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私挖凍肉事件:“淳樸”的村民為何“變壞”?

私挖凍肉事件:“淳樸”的村民為何“變壞”?

舒聖祥

近日,一條“雲南上百村民私挖走私填埋的腐爛凍肉再銷售”的報道引發廣泛關注。在雲南紅河州金平縣,每隔一到兩週,當地打私部門會將查獲的凍品拉到填埋場銷燬。然而這些被填埋的凍品並未真正被銷燬,記者拍到了上百村民在坑裡刨肉的場景,場面令人震驚。當地相關部門回應,目前已抓獲7名嫌疑人,封存3噸無規範標識凍品。

上百村民聚集在垃圾填埋場,把被填埋銷燬的走私凍肉,再一箱箱挖出來,那種惡臭撲鼻、蠅蟲滿地的場面,讓人反胃無比。被村民私挖出來的凍肉去向成謎,更加令人不安。很有可能已經重新流入市場,被不法商販作為食品銷售,成為路邊燒烤攤的廉價肉品,成為不明真相消費者的盤中餐。

匪夷所思的是,這一現象在當地已經持續兩年之久。知情人介紹,兩年來,圍繞金平縣金河鎮的垃圾填埋場,形成了村民挖掘、專人收購、專人運輸、專人銷售的一條龍產業鏈。這條私挖凍肉黑色產業鏈,當地相關部門沒理由不知道。民以食為天啊,難道非要等到出了食品安全惡性事件,再來“高度重視”嗎?

凍肉屢被私挖,說明填埋方式大有問題。當地官方聲稱,嘗試過焚燒,嘗試過添加玻璃碎片、混凝土、燒鹼等物質,然後再進行填埋。可在看守警察離開後,仍有村民想盡辦法把走私凍肉挖出來。目前,當地警方正考慮買粉碎機,將查獲的物品粉碎,再做無害化處理——是啊,科學有效的處理辦法不是沒有啊。

在技術上要做到無害化處理,完全沒有障礙,可能成本會高一點,但是為了食品安全和市場秩序,那也是必須做的,關鍵還是重視程度不夠。這很像過去媒體屢有曝光的病死豬肉流入市場問題。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也是難以從紙上走入現實,因為制度約束無力——監管就是填張表,檢疫就是蓋個章,光靠養殖戶和豬販子的良心,收購販賣病死豬必然成為生意。

私挖凍肉事件也一樣,這種行為違背良知,但架不住挖了能賣錢啊,監管漏洞堵不住,無害化處理做不到,村民的“淳樸”就靠不住。事實上,村民私挖凍肉,不僅破壞當地行政管理秩序,更已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犯罪。把惡臭不堪的填埋凍肉,挖出來重新出售,不把別人生命健康放在眼裡,是道德問題更是違法問題。

當然,普通村民可能法治意識不夠,只覺得私挖凍肉能賣錢,不一定清楚其犯罪性質。為此,一方面要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村民法律意識;另一方面更要零容忍,嚴懲違法犯罪。那麼多村民集體盜挖,離不開“法不責眾”的心理作祟:越是人多越是無法無天,越是人多越是不怕挨罰,有的村民甚至會覺得,別人都去挖錢,自己不去,那就是傻。處理此類事件,必須破除“法不責眾”思維,懲治不力就是縱容犯罪,就會讓“劣幣驅逐良幣”成為現實。

整村人集體從事某項違法犯罪活動,這種群體性失序違法亂象並不鮮見。集體哄搶翻倒的貨車上的貨物就不說了,村裡如果有幾個人搞什麼事發財了,大家有樣學樣也都會去做。比如電信詐騙,曾經就有“十個安溪九個騙,還有一個在鍛鍊”的說法。在規則漏洞面前,破窗效應、羊群效應威力巨大。

“淳樸”的村民為何“變壞”?一句話,好的制度約束人性,壞的制度放縱人性。地方政府部門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態度越曖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集體犯罪就越猖獗;態度越明確,有一個抓一個,集體犯罪就難囂張。如果相關部門一開始就不搞“法不責眾”,對於私挖凍肉的村民和收購銷售的商販依法嚴懲不貸,私挖凍肉也不會在當地猖獗兩年之久。

私挖凍肉事件,暴露出來的問題,既有無害化處理的不到位,也有食品安全執法的不到位。食品安全犯罪沒有“下不為例”,保障食品安全不能“媒體領銜”,腐爛凍肉流入公眾餐桌,要嚴懲犯罪,也要問責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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