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和父母在一個宅基地的戶口裡面,能不能分戶?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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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母在一個宅基地的戶口裡面,能不能分戶?該怎麼處理?

想題主描述的那樣,獨生子女和父母在一個戶口裡,還是共用一個宅基地,是不能進行分戶的。如果是在10年前的話,可能還有操作的餘地,但是現在基本是沒有分戶的可能了。

我沒理解錯的話,題主是想將自己的戶口分出來之後在向村委會宅基地。因為除了申請宅基地,是否分戶沒什麼其他的用處的。但是現在現行的戶籍政策裡,獨生子女是不能分戶。如果您還有其他的兄弟姐妹,那麼可以進行分戶,但是必須有一個子女的戶口和父母在一起。也就是說,如果你有一個兄弟,那麼你們兩個只能分出去一個戶口。而且,分出去的這個戶口是否能夠申請宅基地,還需要看村集體的宅基地情況的。可以說,現行的一戶一宅的政策和現行的戶籍制度是相輔相成的。

除此之外,不同地方對於分戶也是有著不同的要求的。比如說,除現有正在使用的宅基地,還需要有一塊宅基地才能分戶。這種情況下只能是先向村委會申請受讓一塊宅基地,在受讓成功之後在申請分戶。但是這樣做也是有矛盾的地方,未分戶就受讓其他的宅基地,這不屬於“一戶多宅”了嗎?所以說現在有的地方的分戶制度有些自相矛盾。

還有的情況是雖然分戶了,但是村裡沒有多餘的宅基地了,申請也不會批准。怎麼辦?只能等有退出宅基地的在申請、受讓。或者是申請宅基地路已經走不通,只能是申請原址翻建二層樓,增加建築物面積的方法來解決;還有的是原有的宅基地面積比較大,已經滿足現有家庭所有人口的居住需求。此時就算是已經分戶了,村委會也不會批准您的宅基地申請。

所以,現在之所以對分戶控制的較為嚴格,就是要嚴格的執行一戶一宅的政策以及保護有限的宅基地數量,減少土地的浪費。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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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可以,可以!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和父母在同一個戶口裡,只要符合分戶的條件,現在可以分戶了。

對於這個問題,是筆者特於昨天專門問過警察叔叔,又結合正在農村鄉鎮從事的村建國土工作,慎重作出的答覆。

不可否認,對於這個問題,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難以實現,要麼是子女結婚成家自己有一家人,要麼是其他特殊原因才能分戶;且操作起來很困難,也正如一些頭條網友回覆的那樣,國土部門的要求是先分戶後分房,而公安部分的要求又是先分房後分戶,二者之間互為前置條件,互相鉗制,使得分房分戶非常困難。

那麼具體該如何操作呢,幫人幫到底,有必要作一簡要介紹,以期能幫助更多的人。

第一步:分房

(一)明確分房的條件:(1)如父母健在,需是成年子女(年滿18週歲)。(2)準確分出來的房屋應具備獨立使用的功能(獨立房間,有門進入,具體以國土所的要求為準,大多數農房都能實現)。

(二)按程序向當地國土所申請分房,這裡面可能涉及分房協議、欲分房屋的重新測繪等工作,以及提供相關證件,需分房戶積極配合。

(三)領取分房後新的產權證,分房工作大功告成。當然,房屋產權證辦理的相關費用該由分房的當事人按規定繳納。

第二步:分戶

因房屋已分開,分戶就相對簡單,只需根據當地派出所的相關要求辦理即可。需要提供的主要材料有新戶主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戶口本及複印件、村委會證明、個人申請等。只要資料齊全,幾天就可辦好。

這是政策調整後的分房分戶程序及相關辦理要求,國土和公安部門已取消了互為鉗制的條件,變成了先由國土分房、後由公安分戶,只需按該程序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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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建房實行“一戶一宅”政*策後,因為農戶分戶立戶會關係到審批建房的問題,為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農戶“一戶一宅”的認定、分戶立戶的的條件以及審批宅基地建房作出了一些新的規定。


根據網友反映的情況看,各地規定的分戶政*策也有所差異。按照筆者所在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關於分戶立戶手續規定,如果農戶有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權證,如家庭中父母雖然只有一個子女的,也可以憑分割的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分戶立戶手續。

如果該農戶在集體土地上只有一處合法住宅,而父母又只有一個子女的,因為土地使用權證不能分割,因此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是不能辦理分戶立戶手續的。


綜上所述,獨生子女和父母同一個宅基地,按照筆者所在地的分戶立戶規定,是不能單獨申請分戶立戶的。至於問該怎麼處理?如果是想通過分戶建房的話,那麼依據“一戶一宅”政*策,不通過分戶,也可以申請建房。但是隻能利用原有宅基地通過拆後重建的辦法,依據政*策規定審批翻建擴建,通過加高加層增加建築面積,以改善居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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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母在一個宅基地的戶口裡面,能不能分戶?該怎麼處理?

我認為這個沒有絕對的,可能每個地方的政策不一樣。以下是我的個人觀點。

①如果是獨生子女的話,那肯定不可以分戶了,你的戶口就會和父母在一起。父母都在世的話,父親是戶主,父親不在了,母親是戶主。父母都不在了,你就是戶主,這樣一直傳承下去。

②就算是獨生子女,有以下兩種情況也是可以分戶的。

第一種:“就是子女成家以後對父母不孝敬,好吃懶做,不務正業,經常毆打父母不願意贍養父母的。”

第二種:“跟第一種相反,父母不務正業,愛酗酒,賭博。不幫襯一點子女,只要有點錢就去喝酒,賭博。不管是在同村還是在隔壁村,只要辦紅白喜事都能看見他在那裡醉酒。說話聲音很大整個臉都是口水,不管有沒有人到處撒尿,有時候不會走路,睡在別人家的院子裡或者是馬路上,讓子女很沒臉面。回到家裡面跟子女幹架砸傢俱。沒錢了,偷賣家裡的糧食和牲口去賭博。讓子女很無語。”

以上這兩種情況都可以分戶出來。前提是你要寫一個申請書,讓村裡人給你作證,然後交給組長。再讓組長交到村委會,村委會就會派人來調查,只要情況屬實,村委會就會給你蓋一個章,再交到鎮裡,你就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了,然後就可以申請宅基地了。

③只要有兩個孩子以上,成家了,其中一個就可以去分戶。拿著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去村委會申請蓋章。就直接去當地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就可以申請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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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些年,隨著農村地區土地制度的改革,國家對於戶籍制度以及土地使用規範方面也趨於嚴格。如果子女想要從父母的戶口中單獨分離出來進行分戶的話,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而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一般是不能進行申請分戶的,即使申請也大多不會被批准。

如果家庭中有多個子女需要分戶,首先必須年滿18週歲,有穩定獨立的經濟能力,不能跟父母生活在一起,要有自己的家庭。一般情況下申請分戶,大多是結婚以後有了小家庭,自己分開單過的情況下才會進行分戶。

所以說在正常情況下,獨生子女家庭一般是不需要分戶的。農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承包期內是不會被收回的,子女也可以通過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來依法繼承父母的承包收益。而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以戶為單位的,即所有家庭成員共有。獨生子女和父母在一個戶口名下,那就是宅基地使用權證的共有人,而且依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比如說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

因此,雖然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獨生子女不能分戶,但是一般在現實操作中,獨生子女申請分戶的情況,大多不會被批准。當然具體的各地執行政策中有所差異,因此對於需要分戶的獨生子女,最好去當地的戶籍管理部門進行諮詢,瞭解當地的政策,按照相應的規定來操作辦理就可以了。以上是我個人的對這個問題的一點看法,對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歡迎在下面留言評論,說說您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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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小字上的介紹你是獨生子女,是和父母在一個宅基地的戶口裡面,說明在官方的戶籍管理中你或者是你和媳婦孩子的一小家與你父母是一戶,一個戶頭,這種情況下不論是國家政策原則上還是鄉風民俗上是不允許分戶的。但這種不允許分戶只是在國家公安部門的戶籍管理中,不給你加立戶頭,但對於你想分戶的實質願望沒有太大的關係,在不分戶的情況下,你要做的事都可以做。我是農村人,也參與過很多農戶家庭的矛盾糾紛的調解。在現實農村裡,有不少兒子兒媳與父母間因為各種矛盾過不到一起,有些是婆媳不和,有些是父子反目,最多的是老年人的飲食習慣與年輕一代差別太大吃飯吃不到一起。還有一種情況是你的小家外遷或進城,這種情況與你分戶不分戶沒有關係。在前幾種情況下如果是不得不分家另過,可以分家但不能說是分戶,分家和分戶是兩個概念,分家不牽扯國家政府的事。分家後,在國家社會管理層面仍只認你和你父母是一戶。你的分家行為是自己家庭內部的事情,你的家庭在社會上集體中的權利地位沒有改變。當然在與父母分家的時侯,有些家庭是父母與兒子兒媳自主協商達成一致,多的還要有一些宗族長輩調解處理一些重要的事情,比如承包地怎樣劃配,住宅怎樣安排,老人要負什麼責任,兒子兒媳要擔什麼義務等等的許多事情都要說清楚寫明白。因為你只是分家不分戶,所以在你父母過世後,你父母戶頭自然落實到你的戶頭,你就是你父母註冊的那一戶。實際上在我們這裡,獨生子女與父母分家另過的不少,但都是沒有分戶的。獨生子女與父母分戶,政策上不允許,同集體的其它農戶也不承認,也不會再給你安排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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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我們現實當中是可以進行分戶的。但是對於有些地方的政策來說。是有各種各樣的要求的,但今天我們就和大家來分享一下,在農村裡面應該如何去分戶。

需要成立一個家庭,才能夠進行申請,分開戶口

在我們這邊豐富的方法,有這麼以下的做法,就是你結婚之後可以申請分開戶口。

這種情況只能夠用於你家裡面有幾個兄弟,就能夠分成幾個戶口

如果是獨生子女,那麼在我們這邊是不允許將戶口分開的。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只能夠使用一個宅基地,屬於一個戶口裡面的人。

如果是多兄弟,那麼在結婚的時候可以申請分開戶口,相對應的各種要求各種問題大家可以到派出所裡面當地的派出所裡面進行諮詢,他們會有一個明確的表格,讓你填寫以及明確的申請流程是怎麼申請的。


有宅基地才能夠申請分戶

在有的地方對於豐富的要求比較多,那麼其中一個要求就是你本身得擁有多處宅基地才能夠進行申請分戶。

如果本身只有一個宅基地,那麼是不允許進行分戶的。因為這種情況之下,如果農村裡面沒有足夠的地方或者沒有地方給你蓋房子,這種情況之下有的地方是不接受申請的。

甚至有很奇怪的要求出現,針對於目前一戶一宅制的情況之下,那麼每一個戶口下面只能夠合法的擁有一處宅基地,對於這個問題而言那麼豐富的時候,他們就要求你有第二個宅基地才進行分戶

所以這個死循環好像一個bug。當然在某個地方里面是出現這種狀況,在我們這邊目前還沒有這種狀況出現。

如果符合分開戶口的條件,他們都會允許分戶。


能分開戶口,不一定能夠申請到宅基地蓋房子。

有的地方允許分開戶口,但是分開戶口之後卻不能夠再申請宅基地蓋房子。

由於你本身是沒有宅基地的,這種情況之下即使分開了戶口,你再申請宅基地蓋房子,人家也不會批將對應的宅基地給你蓋房子。

所以分開戶口之後,我們只能夠通過本集體內去買別人的宅基地。

所以對於分開戶口的情況,可能每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至於我們這邊的情況,目前還是能夠分開戶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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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和父母在一個宅基地的戶口裡面,能不能分戶?該怎麼處理?

樓主是獨生子女,和父母分戶意味著分家的意思,建議不要進行分戶,這涉及到未來土地的歸屬問題,如果是生活需要,不得不分,那就直接去申請分戶就行,但是需要對分戶後的一些東西需要有所瞭解。

就拿房子和宅基地來說,分戶了,宅基地的性質就會發生變化,雖然房子以後都是樓主的,如果樓主的戶口分到外地去了(戶口在本村還不如不分),以後想回家重建房子就不能了,房子倒了,集體有權力收回宅基地。

還有就是耕地的問題,農村承包土地是以戶為單位的,如果和父母進行了分戶,等老人去世後,代表著整戶消亡,而耕地不是遺產,分戶後的子女不能繼承,如果沒分戶,子女可以繼續承包下去,所以分戶後的子女是沒有繼承權的,土地可能被集體回收,是不是很不划算?當然如果分戶後在同一個村,可以在老人生前進行土地變更,如果戶口都不在村裡了,那就會失去耕地。

所以考慮到分戶後那麼多的麻煩,樓主一定要慎重,把戶口遷移出去,想再遷回來就變得很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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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閱觀鄉村,說起村裡的事兒現在我就和父母住在一個院裡,有時候總是羨慕別人能有個自己的小院一家三口在一個院裡和和睦睦的生活,可是在農村建房就需要宅基地在建房還要審批過去才能建造是相當麻煩的,就拿房子和宅基地來說,分戶了,宅基地的性質就會發生變化,雖然房子以後都是樓主的,如果樓主的戶口分到外地去了(戶口在本村還不如不分),以後想回家重建房子就不能了,房子倒了,集體有權力收回宅基地。就是耕地的問題,農村承包土地是以戶為單位的,如果和父母進行了分戶,等老人去世後,代表著整戶消亡,而耕地不是遺產,分戶後的子女不能繼承,如果沒分戶,子女可以繼續承包下去,所以分戶後的子女是沒有繼承權的,土地可能被集體回收,是不是很不划算?當然如果分戶後在同一個村,可以在老人生前進行土地變更,如果戶口都不在村裡了,那就會失去耕地。






閱觀視頻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和父母在一個宅基地的戶口裡面,能不能分戶?該怎麼處理?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不能一概而論,而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自從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以後,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也越來越嚴格,農村要求一戶一宅,禁止一戶多宅的現象發生。而且農村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也要求農村農戶將多餘的宅基地進行轉讓處理或者將其收回處理。所以,農村宅基地的申請也就變的越來越嚴格了。

那麼和父母在一個宅基地戶口裡面,分戶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再次申請宅基地就比較困難了。如果是因為兄弟姐妹多,由於結婚等原因需要分戶,而缺少宅基地的或者是宅基地低於分配標準的都可以申請宅基地。但是,如果是獨生子女家庭,那麼分戶後就不能再次申請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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