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非法電魚2.2斤觸刑 投放魚苗4萬尾補過

本網訊(通訊員 左濤 餘碩)6月6日上午9時許,一輛載著4萬尾魚苗的貨車駛進鄖西縣羊尾鎮漢江河畔,半月前因電魚被刑事拘留的陳某、柯某作為放生主體,在“全國放魚日”來之際,通過投放4萬餘尾魚苗的方式積極修復受損生態。

讓非法捕魚者通過自身實際行動進行生態補償,以修復受損生態,這是鄖西縣檢察院秉承恢復性司法理念,對生態修復補償機制的積極探索。

非法电鱼2.2斤触刑 投放鱼苗4万尾补过

鄖西縣檢察院監督非法電魚者 將4萬尾魚苗投入漢江河

非法电鱼2.2斤触刑 投放鱼苗4万尾补过

即將投放的魚苗

非法电鱼2.2斤触刑 投放鱼苗4万尾补过

檢察官將魚苗放入漢江

公開審查讓案件成為最好的宣傳教育

據悉,6月1日,鄖西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深入案發地夾河鎮,對一起提請逮捕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進行公開審查。5月17日,犯罪嫌疑人陳某、柯某因在禁漁期、禁漁區內駕駛漁船採用電擊方式捕撈各種魚類共計2.2斤,被鄖西縣漁政執法人員當場查獲並收繳電魚工具和漁獲物。

公開審查邀請了公安、漁政工作人員,人民監督員以及沿江村組幹部、漁民代表參加,通過現場辦案的方式上了一堂生動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制課。

自願流放魚苗以示“懺悔”

“我不知道電魚這麼嚴重,我只是想著打點魚上來自己吃,有多的就拿去賣了賺點錢。”嫌疑人柯某說。

“陳某和柯某等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撈水產品,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但犯罪情節相對較輕,有悔罪表現。”鄖西縣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能自願購買魚苗予以增殖放流,對其破壞的漢江生態進行修復補償,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希望我們能給大家提個醒,也能彌補自己的過錯,出錢出力,我們心甘情願。”陳某說。

鑑於柯某、陳某認罪態度良好,並自願修復受損生態,鄖西縣人民檢察院對二人作出不批捕決定。

執法+補償 探索辦案新模式

“針對破壞生態環境刑事案件的特點,我們秉承修復性司法理念,犯罪嫌疑人投放魚苗的生態修復行為,既能對被破壞的環境進行修復,同時也對其它漁民起到法制教育作用。”辦案檢察官表示。

“原來的辦案模式,在案件辦結後,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入獄,然而受損的生態環境得不到修復。如今,他們從環境破壞者到生態修復者,實現了懲罰違法與生態保護的雙贏。”鄖西縣檢察院檢察長餘岑表示,針對破壞生態環境刑事案件的特點,檢察院秉承恢復性司法理念,更加註重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雙重和諧,將犯罪嫌疑人的增殖放流、補植復綠等生態修復補償行為,作為案件處理的重要情節予以考量。

近年來,鄖西檢察院積極採用責任、恢復、生態三位一體的恢復性司法實踐活動,探索環境修復性司法,對汙染的水體和被破壞的資源以及缺失的生物多樣性進行有效修復,保證生態系統恢復到損害之前或者達到生態平衡,同時更能向當地群眾宣傳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環保理念,引導群眾樹立保護環境、保護生態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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