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你知道嗎?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每一段分手,都是苦其心志,勞其筋苦,讓一個人痛不欲生的過程;沒有一次分手是內心毫無波瀾的,所有的分手,都是一次跟過去的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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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時候,才能看出來一個人的人品

有人選擇和平分手,有人選擇背叛感情分手,有人選擇冷處理分手,有人選擇榨乾對方的金錢和精力後分手;分手的形式太多了,但每一種分手的背後,都有一個人受傷。

在所有的分手之中,你能看到一個人的人品。

不負責任式:冷處理分手

前幾天一個女讀者給我發私信傾訴,她說跟男朋友(實際上已經是前任)一個月沒有聯繫了,她都忘記了自己還有這個男朋友了;再次聯繫的時候,發現前男友又找到了新的女朋友,而此刻女讀者的內心聽到這個消息以後,竟然毫無波瀾。

雖然分手的時候,兩個人都不負責任,因為一個矛盾選擇了冷處理,這一次冷戰,竟然持續了一個月;在她和前男友戀愛的幾個月經歷中,兩個人雖然經常冷戰,但冷戰的時間不超過1天,會有一個人主動認錯。

而這次冷戰長達了1個月,久到前男友迅速找了新的女朋友。

有些時候,當兩個人試探性開始一段戀愛,抱著試試看的態度,並且都沒有要為對方、為自己負責的意思,這段戀愛,最後收場的方式,一定很尷尬。

不負責任地開始,又以不負責任的方式結束一段戀愛,這是一種常態。

你知道嗎?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渣男渣女式分手:雙雙背叛感情

之前看到一句段子挺有意思:渣男配渣女,才能天長地久。

在現實中,也同樣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前幾天公司裡的一個男女同事情侶辭職了,而這對情侶同事辭職的原因是,他們沒有臉面在公司裡面待下去,因為自己的感情原因。

男同事和女同事戀愛了小半年,最後分手的模式更尷尬,兩個人雙雙背叛感情,跟另外的人在一起了;畢竟,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在這件事被公司知道後,兩個人自己也覺得沒辦法待下去了。

更奇葩的是:這兩個人在分手的時候,都先埋怨著對方的過錯,都堅持稱對方先背叛了感情。

“你先背叛了感情,所以我背叛感情,不叫背叛,是理所當然”;這不就是感情裡面,典型的“背叛雙標”?

無論誰先背叛了感情,都是錯的,兩個人都是一路角色。

你知道嗎?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和平分手式:我還愛你,很愛你,但我們沒辦法在一起了

我覺得,這世上最好的、最合適的分手方式,莫過於此。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電影《愛在》三部曲?其中有一句臺詞很真實:我還愛你,但我不再喜歡你了。

我很愛你,以前很愛你,現在同樣很愛你,在未來的某一天回想起來,依舊很愛你;但因為某些原因,我們沒辦法在一起了。

所以在分手的時候,我們保留了一貫地分手禮儀,就像我們剛在一起的時候一樣;穿上一身乾淨得體的衣服,精心打扮了很久,去一家我們經常去吃的餐廳,看看彼此,給彼此做最後的告別。

我們都知道,也許這次告別,今後就再也沒有機會見到彼此了,於是,我們特別珍惜這次分手儀式。

愛而不得,很愛對方但卻不能在一起,才是所有感情中最難熬的一種方式;沒辦法,生活就是這個樣子,我們不得不接受現實,不得不在現實面前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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謾罵式分手:這才最能看出來一個人的人品

我覺得,分手之後對前任最基本的尊重就是:不議論、不謾罵、不祝福、不打擾。

分手之後,前任的一切都跟你沒有關係了,你們倆曾經的恩怨、感情,愛恨糾纏,都在分手的那一刻起煙消雲散。

但總是有些人,會在分手之後對前任充滿著咒罵的語言,咒罵前任一輩子不幸福,咒罵前任單身一輩子;這樣的咒罵,沒有絲毫的意義,也只會暴露你這個人的人品。

你要記得一句話:無論分手的原因有多麼不堪,你的前任,都曾經是你愛過的一個人;你在謾罵前任的同時,其實也是在對你的否定。

因為你眼瞎,所以你看上了前任;當你選擇跟前任在一起的時候,一定是因為對方身上的某些特質,深深地吸引到了你。

分手就分手了,平靜點,安靜點,無論是痛苦還是平淡,都是過去了;對前任有再多的謾罵,對方也聽不到,還會始終影響著你和你身邊人的心情,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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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這有可能會給你們帶來二次傷害

有很多情侶都跟我傾訴過,和前任分手後,實在是忍受不住內心的疼痛與煎熬,於是再次聯繫了前任,兩個人再續前緣。

當初分手的時候,就是因為一些難以調和的矛盾,而在複合後沒幾個月,兩個人又再次因為同樣的事情分手。

這就是一環扣一環,相愛、分手、複合又分手。

如果你們兩個人在恩愛的道路上走丟了,牽著彼此的手走散了,那就意味著你們兩個人之間的緣分,可能到此為止了。

無論你多麼想要勉強,你心裡面都要想明白一件事情:你們倆分手的原因,解決了嗎?你們之間最大的矛盾,解決了嗎?

我身邊就有一個男性朋友,前幾天再次跟女朋友分手;當初兩個人戀愛3年,分手1個月後,再次複合;當初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女方的父母不同意兩個人在一起,而男生也確實給不了女生好的生活,無論是收入上還是家庭的差距,都讓兩個人的感情難以走到婚姻。

分手一個月後,兩個人都難以忍受思念之情,於是紛紛選擇複合;但複合了沒有半年,再次因為同樣的事情分手。

面對著彼此父母的追問:你們確定能給對方好的生活?確定婚後不會因為柴米油鹽,不會因為貧窮而鬧矛盾?確定愛情會大於一切?

面對一連串的疑問,這正是兩個人當初選擇和平分手的原因,而複合後再次分手,又是因為這些原因。

我為什麼不建議情侶兩個人分手以後再次複合?因為在你們沒有能力解決當初分手矛盾的時候,再次選擇複合,不僅僅是對彼此的不負責任,更是會讓你們兩個人再次陷入同樣分手原因的痛苦之中。

分手一次就已經很難過,很心疼了,難道還想要再次經歷同樣的分手過程嗎?

面對分手後複合,接著給對方帶來的二次傷害,我寧可選擇再也不復合;除非,你自己真的有能力,解決你們兩個人之間的一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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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什麼原因分手,都應該保留分手的體面和禮儀

之前看過一本書,名字叫《放妻書》,這本書著作於唐朝。

其中有一段話讓我印象很深刻,看完以後就被我寫在了讀書筆記裡面:

“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和韻之態。三年衣糧,便獻柔儀。伏願娘子千秋萬歲。”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希望跟我離婚以後,娘子也能夠打扮得美麗大方,找一個好點的人家,生活過得幸福一些。再送給你三年的生活費,供你花銷;祝願娘子能夠身體健康,長命百歲。

也許我們沒有幾個人能夠做到,分手後給予前任這麼坦蕩大方的回應,但最起碼我們可以做到給前任基本的尊重:不謾罵、不打擾、不撕逼。

也許分手後依舊很愛你,也許分手後心裡特別恨你,但這些都過去了;我希望在未來的每一天裡,你能夠過好你的生活,擁有你的幸福。

而在分手之後的我,也希望能夠過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這場完美但有缺憾有瑕疵的愛情裡,我們誰都不是那個贏的人,分手的時候,我們都是失敗者。

你知道嗎?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今日話題:

分手之後,你想過和前任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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