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他向四名纪委书记索贿,还要了5套房子

2018年2月1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孙志毅受贿一审刑事判决,四川省遂宁市政协原主席孙志毅(正厅),因受贿829万余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1957年出生的孙志毅常年在纪检部门担任领导干部,其受贿行为,也大多发生在他担任遂宁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期间。

孙志毅受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受贿过程中主动索贿。起诉书指控的十笔犯罪记录中,有一半涉及孙志毅向下属纪委书记、副县长索要“工作经费”中饱私囊。孙志毅的行为在当地纪检系统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接替孙志毅担任遂宁市纪委书记的冉涛、遂宁市监察局局长古诚及两个辖区县纪委书记蔡桦军、赵捷也相继落马。

他向四名纪委书记索贿,还要了5套房子

“工作经费”进了自己的腰包

据卷宗记载,孙志毅曾先后向遂宁辖区县的四名纪委书记公然索要“工作经费”,数额少则10万元,多则30万元。甚至连自己的工作搭档、监察局局长也不放过。对于自己一手提拔的纪委书记,孙志毅则加大索贿砝码,并且三番五次地索要。

蔡桦军是当地一名80后的年轻干部,与遂宁天友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芳相熟。蔡桦军知道刘芳跟时任市纪委书记的孙志毅关系不错,为了能调到市纪委工作并得到提拔,遂请托刘芳为自己调动和升职的事跟孙志毅打招呼。事实证明,自从2008年通过刘芳攀上孙志毅这棵大树后,蔡桦军仕途立即步入快车道,两年后被任命为射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2014年再次获得提拔,任共青团遂宁市委书记,2016年升任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

蔡桦军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为了感谢孙志毅的关心帮助,2008年起的七年间,蔡桦军每次获得提拔后都会向孙志毅有所“表示”,前后共向孙志毅贿送现金120余万元。其中有四次行贿是被动行贿,是孙志毅以需要“工作经费”为由,主动向其索贿。

值得一提的是,也许孙志毅觉得直接索要钱财难以启齿,故每次向蔡索贿时均是通过发短信的形式,且均是明码开价,少则10万元,多则30万元。孙志毅这样做虽然避免了言语尴尬,却也给自己的索贿丑行留下了铁的证据。

索贿引发连锁反应

孙志毅的索贿引发了因筹款导致的连锁反应,直接导致蔡桦军为筹款实施了其他的违法违纪行为。

在蔡桦军的精心策划下,在孙志毅索要的第一笔20万元“工作经费”中,有5万即直接从射洪县纪委办公经费中垫付,后蔡桦军找县建设局局长周严以发票报销方式平账。另有一笔15万元的工作经费,蔡桦军则通过在某商店内虚开15万元酒发票,后从射洪县纪委转账支付货款并套现的方式,套取公款15万元。

2012年下半年,孙志毅再次给蔡桦军发来短信,要求落实“工作经费”20万元。这一次,蔡桦军直接找到射洪县人民医院院长钱洪忠、射洪县国资委主任沈进和射洪县中医院院长杨晓傅,要求三单位通过帮忙以解决射洪县纪委工作用酒的名义,虚开烟酒发票,从上述单位分别套取现金。

次年底,为完成孙志毅筹集15万元“工作经费”的任务,蔡桦军找到射洪县畜牧局局长王强,要求给周军的养殖场按政策发放补贴,射洪县畜牧局按其要求,给周军的养殖场发放了20万元的养殖补贴。后蔡桦军通过他人,取出其中的15万元养殖补贴,作为“工作经费”交给了孙志毅。

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孙志毅还以同样的借口,先后向时任大英县纪委书记赵捷、安居区区长刘军、大英县常务副县长左祥分别索取“工作经费”人民币15万元、8万元和30万元。

据查,这些“工作经费”并未用于公务开支,而是全被孙志毅收入囊中,悉数用于个人支出。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孙志毅这个老上级的贪腐行为以及其堂而皇之的索贿行为,最终引发了遂宁纪检条线多名纪检官员落马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2011年7月,孙志毅升任遂宁市政协主席,彼时接任其担任遂宁市纪委书记的冉涛及遂宁市监察局局长古诚,在四年后的2015年相继被查处。蔡桦军、赵捷这两个由孙志毅一手提拔并屡次向其行贿的辖区县纪委书记,也在此后两年内被查处问责。

妹妹拒索贿“失礼”,哥哥登门赔罪

刘芳因工作关系跟孙志毅相熟,遂在其亲友升职事宜上多次求助孙志毅。

2010年初,刘芳为了其二哥刘义能担任遂宁市水利局河道管理处处长,向孙志毅送了现金20万元。次年,刘芳为了丈夫林正发能调任遂宁市药监局任副局长,两次送给孙志毅现金30万元。2012年,刘芳为了林正发能调任遂宁市政协副秘书长,再次向孙志毅贿送现金10万元。

在孙志毅的帮助下,林正发顺利当上了市政协副秘书长,而刘芳也贿送出了10万元作为回报。按说,双方的这笔权钱交易应该“两讫”了。但孙志毅似乎觉得10万太少,曾在事后打电话给刘芳,再次索要10万元。刘芳也是个个性很强的人,她也许是觉得孙志毅有些过分,当即予以拒绝并挂断电话。

刘芳的大哥刘忠系某电力工程公司项目经理,也在工作中与跟孙志毅熟识,女儿的工作也是孙志毅帮助推荐的。他得知妹妹拒绝了孙志毅的要求,心觉不安。想想孙志毅毕竟是个大领导,自己的妹夫和女儿都在他手下工作,还是得修复好这个关系。思前想后,最终刘忠带着现金20万元到孙志毅的办公室赔罪,并表示希望继续得到孙志毅的关照,孙志毅果然“不计前嫌”,爽快地收下这笔贿款。

他向四名纪委书记索贿,还要了5套房子

支持项目开发,坐享项目红利

2008年,四川双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发集团)通过遂宁市建设局招投标程序,顺利中标磨房湾片区“裙房卡口”项目,准备对该片区进行拆迁后开发“金港世家”。

时任遂宁市纪委书记的孙志毅是磨房湾片区裙房卡口市级领导联系人。项目开发过程中,一旦遇到困难和问题,集团公司董事长刘成就会主动找到孙志毅,而孙志毅也会热心地帮助解决。

双发集团取得项目开发权后,刘成当时想把规划红线旁的一块土地“宝善街2号”一起纳入该项目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对增加部分的地块进行开发也应通过招投标程序,但刘成当时想规避招投标,希望能直接将“宝善街2号”交由双发集团开发。于是双发集团将报告提交给孙志毅,孙在报告上签字,批示“请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并跟跟时任遂宁市监察局局长董青打招呼,让其安排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宝善街2号”地块纳入整体规划事项。

在孙志毅的帮助下,双发集团的报告顺利上会讨论通过,公司未经招投标就顺利拿到了“宝善街2号”地,并办理了相关规划等手续。遂宁市规划局局长赵明事后证实说:“孙志毅的意见非常重要,他不同意的情况下,该项目的事项在遂宁市规划委员会上肯定是通过不了。”

此外,孙志毅还在提高所开发小区的容积率、贷款延期、推进拆迁等事项上为双发集团提供帮助。

刘成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孙志毅这么热心地帮助自己,当然要找机会回报。在孙志毅的授意下,刘成先后以孙志毅亲戚的名义购买了4套房,过了几年将四套房出售,所得房款220万元给了孙志毅。

2009年年底,孙志毅又提出让刘成帮忙在成都南门上购一套住房,用于儿子结婚。刘成二话不说,选中了一套130平方米的住房,并用双发集团转账来的130余万元支付房款及税费、中介费等,后该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孙志毅儿子名下。

他向四名纪委书记索贿,还要了5套房子

2016年9月,孙志毅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2017年7月,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就本案提起公诉,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次月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018年1月4日,法院作出判决:孙志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扣押在案的人民币794.46万元、价值人民币8.5万元的两套家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文中除孙志毅、蔡桦军、赵捷、冉涛、古诚外,其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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