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駐地發現,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已於今日正式掛牌成立。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1994年我國開始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相應地稅收管理機構進行相應配套改革。中央政府設立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省及省以下稅務機構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兩個系統。
國家稅務局系統實行國家稅務總局垂直管理的領導體制,在機構、編制、經費、領導幹部職務的審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級的原則,實行垂直管理。地方稅務局系統的管理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辦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實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以地方政府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然而,分設國、地稅,會存在執法不夠統一、辦稅不夠便利等問題。因此,從1994年分稅制以來,建議“國地稅合併”的聲音一直存在。
此次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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