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 市場監管總局:各類市場主體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

人民網北京8月30日電 (邢鄭) 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由於近期部分地區中小學附近的文具店向學生出售電子煙,且部分電商平臺上也存在“學生電子煙”的售賣批發的現象出現。對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菸草專賣局聯合發佈了《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通告》要求,我國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通告》顯示,目前我國還沒有正式頒佈電子煙的國家標準,市場上在售的各類電子煙產品,在原材料選擇、添加劑使用、工藝設計、質量控制等方面隨意性較強,電子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部分產品可能存在煙油洩露、劣質電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質量安全隱患。此外,大部分電子煙的核心消費成分是經提純的菸鹼即尼古丁,尼古丁屬於劇毒化學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統尚未發育成型,吸入此類霧化物會對肺部功能產生不良影響,使用不當還可能導致菸鹼中毒等多種安全風險。

《通告》要求,由於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電子煙作為捲菸等傳統菸草製品的補充,其自身存在較大的安全和健康風險。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

《通告》還建議,電商平臺應對含有“學生”“未成年人”等字樣的電子煙產品下架,對相關店鋪(銷售者)進行扣分或關店處理;加強對上架電子煙產品名稱的審核把關,採取有效措施屏蔽關聯關鍵詞,不向未成年人展示電子煙產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