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單位捐款該不該發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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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捐錢應該要發榜公示,雖然說沒捐錢的人面子上有點過意不去,但是公示的目的是為了表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也是對捐錢人的一個起碼的尊重吧。




政說新媒


單位捐款屬於自發行為,公佈也可以不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公佈顯的有點留於形式了。

為的初衷。

捐款是種自發行為。捐款的初衷應該是集聚公眾的力量,讓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幫助。捐款是捐款人根據自身的條件對受捐人進行金錢、物資上的幫助,具有無償、自願等特點,是一種高尚的道德行為,單位可以號召、鼓勵、引導,但是不能通過公示捐款金額、限定最低捐款金額、工資扣發捐款等或明或暗的方式硬性攤派,這樣做既違背了慈善的本意,也違背了幹部職工的真實意願,對於慈善事業毫無幫助,只能讓人“談捐色變”,消磨了人們心中僅有的一點善意,嚴重阻礙慈善事業的發展,。

捐款應當去行政化。個別領導擔心單位職工捐款“不踴躍”,捐款數額少,讓自己在上級領導面前丟面子,就把捐款當成一項工作任務,採取行政命令式手段佈置下來,不顧職工個人家庭具體情況,統一按照職級劃定所謂的捐助標準。幹部受管轄權限,擔心捐款少違背了領導意志,今後工作中領導給“小鞋”穿,不得不違背自己的意願。統一的捐款標準,看似令行禁止、整齊劃一,實則從根本上忘記了組織捐款的目的,只是為了擴大傳播途徑,讓更多的人瞭解到被捐贈人遇到的困難,及時向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

捐款不該道德綁架。家裡經濟條件確實好的,可以多捐,沒人阻攔,但是你捐的再多,也沒有權利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要求別人多捐。別人捐的少,或許是因為他到手的工資剛剛才還了這個月的房貸,或許是家裡的小孩才交了補習班的費用,又或許是家中的父母生病住院才繳納了大筆住院費等等,不分具體情況制定捐款標準,讓大部分人花了錢,卻讓小部分人在上級面前漏了臉,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盤。捐款這種事,本質上就是能力強的人,對弱勢群體的一種幫助。既然是幫助,那就應當記住“能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成千上萬是幫,一分一毫也是幫,對於在他人需要幫助的時候能夠伸出援手的人,我們沒有理由對他們這種奉獻行為挑三揀四或者嫌多嫌少。


情感背影


以下是我的回答,單位捐款該不該發榜公示?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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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斌vlog


捐款是為了什麼?如果捐款是為了救濟也無須發榜,自得安逸。如果是為了出名,估計你捐少了也出不了名。


知足常樂尹文丹


分情況,看是否匿名?


whitepaper劉


不能一概而論。領導幹部捐薪、富豪捐助、群眾自捐……應該宣傳,畢竟是正能量。但是,對於離退休人員、貧困民眾,應該拒捐,更不能鼓勵、提倡、宣傳。


月照瀟湘0371


很難說呀,有些人是默黜無聞的捐,有些人愛表現一下自己的行為則要求公怖


13961034723


分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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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不等於平庸


我覺得應該發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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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外鄉人


應該公示,但對個人隱私信息注意處理下(姓名不用打全、手機號後幾位就行,能讓捐款者一看知曉自己的就行),便於監督。還有更重要的就是單位應跟蹤捐款去向,並對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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