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9天快捕快訴涉疫案件4件8人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涉疫情案件,成立涉疫情刑事案件辦理專案小組,確保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嚴格根據高檢院關於疫情防控期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在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各個環節嚴格把關,9天內快捕快訴涉疫案件4件8人。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2月18日,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4起涉疫案件,通過參與訊問嫌疑人、審查案件材料、2次召開案件研討會,圍繞案件定性、法律適用、證據收集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引導公安機關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證據,監督立案2件5人。快捕快訴,認罪認罰

2月21日,扎蘭屯市公安局對其中的2起案件提請批准逮捕,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在受理次日即依法作出批捕決定。

2月24日,扎蘭屯市公安局將4起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僅在兩天內即快速完成了證據審查、訊問犯罪嫌疑人、製作法律文書等工作。通過檢察機關的釋法說理,8名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認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並在律師的見證下籤訂認罪認罰具結書。2月26日,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4起案件提起公訴。

精準量刑,當庭宣判

2月27日,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通過“三遠一網”信息化平臺,實行遠程開庭、遠程訊問,對8名被告人提出的確定刑量刑建議,均被法院採納,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判處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的刑罰。

不聽勸阻強行闖卡

2020年2月16日,扎蘭屯市公安局南木派出所民警配合防疫檢查卡口進行檢查時,陳某駕駛車輛拒不配合民警執行防疫登記,對民警進行毆打,並駕車衝撞民警。法院依法採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聚眾賭博抗拒抓捕

2020年2月11日,扎蘭屯市公安局浩饒山派出所民警配合浩饒山政府進行防疫檢查時,發現王某甲等5人在家中聚眾賭博,王某甲為抗拒檢查,持剪刀威脅、辱罵民警,王某乙在民警實施抓捕的過程中,用玻璃杯將民警打傷,王某丙、劉某撕扯民警,后王某乙將民警扣留,並索要桌椅損失費2000元。法院依法採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以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判處王某丙、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罔顧國法尋求刺激

2020年1月26日,李某甲明知自己系外地返鄉人員,仍夥同李某乙,持兇器威脅、恐嚇同村人員進行賭博活動,被拒絕後,隨意毆打他人,損壞財物,在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法院依法採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判處被告人李某乙有期徒刑十個月。

拒不配合無事生非

2020年2月7日,張某從哈爾濱返回扎蘭屯,村醫唐某到張某家中進行體溫測量與消毒工作,張某拒不配合,並辱罵村醫,因不滿鄰居邱某在自家院內看熱鬧,二人發生口角,張某攜菜刀闖入邱某家院中,將邱某左手劃傷。法院依法採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四起案件的宣判,充分彰顯了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堅定決心,對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懾,為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檢察官提醒:在當前舉國抗疫的關鍵時期,請大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要求,切勿觸碰法律底線、挑戰法律威嚴、破壞防控疫情工作,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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