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研究|以智慧城市產業鏈為視角的電信運營商發展策略

研究|以智慧城市產業鏈為視角的電信運營商發展策略

摘要

一、引言

智慧城市是藉助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興技術建設新型城鎮化,打造城市信息化的一種城市形態。對於社會的經濟發展,民生保障、社會管理以及環境保護作出智慧響應,為人類創造美好生活。本文從智慧城市發展應用入手,分析智慧城市產業鏈,明確電信運營商在智慧城市中的發展定位及推廣策略,總結創新商業模式,為電信運營商在智慧城市中的業務轉型發展提供參考。

二、智慧城市建設模式

1.智慧城市系統架構

智慧城市通過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與城市發展融合,系統規劃城市建設、實施社會管理、為城市居民提供服務。這種智慧理念體現了城市的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智慧城市涉及多個領域、跨越多種級別,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因此智慧城市系統需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兼容性以及可靠性。智慧城市系統架構從下到上分為4層:感知層、網絡層、平臺層及應用層。

研究|以智慧城市产业链为视角的电信运营商发展策略

圖1 智慧城市系統架構

感知層:感知層作為信息採集以及信息傳送的功能,是實現智慧城市最基礎的條件;完成對智慧城市中數據進行感知、監測、識別、控制等功能,並將數據進行處理,轉化為可識別的信息通過網絡層上傳到平臺層,進行數據分析,接入應用層,應用層作出智能決策,進行智慧響應或通過感知層設備實施智慧控制。

網絡層:網絡層作為智慧城市的運行管道進行數據的傳輸及發送,又作為智慧城市應用的橋樑,將感知層與平臺及應用層連接起來,構建成一個完整的系統。網絡層通過各種形式的網絡將感知層的信息發送給平臺及應用層,又將應用層發出的相應信息及指令回傳給感知層,提供智慧城市應用中的信息交互。

平臺層:平臺層作為智慧城市的中樞系統佔據著重要的角色,平臺可以進行海量數據的篩選與數理,通過大數據等技術進行數據挖掘、處理,為應用層提供有價值的信息。雲計算技術為智慧城市服務提供了數據處理以及存儲能力。

應用層:應用層是智慧城市的外界可展示部分,通過接收及調用平臺層的指令,為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經濟發展等提供服務。

2.智慧城市產業鏈

本文根據上文智慧城市四層架構,歸納總結智慧城市產業鏈構成為五部分:政府、設備提供商、應用提供商、服務提供商、最終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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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智慧城市產業鏈

政府:政府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發起者與管理者,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主導力量,在智慧城市發展中起到決定性的作用,通過系統規劃、政策制定等,引導企業參與,開拓市場,形成政府、企業與市民共同推進的局面。

設備提供商:包含感知層終端設備提供商,應用層應用設備提供商、網絡層網絡設備提供商。終端設備包含傳感器,RFID芯片、NB模組等傳感設備。網絡設備主要供應網絡正常連接,終端設備和網絡設備主要來源於通信設備製造商,如中興、華為等。應用設備提供商主要為施耐德、通用電氣等基礎設備製造商。

應用提供商:包含軟件及內容提供商、大數據/雲計算平臺、系統集成商。其中內容提供商主要為智慧城市提供豐富的內容和應用,包括行業性和本地化的應用,為用戶提供定製化的服務,由服務提供商和渠道合作伙伴進行產品推廣和營銷。大數據/雲計算平臺可以為各類智慧城市應用提供網絡資源,為智慧城市搭建運行環境。系統集成商為整個智慧城市定製和服務的團隊,具備系統規劃和集成能力,能夠完整的提供行業解決方案、項目建設方案及技術支持。

服務提供商:服務提供商包含網絡服務提供商和運營服務提供商,網絡服務提供商為數據的傳輸承載網絡,運營服務提供商包括互聯網,通信網等,主要為三大運營商。

用戶:智慧城市的最終用戶包括政府、企業和城市居民。通過智慧城市建設,政府可以更便捷的為公眾提供服務,企業能夠進一步提升自身競爭力,城市居民能夠改善生活質量,滿足日益增長的生活需求。

三、電信運營商在智慧城市中的定位及商業模式

1.智慧城市中運營商的機遇

目前全球都在加快智慧城市建設的步伐,我國有超過500家城市處在投資建設智慧城市的過程中,電信運營商作為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巨大的商機,電信運營商在網絡資源、客戶規模、平臺運營等方面都具有絕對的優勢,應抓住這個機遇,在智慧城市的建設中擴大自己的角色,提升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地位。

電信運營商在網絡資源上具有絕對的優勢。電信運營商已經具有超高速足以保證智慧城市正常運營的網絡,智慧城市缺少網絡傳輸將不能正常運行。

電信運營商在客戶規模上具有絕對優勢。電信運營商具有龐大的政企及個人用戶規模,借用客戶優勢,可以增強智慧城市黏性,並有利於面向用戶直接提供智慧城市業務,有助於智慧城市應用的推廣及實施。

電信運營商有豐富的平臺運營經驗。電信運營商擁有云計算及大數據平臺資源,為智慧城市運營提供了一個運行平臺。

2.電信運營商智慧城市產業鏈定位

智慧城市發展中,電信運營商做為網絡服務商佔據著不可替代的地位,但是當前大多數智慧城市應用中電信運營商仍然只發揮網絡管道的作用,因此電信運營商應結合自身優勢以及智慧城市產業鏈,整合產業鏈資源,創新商業模式,拉動基礎用戶發展,進一步拓展其在智慧城市產業鏈中的地位。

(1)加強與政府戰略合作

電信運營商應主動與政府加強戰略合作,與政府一起參與智慧城市的規劃建設,參考智慧城市國家政策,與政府達成戰略協作,既能在智慧城市中具有一席之地,又能提升在物聯網行業與智慧城市應用中的知名度。加深與地方政府的合作,實現智慧城市應用落地。

(2)搭建產業聯盟,促進產業協同

電信運營商可以需求智慧城市產業鏈上其他廠商進行合作,共同搭建產業聯盟,實現智慧城市行業標準化,共同拓展智慧城市市場。與終端設備廠商合作進行模組的捆綁,與平臺應用廠商合作共同搭建雲計算平臺等。

(3)重視雲計算等平臺建設

大數據、雲計算中心是智慧城市建設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電信運營商依託城市光網、4G網絡及窄帶物聯網等網絡資源,應加強大數據及雲計算平臺的建設,完善智慧城市應用平臺建設,推進智慧應用平臺標準化,力爭成為智慧城市應用的引領者。

(4)加快技術創新,逐步進行網絡改造

當前網絡主要基於承載人與人之間的通信為研發,而智慧城市在面向人與人之間的通信的同時,會觸發海量的物與物之間的連接,這樣必定會對當前的網絡傳輸質量及速率產生新的要求,而智慧城市的安全性也要求網絡超低時延,因此有必要根據智慧城市應用的發展及時對網絡進行改造,加快技術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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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電信運營商智慧城市發展策略

3.電信運營商商業模式創新路徑

根據以上電信運營商在智慧城市產業鏈中的定位,作為智慧城市的建設者和服務提供者,需要針對不同的智慧城市應用及產業鏈各方作出有效的合作與競爭對策,建立有效的商業模式:

(1)純流量管道模式

面對複雜的智慧城市應用,如環境監控、食品安全等涉及專業技能的應用開發,電信運營商可以選擇僅提供網絡服務,收取一定的網絡服務費或流量費。

(2)運營商獨資投資建網運營

運營商負責智慧城市應用的投資、建設、維護和運營,自建智慧城市平臺及智慧應用。對外提供應用服務獲得收入或通過流量等獲取收入,並帶動4G網絡等基礎業務的發展。該應用主要適用於企業及個人用戶,對於面向政府的應用難以接入。

(3)合作運營模式

電信運營商與產業鏈各方合作,共同搭建智慧城市環境,雙方對業務應用及運營收入進行分成。此類商業模式可以通過上述所說與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共同規劃智慧城市應用,牽頭產業鏈各方進行智慧城市建設。

(4)應用平臺模式服務

電信運營商通過建立智慧城市雲計算及大數據平臺,面向政府及行業用戶提供平臺化服務,通過平臺運營維護費用獲得收入,此類商業模式主要面向政府及企業用戶。

四、結論

融合物聯網、雲計算及大數據技術的智慧城市的發展已經引發國家、政府及企業的高度關注,國家也頒發若干智慧城市新政策,建立智慧城市新戰略,並逐步在各省市開展智慧城市試點工作,產業鏈對於智慧城市建設標準化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電信運營商應把握智慧城市契機,深度挖掘客戶需求,加強與政府的戰略合作,利用雲計算及大數據等新技術,推動智慧城市的建設,促進自身的業務轉型。

參考文獻

[1] 窄帶物聯網_NB-IOT商業應用探索,童樺;

[2] 簡析NB-IOT關鍵技術特性及行業應用,歐陽龍;

[3] 基於智慧城市建設的NB-IOT應用研究,王明浩;

[4] NB-IOT物聯網技術在智能路邊泊車的應用,黃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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