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南陽一客車司機涉嫌7項交通違法,面臨罰款4萬餘元,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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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這名司機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調查,之前他是因為酒後駕駛,被吊銷駕駛證,在此期間又違反交通法規,偽造駕駛證,車輛行駛證,非法營運,超載運營,闖關卡逃避收費,這些違法事實,加在一起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按規定罰款就達到4萬多,由於駕駛證被吊銷是在取保期間,這應該追究他刑事責任,所以不但要對他進行罰款處理,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2. 我們交管部門,應該對有違章的,駕駛人員相關的信息,要加以掌握,不能讓這些違法人員,在隨意,駕駛車輛,進行違法行為,對他們要嚴加管理,不能因為我們的疏忽管理,讓他們繼續在危害社會,這名司機能及時被交警發現,才阻止他的不法行為,否則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那他的後果就更加嚴重了。
  3. 我們交管部門要對這些違法人員,進行思想教育,要讓他們提高法律意識,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平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觸犯法律,這樣既對自己的安全負責,也避免給他人帶來安全風險,所以我們交管部門,要對這些違法人員,多加教育引導。
總之我們作為駕駛人員,更要遵守交通紀律,不能隨意觸犯法律,如果觸犯了法律,不但要接受處罰,還要接受刑事教育,這時我們要為我們的行為,付出代價的,是得不償失的,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這樣既為了我們自己,也為了他人,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歡迎大家討論,我是汽車與安全,生命安全守望者。

汽車與安全


做為職業司機知法犯法不值得同情!應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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