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香港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遭縱火 律政司:定罪可判終身監禁

香港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遭縱火 律政司:定罪可判終身監禁

香港特區政府8日晚表示,有人縱火破壞香港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譴責,並強調任何人對司法機構作出攻擊或汙衊都對香港法治造成極大傷害,全社會都不會接受。

特區政府當日表示,有人於8日堵路、破壞商鋪和銀行,對市民構成危險。警方有責任維持公共安全及秩序。當遊行示威活動大致和平有序時,警方無須使用武力;但當出現任何違法行為,警方必須採取適當行動,包括使用適當的武力應對及制止暴力行為。

特區政府表示,期望與全社會共同努力遏止暴力、捍衛法治、重建社會秩序,並通過對話為香港的深層次問題尋找出路。

特區政府律政司當日也發表聲明表示,特區政府絕不姑息任何違法暴力行為,有人在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外縱火,不僅擾亂社會安寧,更對香港作為法治之都的良好聲譽造成損害。縱火屬嚴重罪行,威脅社會大眾的生命財產,一經定罪,可被判終身監禁,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律政司呼籲社會人士尊重法治,特區政府絕不容忍任何破壞司法機構或損害法治的行為。

據香港警方介紹,暴徒當日在高等法院外塗汙外牆,並向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門外投擲汽油彈及縱火,嚴重挑戰香港的法治精神。案件暫列作“縱火”,交由特區政府警務處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警方呼籲示威者和平理性地表達訴求,並警告暴徒停止一切違法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