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息縣法院:案件執行不能 聯動救助化糾紛

映象網信陽訊(記者 吳彥飛 通訊員 梅倩)2017年1月,已經74歲的張大爺怎麼也沒想到,這把年紀了就因為兩句口角,幾下推搡自己竟然被告上了法庭……

2016年9月,張大爺因為多喝了兩口酒,回去的路上與同村的徐某發生口角,從最開始的惡言相向到相互廝打不過短短几分鐘功夫,隨後由同村的鄰居將兩人拉開。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豈料當天晚上徐某便感覺胸口疼痛,經醫院檢查68歲的徐某胸部骨折,法醫學鑑定為輕傷二級。隨即徐某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17年1月初張某被依法拘留。

2017年6月河南省信陽市息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河南省信陽息縣人民法院依法進行了審理並依法作出判決,張某不服,上訴至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並作出終審判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徐某經濟損失19548.23元。

判決生效後,徐某於2018年初申請了強制執行,彼時張大爺剛剛從看守所出來,75歲的高齡已經無勞動能力,主要依靠養老保險和低保生活,別說賠償徐某了,自己生活尚需要接濟。

案件立案後,承辦人息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浩波找到了張大爺,張大爺將自己家庭情況訴說給了李浩波聽。自建的土房早已坍塌,唯一的交通工具是一輛破自行車,除此外這個破敗的家裡不見任何貴重物品。李浩波隨即走訪了當地村委會,村委會表示張大爺確實貧困,根本無償還能力。

聽到此處,承辦人犯了難,徐某今年也有近70歲了,胸部骨折導致其頻繁性的胸口疼痛,且前期的醫藥費都是自己借的錢,如今確實很需要這筆執行款來緩解目前的困窘。考慮到雙方的具體情況,承辦人決定為徐某申請司法救助,此時正值全省第二批聯動救助工作大規模推進時,李浩波立即通知徐某準備相關材料並向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聯動救助。

9月5日,為徐某申請的8000元司法救助金到位,徐某一再的向承辦人致謝,這些錢對他的家庭來說至關重要。案件執行不能時,承辦人仍願意想方設法為其解決燃眉之急,徐某的心裡很是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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