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陝西出臺《辦法》擬定明年試行天然氣管輸價格實行同網同價

本報訊(記者 周生來)12月3日,記者從陝西省發改委獲悉,為實現天然氣價格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目標,為加強陝西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和城鎮燃氣配氣價格管理,提高定價科學性、合理性和透明度,擬定於2020年1月25日起,實施《陝西省天然氣管道運輸和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陝西出臺《辦法》擬定明年試行天然氣管輸價格實行同網同價

根據《辦法》,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將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制定,即通過核定管道運輸企業的准許成本,監管准許收益,考慮稅收等因素確定年度准許總收入,核定管輸價格。價格主管部門核定企業年度准許總收入後,根據管網結構、輸氣流向等實際情況,具體確定管輸價格形式,可實行同網同價,也可按距離或區域確定價格。

其中,實行同網同價的,管輸價格按照管道運輸企業年度准許總收入除以年度管道運輸氣量計算確定;按距離或區域確定價格的,管道運價率按管道運輸企業年度准許總收入除以年度總週轉量計算確定。

同時,將加快建立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當上遊天然氣價格調整時,終端用戶銷售價格可相應同向調整。天然氣終端用戶銷售價格由購氣價格和配氣價格組成。多氣源供氣時,購氣價格按不同氣源購氣價格加權平均確定。

據瞭解,本辦法所稱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是指天然氣管道運輸經營企業,通過陝西省內短途管道向天然氣經營企業或者用戶提供管道輸氣服務的價格(包括煤制氣、煤層氣管輸價格)。配氣價格是指天然氣經營企業通過城鎮燃氣管網向用戶提供天然氣配送服務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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