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一個抗癌金融女的理賠實錄:如何正確和保險公司“撕逼”?

已經過去的2月,是疫情的高峰月。許多人宅在家裡,天天關注疫情,卻錯過了一個重要的節日——2月4日【

世界癌症日】。


其實,對於人們來說,病毒性肺炎只是一時的災難。而癌症,才是收割生命的長期“夢魘”。


最新癌症報告顯示:2015年全國癌症新增確診約392.9萬人,死亡約233.8萬人。


而且,癌症的治療費用國家可不會買單.....


這個時候,配備的商業醫療險和重疾險就派上用場了。


但買了保險,還不一定能順利獲賠。


01

確診濾泡性淋巴瘤


這次拒賠案例的主人公是一名金融女,普通上班族,大家可以叫她柱子哥。


事情經過如下:


2018年10月,在公司組織的一次體檢中,柱子哥被發現淋巴結腫大。經增強CT、淋巴結活檢等檢查,最終確診濾泡性淋巴瘤4期。


一個抗癌金融女的理賠實錄:如何正確和保險公司“撕逼”?

(點擊查看大圖)


濾泡性淋巴瘤雖然是一種惰性癌症,發展比較緩慢。但是從淋巴瘤分期來看,4期意味著已經伴有遠處部位的侵犯,是最嚴重的一種情況。


柱子哥的狀況,如果進行一線治療,低配版也要10萬左右才能搞定;二線治療配合進口藥、自費藥,月度花費在4萬元以上……


如果病情能控制住還好說,但要是發生轉化或短期復發,兩年內的經濟壓力將會非常大。


“缺錢”,成了柱子哥繞不開的坎兒。


02

那些“坑爹保單”


好在柱子哥有身上其實有不少保單,其中有爸媽給買的,也有自己買的。


但是,柱子哥的母親給她買的保險竟然是【分紅型壽險】,而且保額才5萬。


說白了,這種保險只有發生身故或者全殘才賠。雖然每年的分紅會計入保額,但是數額並不固定,增加的額度通常只是杯水車薪。


一個抗癌金融女的理賠實錄:如何正確和保險公司“撕逼”?


更令人崩潰的是,產品附帶的重疾給付險,保額只有1萬。


每年交著幾千塊的保費,換來的卻是這樣的保障......


03

慘遭保險公司拒賠


幸好,柱子哥還有自己買的一份重疾險。


2018年2月她用公司發的年終獎給自己買了一份當期網銷產品中性價比較高的重疾險。


於是,柱子哥準備好全部的理賠資料,正式向保險公司報案。


然而,事情並沒有想象的那麼順利......


大約在一個月後,該保險公司派了一名核賠人員約見柱子哥,當面指出她涉嫌違規投保(帶病投保),根據保險法第16條將予以拒賠。


保險公司主要給出了兩點證據:


第一,查到她2014年8月在腫瘤醫院做過乳腺B超,檢查結果違反健康告知(是一個已切除的乳腺結節)。


第二,查到她今年4月份就斷了社保,沒有收入,有較大騙保動機。(實際上是換了公司繳納社保。)


04

據理力爭,獲得賠付


柱子哥認為,她並不存在保險公司所說的“違規投保”的情況。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並不成立。


在理清思路後,她迅速建立了證據鏈(醫療記錄、投保截圖等)。並在瞭解了相關法律和案例後,向保險公司對接人員不卑不亢地表明瞭不怕打官司的態度。


一個抗癌金融女的理賠實錄:如何正確和保險公司“撕逼”?


在歷時了3個月、5次電話談判後,保險公司最終表示可以通融賠付,給予柱子哥70%保額的賠償。


通融賠付,是指保險公司認為不應當賠或者可以不賠,但是出於人道主義或者自身利益考慮,予以全額或者一定比例賠付的一種行為。


出於一些考慮,柱子哥接受了這個結果:如果走法律訴訟程序,時間成本太高,沒個一兩年可能都解決不了,耽誤病情不說,也費時費力。


權衡之下,把70%的保額拿到手,更加划算。


至此,理賠結束、合同解除。


九尾君小結


柱子哥的理賠案例帶給我們不少的啟示,九尾君也在這裡分享一些自己的看法。


表面上,保司拒賠,是因為柱子哥違規投保。實際上,這不是根本原因。


柱子哥之所以被查了個底朝天,是因為投保不到一年,就發生了保險事故。而等待期後沒多久就出險的客戶,一直是保險公司的重點懷疑(騙保)對象。


這才是深層次的原因。


假設柱子哥是在投保兩年後、五年後甚至八年後才出險,保司是不會因為一些細枝末節的小事,刻意為難的。


一個抗癌金融女的理賠實錄:如何正確和保險公司“撕逼”?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保司既然拒賠,就要說明理由,並列舉證據。等待期後沒多久就出險,顯然不能作為“呈堂證供”。


保司口頭提出的證據主要有兩條:

其一是被保人社保斷繳,沒有收入,有騙保的嫌疑。


這一點,九尾君認為是“欲加之罪”。首先,截至目前,沒有任何一款重疾險,是把“社保不能斷繳”作為投保要求的。


其次,騙保純碎是單方猜測,保司未能提供完整的證據鏈。


所以,以此為由拒賠,是荒唐的。


其二,柱子哥患過乳腺結節,且經手術切除。保司認為柱子哥未告知結節情況,屬於帶病投保。


雖然不知道柱子哥買的是什麼產品,但是“結節”幾乎是所有重疾險的健告常規項目。即便是早年切除且獲良性結論的結節,也要如實告知。


基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大膽推測,柱子哥確實存在帶病投保的問題。


那麼嚴格來說,保險公司拒賠,是沒有什麼毛病的。


然而,在現實情況中,對帶病投保案例的理賠,保司不會“一刀切”。在理賠實操和司法實踐案例中,最終是否賠付,關鍵在於隱瞞項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是否有直接影響。


按照正常人的認知,乳腺結節切除後,通常會進行病理活檢。柱子哥的病理活檢是良性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否則,就成了帶癌投保,保險公司沒有理由“通融賠付”。


到這裡,事情的脈絡大概清晰了:柱子哥投保確有不規範之處:未如實告知已切除且獲良性結論的乳腺結節。但是這和後來確診的淋巴瘤並無直接關聯。


多數保險公司其實不會對這樣的小問題上綱上線,通常會選擇正常賠付。


如果拒賠,大概率要走司法途徑。而根據大量的司法判例,只要不是惡意騙保,此類案件幾乎無一例外,判賠!


一個抗癌金融女的理賠實錄:如何正確和保險公司“撕逼”?


所以,柱子哥的案例中,保司選擇通融賠付,不見得是出於人道主義,而是明白走司法途徑,法院大概率會做出對被保險人有利的結論。


此外,走司法訴訟,雙方都要付出很大的時間成本。保司自不必說,柱子哥也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能私下協商解決,當然最好。而70%保額的通融賠付,就是雙方利益博弈的平衡點。


對於案例的講解,就到此為止了。


最後,還是給大家強調一下:碰到保險拒賠,千萬不要慌,大部分情況,其實是可以據理力爭的。


一個抗癌金融女的理賠實錄:如何正確和保險公司“撕逼”?


另外,就像柱子哥自己說的:絕大多數保險公司都是正規的,平均獲賠率在98%以上。像這樣的拒賠案例,其實很少見。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雖然大陸的監管和法律,都傾向於維護被保險人利益,但是,我們千萬不能因此忽視健康告知。


只要規範投保,就決不會成為那個小概率的分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