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徵收拆遷過程中,對房屋的附屬物該怎樣補償?

雨後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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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附屬物是指附屬於房屋,由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異地使用或異地使用將影響其功能的財物及相關設施。房屋附屬物包括房屋的平廈、雜房、廚房、廁所、過道、院落、佔地、公有住房非居室等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或不計算租金面積的居室的附屬使用部分。

作為房屋的附屬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徵:①依附於房屋而存在;②具有某種用途,並有利於房屋的升值;③必須是能計算其價值的物體;④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應具有合法性。所以對於房屋的附屬物一定是合法的才會得到應有的補償,對於非法的不予補償。

對於附屬物的補償與房屋徵收補償標準情況類似,其沒有全國的統一價格標準,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徵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徵收人在房屋被徵收後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

因此,在政府實施土地徵收和拆遷補償安置的過程中,只要違背“給予被徵收人公平補償”這一基本原則,即可視為違法,被徵收人應該果斷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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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分配糾紛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費的所有者所有。具體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對被徵收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等的拆遷和恢復費,以及被徵收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者砍伐費等。青苗補償費,是對被徵收土地上生長的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玉米等造成的損失所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費用。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作為房屋的附屬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徵:①依附於房屋而存在;②具有某種用途,並有利於房屋的升值;③必須是能計算其價值的物體;④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應具有合法性。所以對於房屋的附屬物一定是合法的才會得到應有的補償,對於非法的不予補償。


楊念平律師


您好,房屋附屬物一般是針對土地上的青苗等附著物的補償。一般來說青苗補償費在各個地方 都有相應的補償規定。如果您已經遇到了此類情況,我建議您等政府下發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的時候一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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