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 臨電: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注意哪些內容?

臨電: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注意哪些內容?

3臨時用電管理

3.1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1.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3.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1現場勘測;

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進行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

5設計配電系統:

1)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

2)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

3)設計接地裝置;

4)繪製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佈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設計防雷裝置;

7確定防護措施;

8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製,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

3.1.4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准”程序,

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1.5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1.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並應符合本規範第3.1.4、3.1.5條規定。

3.2電工及用電人員

3.2.1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3.2.2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並應有人監護。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3.2.3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

2保管和維護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並應關門上鎖;

4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

3.3安全技術檔案

3.3.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電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用電組織設計的資料;

3用電技術交底資料;

4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6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表;

7定期檢(復)查表;

8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

3.3.2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每週由項目經理審核認可,並應在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3.3.3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和絕緣電阻值。

3.3.4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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