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6 清代的西寧辦事大臣不在青海,為何卻在甘肅省辦公?

西寧辦事大臣,可稱得上是清朝在青海全面施政的開始。

雍正二年三月,青海悉平。(羅卜藏丹津)叛亂過後,為有效治理青海這一邊外之地,雍正三年設“西寧辦事大臣”一職,主理青海要務,“鑄總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務關防,遣大臣齎鎮其地”。此後,西寧辦事大臣遂成清朝定製。

清代的西寧辦事大臣不在青海,為何卻在甘肅省辦公?

西寧辦事大臣設衙於西寧府,管轄今湟源縣日月山以西的廣大草原牧區,即彼時塞外青海一帶。但從清代的疆域圖中可以看到,西寧辦事大臣所駐紮的西寧府當時卻隸屬於甘肅省,與青海分屬不同省份,也就是說西寧辦事大臣並不在青海“辦事”。工作場所與管轄範圍分離開來,這讓初次涉獵的人不禁一頭霧水:為何在清代會出現如此“天馬行空 ”的操作?

清代的西寧辦事大臣不在青海,為何卻在甘肅省辦公?

嘉慶年二十五年的甘肅省地圖,局部,收錄於《中國歷史地圖集》

(圖為嘉慶年二十五年的甘肅省地圖,局部,收錄於《中國歷史地圖集》)

原來,這一“衝突”的出現,既與古人、今人的一些地理概念存在差異有關,也與清代當地的地理格局、地方建制有關。

今人腦海中的“西寧”“青海”概念,與清代大不相同——“西寧”為“青海”省會,一一對應,置於國家的統一行政區劃之下。所以,“西寧”理應在“青海”境內。

清代的西寧辦事大臣不在青海,為何卻在甘肅省辦公?

但在清代,“青海”雖然是祖國疆域的一部分,但被視為“化外”之地。各民族多元雜居、宗教勢力與政治勢力交織、管理體制的多中心化等,都導致了青海一地難以在短時間內被納入內地行政系統。

於是乎,清政府便在此地實行“羈縻統治”,整合宗教、民族等諸多要素,因俗而治,維繫著一方的安定統一。主管這“羈縻”之責的,便是西寧辦事大臣。

而西寧辦事大臣所駐紮的西寧府,則屬於與“青海”截然不同的內地行政系統,歸甘肅省管轄。西寧辦事大臣,實為駐於甘肅、守於青海的理藩大臣。

這種特殊的行政體制,也算是清王朝鞏固邊疆的有效方式了——既難以在當地普及內地行政體制,又不能放任其自生自滅、發展壯大——故以西寧辦事大臣這種“半內地化”的形式,得實現對“青海”的間接統治。

所以說,西寧辦事大臣並不在青海“辦事”,實為特殊歷史條件所致。不可忽視的是,該職務的設置,在內地邊疆一體化的進程中起著橋樑作用,也導致了此後西寧——青海的不可分性。

參考文獻:

賈寧,《西寧辦事大臣與雍乾時期青海多民族區域管理制度之形成》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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