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榆阳区:坚决杜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

“2017年榆阳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某乡镇期间,发现该乡镇的村干部在2016年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和2017年却被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发现有个别村党员因涉法行为,被开除党籍处分,但仍在缴纳党费等问题”。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道程序。如果违纪者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执行、不落实或执行不位、落实不彻底,违纪人员就会产生违纪不受惩罚或处罚不严的侥幸心理,就不会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这样纪律约束也就成为空谈。

为维护纪律审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巩固全区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成效,杜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现象的发生,使处分决定落到实处。近日,榆阳区纪委监委对十八大以来全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检查“聚焦”七项内容。检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归入本人档案;检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撤职的干部职务是否变动,是否违反规定任用;检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该降的工资是否降下来,并检查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工资花名册,看其是否按降低后的标准领取工资;检查各单位回复文件,看区纪委监委提出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建议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年度考核审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检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在单位规定的范围内宣布;检查受行政、刑事处罚情况,看受到处罚的党员干部是否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榆阳区纪委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纠正,对不及时整改、纠正的,依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榆阳区纪委进行认真研究,建章立制,出台《榆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移送司法、和处分回访等关键环节严格工作程序,全程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从制度上堵塞纪律处分“打白条”“打折扣”的漏洞。(榆阳区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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