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政务微信办公平台助力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同步推进


疫情防控期间,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在充分论证和安全测试基础上,开通全域覆盖、全员使用、全时在线的全省检察机关政务微信平台,助力疫情防控与检务工作同步推进。目前全省检察机关三级院已全部开通政务微信, 全体干警都已注册加入,使用政务微信开启“云办公”已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网上办公“新常态”。


“云办公”|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政务微信办公平台助力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同步推进

全省检察机关政务微信平台设置了“疫情防控”模块设置“报平安”“患者同小区”“发热自查”“口罩攻略”等7项疫情防控相关应用,为全省检察机关防疫工作的部署落实提供了第一手监控数据。全省三级院每日有近2000名干警通过疫情防控模块完成健康自查上报和疫情查询。佳木斯市院、林区分院、农垦分院及所辖基层院625名干警利用政务微信“报平安”功能,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干警健康情况。


运用政务微信“视频会议”助力网上办公


全省检察机关政务微信平台通过智能手机或互联网电脑可实现多人、多方视频会议。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省院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根据全省检察工作线上会议需求,将视频会议人数提高到300人,提升了全省检察机关跨部门、跨地区网上办公办案协同效率。截至目前,全省三级院利用视频会议功能完成工作布署、文件传达、业务学习、汇报和指导工作400余次。

“云办公”|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政务微信办公平台助力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同步推进

政务微信平台视频会议功能为检察工作架起空中桥梁,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运用政务微信平台召开视频会议,远程部署防控期间检察技术工作;鸡西市两级院运用政务微信平台召开视频会议30余次,市院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召开两级院技术信息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利用平台文件预览功能对防疫期间相关文件进行同步实时预览传达,并在线开展业务培训;七台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运用政务微信平台部署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工作;鹤岗市检察院运用政务微信平台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林区分院及所辖基层院运用政务微信平台召开视频会议112次,在线完成工作的上传下达、在线研讨涉疫情典型案件。


运用政务微信“辅助办公”助力检务工作智能化升级


政务微信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线办公提供有效载体和支持,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依托政务微信平台创建了全省统一通讯录,检察干警可便捷查询各级院同事的联系方式,随时发起跨层级、跨地域的单独或群组交流模式,实现检务工作智能化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三级院通过平台在线完成非涉密通知通告、文件报送、提审预约、图片传输等工作1500余次。哈尔滨市两级院运用政务微信完成材料报送439次,大庆市两级院运用政务微信发布通知通告113次,大庆市林甸县院运用政务微信建立远程工作群提审预约5次,绥化和农垦、林区等市(分)院干警利用政务微信查阅法律法规40余次。


全省检察机关政务微信平台的开通,提高检察业务工作效率的同时也隔离了疫情,有效保障了全省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为保证网络应用系统顺畅运转,政务微信平台正常使用,省检察院运维团队24小时不间断值守,确保了防疫和办案监督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审核:吴 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