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義烏 義行天下
凡事都要講規矩、守規則
不然吃虧的可能是你自己
6月25日早上6時15分,義烏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四海大道某倉儲公司在建工地內有兩名揚言輕生的水電工爬到30米高的塔吊上去了,恐發生意外……
接到報警後,公安、消防、120急救、勞動監察和稠江街道以及建設單位等部門迅速聯動,趕到事發地開展救援和化解等處置工作。
為防止意外,兩名消防隊員和稠江派出所民警金華軍、輔警樓光明先後爬上塔吊進行勸說,展開心理攻勢和政策宣講。經過5個多小時的工作,揚言輕生者終於聽從民警勸告,從塔吊上自行下來。那麼,為何兩名人員會採取如此過激行為呢?
經調查,41歲的蘭溪人王某是包工頭,去年10月承攬了該工地臨時工棚和主工地的水電安裝及日後維護。
今年4月,承建該工程的某建築公司對相關工程進行了招投標,王某方面沒有中標,於5月10日開始退出施工。由於王某和承建方在工程款具體數額上存在分歧,款項一直未結算,王某僱請來的20餘名水電工的工資和材料款便拖欠著。
事後,王某與承建單位負責人也多次協商溝通,但一直未達成一致。6月24日晚上,王某便與自己手下的水電班組長商量,趁這幾天工地活不多,讓他叫上幾個人一併去要錢。
“叫兩個沒有恐高症的人爬到塔吊上鬧一鬧,否則很難要到錢”,王某囑咐道。次日早上,便出現本文開頭一幕。
經查,到工地討要工資的水電工一共有十五六人,他們拉掉了工地配電房的總閘,致使工地無法正常施工,並引起圍觀。隨後,王某也趕到現場電話“遙控指揮”塔吊上的兩個水電工。
現王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義烏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4天,兩名爬塔吊的水電工也被行政拘留8天。
來自: 義烏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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