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最近深圳名師胡紅梅因為學術抄襲在網上很火,網友們怎麼看她的成名之路呢?

山安說


深圳名師,胡紅梅因多篇文章和書籍被多位作家扒出抄襲,最近在教育界和文學圈持續發酵,人們紛紛譴責這位紅極一時的當地”名師“連篇累牘,連序言都不改一字的抄的方式”吃相太難看“。

最先發現胡紅梅抄襲作品的是青年女作家陳迅喆,因自己的《大貓老師的作文課》被胡抄襲,經讀者發現舉報給陳老師,陳迅喆老師才發現這位”名師“已抄襲自己作品兩年之久。

之後,陳老師順藤摸瓜卻發現,胡紅梅不僅抄自己的書和公益講座等,還抄了山東淄博高新區第一小學副校長王愛玲(筆名冰湛玲)老師的書單,臺灣林枚女士08年創作的《假如要有學習單》,加拿大老師設計的作業單等等。

而正是這一路欺世盜名,竟然成就了她的”殊功茂績“”名師“光環(如下圖所示),每一項都是普通老師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教一輩子書也不可能企及的榮譽。

隨著此事的公開,引發了業界內眾人的聲討,被推上風口浪尖的胡女士,2月24日在朋友圈發佈了《致歉信》,雖然稱自己已刪除了公眾號上的所有文章,並向相關人士道歉,但其道歉並不誠懇,也沒有得到人們的原諒,反而讓她陷入更深的漩渦中。

我們從下圖的道歉信中就能看出,這名所謂的“名師“竟然作小兒女狀,滿懷委屈,妄圖以“做公益推廣”之名推卸自己的責任。還稱若得不到原諒,“我也將遺書奉上》。這”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盡顯無知蠢態,令眾人更加質疑她的修養何在,法律意識何在,底線何在?

今天,這場沸沸揚揚的聲討終於迎來了官方回應:3月6日,深圳市龍山區教育局給出前如意小學教師胡紅梅如下處分:

2.撤銷其如意小學副校長職務,調離教學崗位。

3.撤銷“龍崗區胡紅梅名師工作室”,撤銷其龍崗區“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校長”等榮譽稱號。

4.責成所在學校在本學年度師德師風考核中將其定為“不合格”等次。

從這處分來看,美女”名師“胡紅梅一夜之間一無所有,不僅各種光環不在,連老師都做不成了,其所在學校也跟著遭到處分。這結果可謂大快人心。然而這還不算完,這些年來,胡紅梅工作室出版了大量被署以胡的名字的抄襲來的作品,並獲得鉅額利潤,這種嚴重侵權行為已經觸犯法律,等待她的一定是法律的嚴懲。

那麼,一個因抄襲成名的胡紅梅倒下了,是不是就意味著教育界從此乾乾淨淨了呢?

其實並非如此,小徐老師身在一線多年,深知名師選拔,論文出版上的各種作秀,各種做假,抄襲行為早已是公開的私密。

拿地方名師來說,一節公開課,說是公開課,還不如說是”表演課“,每一節公開課都是老師們借鑑了多個老師的講課風格,把別的老師的教學亮點運用到自己的課上來,再經過全校老師和各級領導的反覆提意見,修改,最後成為一堂”表演課“,而且有的”名師“一堂課就演多次,很難代表個人真正的教學水平。

論文更是滑稽,中小學老師為了評職稱,每人手裡都有20多篇論文,而這些論文多數都是東拼西湊來的,並且需要交鉅額版面費才能出版,甚至有些人只要交夠版面費,不用自己寫,照樣可以有自己的論文,甚至論著都可以獲得。

去年”翟天臨事件“引發了教育部對論文查重的重視,希望”胡紅梅事件“也能引發相關部門重新定義”名師“概念,讓那些基層兢兢業業,嘔心瀝血將一輩子心血全部無私奉獻給教書事業,甘為人梯,學生愛戴的一線教師們真正實至名歸。而沒有真才實學的”名師“表演大戲,該收場了!


指尖教育帝國


縱觀胡紅梅的成名之路,圍繞閱讀展開,大方向上來說,是非常正確的。這才是一個語文學科小學老師的正確打開方式。小學生的閱讀,也確實需要具有研究精神的語文老師去引領。

我認識一個極出色的小學語文老師,每個寒暑假都會在社區舉辦義讀,就是免費的領讀,從一開始的十幾個人參加,到現在的需要預定兼滿教室的學生,成果是看得見的。我喜歡這樣的成名之路。

可惜的是,從網絡上討論的胡老師,胡校長,不知道什麼時候起,似乎走彎了路子。隱約記得,一位被抄襲的作者說:本來也想,反正是閱讀推廣,她不做,我也會做的,抄就抄了吧。類似的意思,我也能理解。

但別人的理解,並不能作為任何人無視法律法規規定,去任意攫取別人知識成果的藉口。一個教育工作者走這樣的成名之路,讓人失望了。

我看著她的照片,其實內心是非常羨慕的,這個教師,天生長了一張極具親和力的臉,若能好好走教學之路,真是學生之幸啊。若干年後,花發滿頭,臉上皺紋裡,也能顯出淡然與雅緻,多好。這樣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

我只希望,這件事不要毀了這個老師,該擔的責任擔起來,該道歉的道歉,該接受的處罰,也不要有其他絕望的念頭,人誰無改,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我還希望,她身邊的那些人,不要一味地說什麼:你沒有錯、就抄了,又有什麼關係,我們都支持你。我為她身邊有這樣一群人,深深感到悲哀。


當過教師的考拉


日前,山東省淄博市的一名普通小學語文教師王愛玲,在其個人公眾號上發文稱:“深圳市如意小學的副校長鬍紅梅涉嫌抄襲了自己和他人出版的書籍內容。在文章中,王愛玲老師指出,胡紅梅抄襲自己的作品已經有兩年之久,但由於無法投訴也就一直不了了之,但最近看到朋友圈信息,看到了更多的作者受到了抄襲,於是決定不再選擇沉默”。


此事一在網上曝光後,立即引來了網友們的圍觀和熱議。網友們紛紛指責胡紅梅的過錯,當然,更多的是呼籲教育主管部門一定要嚴查此事。當事件在網絡上發酵後,龍崗區教育局也迅速介入調查,並表明將會公佈結果。

時隔幾日,當網友們逐漸淡忘此事時,深圳市龍崗區如意小學副校長鬍紅梅涉嫌抄襲他人作品的處分來了!

由於抄襲行為惡劣,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3月6日,有記者從龍崗區教育局瞭解到,龍崗區教育局對胡紅梅的抄襲行為做出了以下處罰:

2、撤銷其如意小學副校長職務,調離教學崗位

3、撤銷“龍崗區胡紅梅名師工作室”,撤銷其龍崗區“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校長”等榮譽稱號

4、責成所在學校在本學年度師德師風考核中將其定為“不合格”等次

昔日的“名師”,如今卻因抄襲變得身敗名裂。胡紅梅的遭遇也給予了那些所謂“名師”們敲響了警鐘,給我們留下了太多的思考。

1、名師該如何煉成

俗話說得好:“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想要煉成名師,靠的不是走捷徑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名師的煉成,靠的是自己在教學工作崗位上多年的探研、磨練,是通過自身努力,提升自己的教育素養和專業能力、使自己的教學研究成果讓人羨慕、敬佩。而非靠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來出名。

說句不好聽的話,國人的版權意識問題太過於薄弱,特別是中小學教師。在這自媒體時代,抄襲現象成風,很多不勞而獲者經常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小到一篇作文,大到權威學術論文等。而自己辛辛苦苦被創作出來的作品被抄襲,卻不會第一時間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更有一些“侵權”者不把抄襲當回事,抄襲成風這和我們的監督管理部門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啊!



3、名師評選水分大

一般名師評選,有兩種渠道和路徑,一種是教育主管部門按程序評選,而另一種則是通過民間團體組織推薦評選。前者一般相對要公平一些,而後者則比拼的是“名氣”了吧!有的時候,有“名氣”的教師,並不一定能夠擔當得起“名師”的這一頭銜,名不副實者也是有之。


對於名師而言,山村認為:無才不可怕,因為只要努力了,依然可以通過自己努力彌補不足。德與才要配位,才能受人尊重,否則一朝跌落,將會摔得鼻青臉腫。

對於龍崗區教育局的處罰,有網友直言:“太輕”你覺得呢?歡迎各位留言交流!

(圖片均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山村老師看教育”!


山村老師看教育


深圳名師胡紅梅最近火得不行,雖然她之前就是名師,可惜,作為同行,我竟然不知道其鼎鼎大名。只是因為抄襲一事,才知道還有這樣一位又知性、又優雅,還會抄襲的名師,也算開了眼界。


胡紅梅有多名,咱就不提了。大家這幾天津津樂道,估計她的簡歷大家都背會了,爛熟於心。至於網友們怎麼看?想必大家也都清楚。

不過,網友對胡紅梅批評、指責,其實並不是針對她個人,而是對所謂的“名師”名不副實、沽名釣譽這種現象的不滿,對這種做法的痛恨。要知道多少一線老師,踏踏實實教書,認認真真工作,可是想得到一個市級模範都難上加難,而胡紅梅獲獎無數,名利雙收,卻是因為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給自己臉上貼了金。而現實中,像胡紅梅這樣的名師大有人在,怎能不讓大家氣憤難平?


紅梅花兒開,美麗已不在。昨天深圳龍崗市教育局對胡紅梅的處理結果已公佈。胡紅梅的副校長職務被撤,榮譽稱號被撤,被調離教學崗位,同時年度師德師風不合格。

其實,對這樣的處理結果,不少網友表示不滿。在他們看來,胡紅梅的行為不僅僅是違法了師德師風,而是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犯下這樣嚴重的錯誤,至少應該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永遠不得從事教育工作。

當然,也有網友認為:胡紅梅抄襲行為雖然不對,但是其教學能力不能否認。應該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能落井下石,把人一棒子打死!

話是這麼說,但是,胡紅梅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已成事實,如果原作品作者要訴諸法律,胡紅梅肯定還會付出更慘痛的代價。

想成名,想做名師無可非議。人總得有追求,有進取心不是,但是想做名師,就踏踏實實來,憑真本事吃飯,像魏書生、李貴希等教育大伽一樣,先做人,再做事,一步一個臺階,踏踏實實抗擊。別總想投機取巧,結果偷雞不成蝕把米,到頭來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有句話說得好:來江湖上混,遲早要還的。那些像胡紅梅一樣沽名釣譽的所謂名師,該醒醒了!


靜靜助學


說實話哈,抄襲的這種情況是非常多見的。有的人會抄,有的人不會抄。都說了嘛,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會抄不會抄。學術類的東西,這是不應該抄的。不僅僅是關乎道德的問題。也是關係到產權的問題。


易道雷震子


一般論文都是網上花錢買的,東拼西湊在一起的,誰看得懂?專家有那耐心?早早早就是公開的秘密,現在知道落後了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