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又“藏”又“騙”,這個老賴栽了!


張某訴祝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依照法院生效裁判文書規定,祝某應償還張某借款10萬元,因其未按期償還,5月20日,張某向赤水法院申請執行。

“捉迷藏”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祝某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也無法查到他的行蹤,承辦法官按照申請人提供的電話聯繫祝某,電話一直拒絕接聽,並用短信回覆自己在外地務工沒有經濟能力還錢。法官向祝某說明,如果沒有履行能力,可以到法院和申請人進行協商還款,祝某稱自己在貴陽上班沒有辦法回來。

法 官:你有困難來不到法院,先給個地址,我把法律文書給你寄過來,你詳細看一下。

祝 某:你寄到貴陽市XX區XX小區XX棟XX號。


又“藏”又“騙”,這個老賴栽了!

8月6日,法官奔赴貴陽,抵達祝某所說的小區和住房,經過多方查詢和打聽,並沒有祝某這個人,法官再次聯繫他,電話一直關機也沒有回短信。

法官告訴申請人能否通過雙方共同的朋友圈,查到被執行人祝某的下落。經過申請人微信聯繫,祝某回覆自己在貴陽某個商貿城上班。

又“藏”又“騙”,這個老賴栽了!

10月10日,法官再次趕往貴陽 ,和第一次一樣,在商貿城管理處、各個門店詢問,均沒有查到祝某的任何信息。

因祝某下落不明,法官將其列入公安機關布控名單。

“藏”進拘留所

12月8日,經習水縣城西派出所協助,被執行人祝某被抓獲,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且多次傳喚均未到庭配合執行,並惡意逃避執行,赤水法院作出對其拘留十五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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