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重磅!《韶關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實施方案》出臺

重磅!《韶關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實施方案》出臺

《韶關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

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實施方案》出臺

重磅!《韶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出台
重磅!《韶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出台

韶關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

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韶辦發〔2018〕8號)的部署要求,壓實各單位各部門普法教育的主體責任,確保我市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取得實效,現結合我市普法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轉型增效,進一步強化各單位各部門普法工作責任,構建單位和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堅持加強領導、發揚民主,公開透明、注重實效的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單位和部門普法工作開展評議,推動全市國家機關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責任。

二、評議主體

中共韶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韶關市普法辦公室、韶關市司法局。

三、評議對象

根據《關於在全市各級國家機關中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韶普辦〔2017〕8號)中確定“誰執法誰普法”責任主體,全市所有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權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都屬被評議對象。每年將從中抽取部分單位(部門)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

四、評議內容

評議內容為《關於在全市各級國家機關中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韶普辦〔2017〕8號)中明確的6項主要任務,即:建立責任清單、堅持嚴格執法、深化“法律六進”、開展“以案釋法”、強化社會普法、注重主題宣傳。

五、評議團組成

市普法辦在我市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市地方立法諮詢專家成員、韶關學院法學院法學專家、普法工作者中各邀請1人組成評議團,開展評議工作。

六、評議方式

採取“評議團評議”和“社會公眾評議”兩種方式對被評議對象進行綜合評議。綜合評議以100分計,“評議團評議”佔60%,“社會公眾評議”佔40%。評議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個等次,總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至89分為良好,70分至79分為合格,60分至69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一)評議團評議。分“實地考查”和“履職報告評議”兩個階段進行。

“實地考查”由評議團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查看、查閱資料、問卷調查等形式,對評議對象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情況進行實地考查。

“履職報告評議”則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市普法辦組織召開專門的“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會,安排被評議對象現場作普法履職報告,再由評議團成員進行現場評議。

(二)社會公眾評議。市普法辦將評議對象的普法履職情況在“韶司在線”微信公眾號上發佈,接受社會各界群眾評議,並組織開展微信投票活動(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七、評議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市普法辦根據本實施方案確定評議對象、組建評議團、印發評議工作通知,完成實施評議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組織實地考查。市普法辦組織評議團成員到被評議對象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進行普法工作實地考查。

(三)開展社會公眾評議。市普法辦在“韶司在線”微信公眾號公示被評議單位的普法履職報告,並收集整理公眾評議結果。

(四)召開履職報告會。報告會首先由被評議對象結合自身普法責任清單,通過PPT、視頻等現場展示典型普法案例和優秀公益普法作品等形式,向評議團報告本單位(部門)普法工作開展情況。然後由評議團成員對被評議對象普法工作進行點評,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結合實地考查情況對評議對象進行評分。

報告會將邀請市有關領導出席,並將組織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和法治宣傳聯絡員,各縣(市、區)分管普法工作領導和普法骨幹代表,以及下一年度評議對象單位參加評議會,現場觀摩。

(五)公佈評議結果

評議結果將通過下發文件以及“韶關市司法局”官網、“韶關普法網”、“韶司在線”微信公眾號進行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八、評議結果運用

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評議結果納入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綜治考核指標體系。參加市組織的履職報告評議並獲得優秀等次的,將作為推薦參加國家和省“七五”普法先進集體(個人)的條件之一。

九、活動要求

(一)開展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是推進我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的一項重要舉措,各普法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把工作做在平時,形成品牌亮點。

(二)評議團成員要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正確行使評議職責,確保評議實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每年定期組織開展評議活動,當年被確定為評議的單位(部門)要積極參加履職報告評議活動,不接受評議監督的單位(部門),市普法辦將予以通報批評。

韶關市普法辦公室

2018年6月19日

韶關出臺
《關於進一步

貫徹落實國家機關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國家機關是國家法律的制定和執行主體,同時肩負著普法的重要職責。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和《廣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關於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2018年5月7日,中共韶關市委辦公室、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全市國家機關建立和落實普法責任制作出部署,並要求各地各單位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重磅!《韶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出台

《實施意見》明確了國家機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的總體要求、職責任務和組織保障。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國家機關普法職責任務,健全工作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過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全市國家機關在履行好本部門本系統普法責任,提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素質的同時,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普法責任,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法治實踐全過程,切實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國家機關法治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增強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教育引導廣大公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會風尚,為建設“法治韶關”“平安韶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職責任務

(一)建立普法責任制。

(二)明確普法內容。

(三)加強黨章和黨內法規制度的學習宣傳。

(四)切實做好本系統學法。

(五)充分利用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起草制定過程向社會開展普法。

(六)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

(七)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

(八)創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三、組織保障

(一)完善普法工作機制。

(二)落實普法工作屬地管理責任。

(三)建立責任公告制度和負面清單制度。

(四)建立報告評議制度。

(五)建立考核評估機制。

(六)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

為深入推進《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市普法辦將加強全市國家機關落實普法責任制的督促檢查,制定完善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落實考核評價標準,按照《實施意見》要求,每年組織5-7個國家機關開展普法責任履職報告評議會。在“七五”普法中期督導檢查前舉辦全市首屆“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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