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匯商所”業務人員,紅山警方喊你來退贓!


“匯商所”業務人員,紅山警方喊你來退贓!


關於敦促北京匯商金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匯商所)業務人員退繳非法所得的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偵辦的北京匯商金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馬洪星、馬洪宇涉嫌集資詐騙一案已於2019年4月23日立案偵查,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洪星、馬洪宇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紅山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公司主要負責人鄭彬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紅山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為依法懲治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維護國家金融秩序,保護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參與北京匯商金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的非法集資行為人,包括部門主管、業務經理、業務員以及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人員,自本通告發布起至2020年1月10日止,應將自己在該公司工作期間的工資、提成、獎金等贓款全額退繳至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指定賬戶(備註退款人姓名),退款後將退款憑證截圖、退款人的姓名、手機號碼、職位等信息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

  及時退還上述贓款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凡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不主張權利,後果自負;拒絕不退還贓款的,公安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辦案民警:劉警官、侯警官

  聯繫電話:0476-8663110、15904761226

  附:

  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指定賬戶

  戶 名: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

  賬 號:4001 7012 2000 0000 0021 06

  開戶行:赤峰市紅山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財稅大廳分社


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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