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反對派借“理大事件”抹黑港警 遭香港法院狠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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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借“理大事件”抹黑港警 遭香港法院狠狠打脸

海外網11月29日電 暴徒佔據香港理工大學,觸發港警採取行動而成“甕中之鱉”已持續12天。近日,有著“長洲複核狂”之稱的反對派人士郭卓堅再就此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複核申請。28日,香港高院原訟庭頒判詞指出,香港警方對理大的進出管制是在法理依據下進行的執法,郭卓堅不能具體指出香港警方有哪種不合法行為,故拒絕受理其複核申請。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此前,郭卓堅把香港新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列為本案的建議答辯人。郭卓堅向香港法庭提出多項複核理據,其中包括香港警方不能無理指控留在理大內的學生和工作人員為暴徒、不應“未審先判”,要求香港法庭促請香港警方解封理大等等。不過,郭卓堅提出的這些理據均被香港法官駁回。

香港高院原訟庭法官黃崇厚在判詞中指出,每名被香港警方拘捕的人,其拘捕是否合法,都視乎各自的證據和理由,難以一概而論。另對於今次香港警方對理大的進出作監視及管制,也是香港警方在法理依據下執行的權力,除非有證據顯示香港警方未依法行事,但申請人郭卓堅卻並未就此提出具體證據。香港法官表示,即使個別警員行為有誤,也不影響香港警方整體部署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對於郭卓堅抹黑港警執法,並質疑香港警方“未審先判定學生是暴徒”,香港法官表示,其說法不成立,因為檢控暴動罪與否,由主管刑事檢察工作的律政司決定,而非警方。警方據《警隊條例》有權拘捕懷疑違法的人。

報道稱,由於郭卓堅未能提出“充分理據”,指出香港警方所作決定及處理方式有何不合法或不合理之處,也未能顯示他的申請理據有合理的爭論價值,故香港高院原訟庭對於郭卓堅的複核申請不予受理。

港理大已被暴徒佔據近兩週,早前觸發香港警方採取行動。警方安全小組28日進入理工大學校園,消防亦在校園四處搜查危險品。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週一鳴重申,現時的工作重點並非拘捕行動,一切依法辦事。此前,香港警方更多次表示,將採取和平、彈性的方式處理該次事件。週一鳴表示,理大校園內不同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壞,也有大量攻擊性武器、汽油彈、石油氣罐等,它們在陽光下曬了多天,倘若爆炸會很危險,28日的工作已告一段落,但由於部分工作需要在日光下進行,29日早上行動將繼續。週一鳴稱,相信29日內可以對香港理工大學進行解封,還校方一個安全校園。(海外網 張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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