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兄弟三人分老人房产,因为三弟早逝,两人“欺负”老三家孤儿寡母

兄弟三人分老人房产,因为三弟早逝,两人“欺负”老三家孤儿寡母

【1】要分父母房产,大哥二哥直接“忽略”三弟家

吴家有仨兄弟。哥儿仨参加工作都比较早,当时也是为了家里生计。工作几十年下来,虽然不能说有多“光鲜”,但是养家糊口也足够了。

后来,兄弟三人陆陆续续都成了家分出去住,也都有了下一代。三代同堂,还算热闹。

老三在41岁那年发生意外去世了,留下媳妇和儿子。去世之后的十几年以来,媳妇一直都没有再婚,独自一个人抚养着孩子长大。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第三代都已长大成人。

老吴两口子住的是单位分的房子,后来把房子买下来成了自己的私房。当时老吴在单位是个“干部”,分了两套房子挨着,一套是“小两居”,退休之后老两口住着;另外一套“小一居”,给孩子们轮流着住。老三去世之后,儿媳有时候也会带着儿子来看望公婆。不管怎么着,还算是“吴家人”。平时照顾老人的责任主要由大哥和二哥来,这两兄弟赶上退休潮,不到五十的时候就买断了工龄,办理了“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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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到2016年期间,老吴和老伴儿前后脚先后走了。处理完后事,两兄弟商量着怎么处理老人的遗产。俩人的打算是把那套小两居留着,租出去,能多收点租金。小一居的直接卖了,哥儿俩把钱分了。

问怎么办的时候,俩人才知道想的根本就办不了!之前他们一直认为老人有三个儿子,弟弟没的早,老人的遗产应该就由他们兄弟俩人分。但是被告知,虽然三弟走在二老的前头了,但是他是“有份额”的,这部分份额由老三家继承。

在三儿媳的心里,这么多年了一个人拉扯孩子,再怎么着,至少也算是半个老吴家的人吧?公婆去世之后,她还没有想过类似的事情。直到两个叔子提起这个事情,才开始琢磨,虽然丈夫过世已久,但是为了他们老吴家的孩子,这么多年一直含辛茹苦的带着孩子,丈夫的份额自己怎么也应该有份儿吧?

两兄弟找弟媳谈的时候,本来是想让她打消这个念头。谁知三儿媳不愿意放弃,不为自己,为自己的儿子也要争取:

“你们觉得我是外人也行,但是你们侄子总有你们家血脉吧?他父亲早不在了,孩子我从小拉扯大,他爷爷奶奶的房子,不管怎么着,肯定是你们哥仨分,我也应该有份儿。你们这么考虑,有点太欺负人了!”

说着三儿媳止不住哭了起来,这些年怎么过的,个中体会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的儿子知道这件事儿之后,既同情又愤怒。同情,是因为自己还没成年就失去了父亲,全靠母亲一个人拉扯,对母亲的付出体会最深。愤怒,是因为大伯二伯有点欺负人,谁也不能让母亲受委屈!

儿子坚决支持母亲的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跟大伯、二伯争下去。

【2】代位继承

三儿媳说的话,对了一半儿。

在公婆去世之后,继承人包括了三个儿子,小儿子虽然已经去世,也位列其中,这一点是对的。但是,她本身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能“代替”丈夫继承公婆那一部分。公婆去世后属于丈夫的遗产部分,会由丈夫的直系子女继承,也就是说应该由她的儿子继承,这就是“代位继承”。在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兄弟三人分老人房产,因为三弟早逝,两人“欺负”老三家孤儿寡母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当然,在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中还有一个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公婆在世的时候,还主要是由老大、老二尽赡养,所以,这一点不太适用于三儿媳。

所以,老大、老二想着要单独分掉父母的房子是做不到的,法定继承人可不止他们俩,老三也是其中之一。三儿媳虽然没有继承权,但是她的儿子完全有权利代替来继承份额。

为这个事情,拖了几个月,中间过程不细说了。三家人商量到最后,把老人那套一居室的房子过户给了三弟家孩子,老大、老二把二居过户到了哥儿俩自己名下,一人一半儿的份额。他们算的还是挺清楚,房子出租一个月能挣四千多块钱,哪天想卖了,也能比一居室那套多出不少,俩人平分也不“吃亏”。

但是,经历了这件事之后,加上公婆也都已经过世,三儿媳基本上跟老大、老二家断了来往……

对了,这里其实还有个隐患没有提:

老三先于父母去世,他的遗产中,有父母的份额。父母去世之后,这部分会转移给两个哥哥,也就意味着老三家的财产,其实也有了丈夫两个兄弟的份额,这是“转继承”。只是没有提,这个故事中不展开细说了。

【3】结语

老三去世之后,两兄弟一直没把三儿媳当成自己家人。因为很明显,从俩人商量分房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她们家这个情况,可以看出来。

通过这个事情,主要跟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代位继承”的知识。

回到上面这个事情,我们来看看份额分配:

兄弟三人分老人房产,因为三弟早逝,两人“欺负”老三家孤儿寡母

二老去世之后,三兄弟作为法定继承人,各自1/3。但是老三已经先于父母过世,那么他的份额,就应该由他的儿子(直系血亲)继承,所以最终份额是老大、老二、老三的儿子各自1/3。

两套房中,小的30平米出头,大的59平米左右。哥儿俩之所以把小房子给到侄子,算算账,其实不吃亏。

关于“代位继承”,还有两个点做一个提示:

  1. 代位继承基本发生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孙子辈不是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继承人,但是孙子辈可以代替“父辈”继承祖辈的部分份额。
  2. 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替”的人应得的份额,不参与跟其他继承人之间份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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