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3 新娘要15萬彩禮,否則不嫁,新郎果斷分手,三年感情最後敗給現實

新娘要15萬彩禮,否則不嫁,新郎果斷分手,三年感情最後敗給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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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網上看到一個新娘發出來的聊天記錄,原來本來是年前結婚的她,前幾天被新郎早方面提出分手,然後兩人3年的感情最後就這樣結束了。

其實,他們兩人在半年前已經見過雙方父母,並且把婚期定在春節前,然後兩家人都按照這個節奏準備小兩口的婚事。

當時雙方是談到彩禮是8萬元,婆家人也按約定在12月把8萬彩禮送到孃家人手中。誰知道,上兩週,新娘突然出男方追加7萬彩禮,一共要湊夠15萬。

原因是新娘的表姐也是1月份結婚,但是別人家已經拿到15萬彩禮了,新娘的爸爸認為自己收8萬彩禮,到時傳出去丟面子,所以就讓男方再追加8萬,至少要和表姐的彩禮一樣。

可是新郎家裡人已經把大部分錢都拿去準備婚事的事情了,實在是拿不出7萬元了。

這個時候,新娘的爸爸就認為男方是故意讓他們家出醜,都已經說明多收彩禮的原因了,但是男方家庭卻無動於衷。

此時,兩家人的矛盾就這樣爆發了!

最後,新娘為了讓新郎多拿7萬彩禮,直接向他下最後的“通牒”:如果不夠15萬彩禮,我是不嫁的!

新娘的意思是,即使婆家借,也要借夠15萬彩禮,這樣好讓她家裡人不丟臉!

誰知道,新郎一下狠心,果斷選擇分手!

其實,在我看來,這一段婚姻,是由新娘自己作沒的!

新娘要15萬彩禮,否則不嫁,新郎果斷分手,三年感情最後敗給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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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90後步入婚姻,都不明白一個問題:很多時候,一段婚姻最終是否幸福,與當初你們結婚時給的彩禮多少、有沒買房子等等因素是沒有關係的!

你們不知道的是,那些已經離婚的夫妻,大多數都是房子的。也就是說,當你的婚姻真的走到終點的時候,即使你們有房子,也一樣會選擇離婚。

因為婚姻是建立在彼此的情感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房子之上的,所以我們在考慮一下婚姻應不應該開始的時候,更應該考慮的是小兩口的三觀是否一致。

如果不是一致的話,即使他有房子,也不能嫁給他;如果你們三觀是一致的話,那麼即使他沒有房子,你也可以考慮嫁給他,因為只要你們願意在一起拼搏,房子、車子最後都會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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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哥情感,希望我的文字是一劑良藥,在你不甚得意的日子裡,幫你熬過去(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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