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衡山:“地下出警隊”覆滅 群眾拍手稱快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18日訊(記者 徐德榮 通訊員 夏建軍 譚宗陽)“這顆社會毒瘤終於被剷除了,以後我們做生意再不用提心吊膽了!”“現在,工程秩序好轉,大家都一心一意幹工程”……這幾天,衡山縣的一些商戶和施工工地人員,對當地一個“地下出警隊”的覆滅拍手稱快。

4月15日,衡山縣人民法院對以犯罪嫌疑人李樂芳為首的“地下出警隊”涉惡犯罪團伙進行公開宣判,李樂芳等6人分別犯有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這起“地下出警隊”案件的偵破,要從去年初的一起械鬥案說起。

去年1月24日下午18時許,在衡山縣湘江大橋一帶,犯罪嫌疑人李某與成某因矛盾約架械鬥,李某被對方砍傷。次日凌晨1時許,李某又邀戴某、譚某等人攜帶砍刀等兇器找尋並報復成某,最終將曠某前胸刺傷,經鑑定為重傷二級。案發後,一個名叫李樂芳的人開車接走戴某,併為戴某等人提供條件躲避公安機關抓捕。經細緻偵查,一個以犯罪嫌疑人李樂芳為首的惡勢力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通過逐級深挖,民警發現,自2015年以來,李樂芳糾集曠某等人組成團伙,在衡山縣開雲鎮聲屏大廈附近租下一套出租屋供“小弟”們居住,並提供生活保障。2016年以來,犯罪嫌疑人羅某、戴某等人先後加入李樂芳惡勢力犯罪集團,並由李樂芳為集團成員統一提供資金,安排住宿,幫助他們逃避公安機關打擊。2017年至2018年,該集團成員在衡山、衡東兩地實施聚眾鬥毆2起,故意傷害1起,尋釁滋事6起,另外還動輒糾集10餘人逞惡揚威,替人了難、撐場面。伴隨著一起起案事件的深挖追查,民警掌握的證據足以證實該團伙已經具備“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組織架構,抓捕大網隨之展開。衡山民警兵分多路,在湖南長沙、株洲,雲南楚雄等地將李樂芳等人抓捕歸案。

衡山縣公安局掃黑除惡專業隊民警介紹,該組織成員充當“地下出警隊”,在衡山、南嶽、衡東等地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並且實施了多起違法犯罪案件。他們四處生事,熱衷於幫人了難、出頭,長期插手民間借貸糾紛,實施暴力收債,並以此擭取經濟利益。該團伙還盤踞於一些建築工地,擾亂施工秩序,並威脅恐嚇工地周邊的群眾,使得一些利益受到侵害的群眾不敢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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