議。

  “這標誌著我市仲裁機構對因工傷引發勞動爭議的案件將統一實行終局裁決,這不僅有助於提高終局裁決率,而且將大幅減少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仲裁案件,並相應縮短工傷職工的維權時間。”何柱堅表示,工傷職工不必走完全部程序,就可以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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