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908 證券簡稱:京運通 公告編號:2020-008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以及中國證監會《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規定的要求,保障中小投資者利益,公司就本次發行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認真分析,制定了具體的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0,000.00萬元(含本數),發行數量不超過597,905,310股(含本數)。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有一定幅度增加。現就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每股收益的變動情況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設

1、假設本次非公開發行於2020年6月底實施完畢,該完成時間僅為估計,最終以本次發行實際完成時間為準。

2、假設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發行上限,即597,905,310股,該發行股票數量僅為估計,最終以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實際發行股票數量為準。

3、假設宏觀經濟環境、產業政策、行業發展狀況等方面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4、未考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賬後,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如財務費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產生效益)等的影響。

5、未考慮除本次非公開發行股數之外的其他因素對股本的影響。

6、公司2019年1-9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6,717.78萬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14,890.89萬元。假設公司2019年業績為2019年前三季度的4/3,2020年與2019年業績持平(此假設僅用於計算本次發行對主要指標的影響,不代表公司對2019年、2020年經營情況及趨勢的判斷)。

7、假設公司2019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亦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或派發紅股。

(二)對公司主要指標的影響

基於上述假設的前提下,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對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淨資產收益率指標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

從上述測算可以看出,與本次發行前相比,本次發行後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釋每股收益和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由於本次發行後公司股本總額將增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體現經營效益需一定的時間,如果公司淨利潤在募投項目建設期內未能實現相應幅度的增長,則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將出現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即期回報存在被攤薄的風險,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

同時,在測算本次發行對即期回報的攤薄影響過程中,公司對2019年、2020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的假設分析並非公司的盈利預測,為應對即期回報被攤薄風險而制定的填補回報具體措施不等於對公司未來利潤做出保證,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

三、本次發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發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詳見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中“第二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係,公司從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情況

(一)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係

公司目前業務主要覆蓋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發電、新材料和節能環保四大產業,屬於半導體和光伏行業,主要產品包括單晶硅生長爐、多晶硅鑄錠爐、區熔單晶爐等光伏及半導體設備,多晶硅錠及硅片、單晶硅棒及硅片等光伏產品。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為烏海10GW高效單晶硅棒項目,與公司主營業務及發展目標相匹配,是公司現有單晶硅業務的擴產,有利於公司在國內新能源及光伏領域的進一步拓展,完善公司產業佈局,推動公司戰略目標實現,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增強公司經營業績。

(二)公司從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情況

1、人員儲備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職員工共計2,672人,從專業構成看,公司擁有生產人員1,722人、技術人員661人、銷售人員52人、財務人員58人和行政人員179人。公司擁有充足、結構合理的人員儲備以保障募投項目的有效實施。

公司自首發上市以來,一直深耕於光伏及半導體行業,形成了一支具有長期從業經歷和豐富行業經驗的經營管理團隊,對行業及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市場需求的變化有著前瞻性的把握能力。同時,公司還培養了一批業務能力突出的業務骨幹,始終堅持員工的專業技能培訓與綜合素質培養雙向並舉的培訓模式,結合部門工作重點和集團整體戰略目標,重點激發崗位核心人才價值,打造行業高端實用型人才。

公司將進一步發揮人力資源管理優勢,堅持人才的引進與培養相結合的原則,為項目實施主體輸送具備競爭意識和戰略眼光的經營管理團隊、具備複合型知識結構的核心業務骨幹。同時,公司也將根據未來業務新增情況,不斷充實業務人員,保證公司的經營和發展。

2、技術儲備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為烏海10GW高效單晶硅棒項目,公司對單晶硅棒領域的建設及實施有著深入的開發研究和經驗基礎,具備顯著的技術優勢,公司擁有足夠技術實力來實施本次的募投項目。

公司一直注重發展技術創新能力,重視對產品和設計的研究和開發,鼓勵對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和學習,已經形成了所在業務領域的多項自有技術和專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擁有24項發明專利、61項實用新型專利、1項外觀專利和9項軟件著作權。

目前,公司正在研發JD-1600單晶爐,該爐型兼容32-40寸熱場,最大投料量達900公斤,除拉制目前市場上主流的9寸166mm硅片外,還兼容12寸210mm硅片。

為解決業內單晶爐生長工藝中存在的自動熔接困難、一次成活率低、時間過長等技術問題,公司研發成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全智能CCD自動識別成像系統”,該系統使得單晶爐的自動熔接成活率超過80%,工序時間控制在80分鐘以內,較傳統操作系統節省一半的運行時間,大幅提高勞動效率,減少對熟練工的依賴,從而降低整體成本。

另外,公司從美國引進 CCZ 自動連續投料技術,該技術以直拉單晶製造法為基礎,對其進行優化,能夠提升產品質量、提高單位時間產量、降低生產成本及產業投資成本,對行業發展產生一定積極影響。

多年的技術沉澱以及光伏領域的積極佈局,使得公司具有明顯的技術優勢,為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進行了充分的技術儲備。

3、市場儲備

根據北京智研科信諮詢有限公司統計,截至2018年底,全球光伏累計裝機容量已達510GW,光伏年新增裝機量已由2007年的2.9GW增至2018年的103.9GW。預計到2020年,全球光伏年新增裝機量將達144GW,2021年達到158GW,2022年達到169GW,2023年將達到180GW。在政策引導和市場驅動下,2018年中國光伏新增裝機容量達到44.3GW,同比增長50%,連續三年成為全球第一大光伏應用市場,全球前十大生產企業均位居中國大陸。

光伏發電成本的持續下降,給光伏行業帶來新的增長機遇。通過終端市場發展以及技術進步,並且隨著行業的不斷規範、高效新產品導入以及利率下行等因素,度電成本未來會進一步降低,屆時光伏發電將成為除核電與部分水電以外最便宜的能源,具有更加廣闊的市場空間。

單晶硅片環節在光伏產業鏈中佔據了重要的地位,隨著光伏市場的不斷髮展,高效電池將成為市場主導,單晶硅電池市場份額逐步擴大。2018年,單晶硅片市場份額超過40%,預計2019年將超過50%。2020年,單晶硅片環節有望新增產能50GW左右,合計產能達到150-160GW,隨著光伏新增裝機容量的提升和單晶硅片環節在光伏產業鏈中市場份額的擴大,單晶龍頭企業在近幾年產能快速擴張,基本維持滿產滿銷,全球對於單晶硅的需求將越發強勁,未來市場空間巨大。

綜上,市場的快速增長和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前景。

五、公司應對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採取的措施

(一)公司現有業務板塊運營狀況,發展態勢,面臨的主要風險及改進措施

1、公司現有業務板塊運營狀況、發展態勢

公司專注於半導體及光伏精密設備的生產、研發和銷售,涉足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發電、新材料和節能環保四大產業,主營業務穩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81,299.21萬元、191,728.67萬元、203,404.31萬元和149,074.70萬元。

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以來,國內光伏發電量增長迅速,2018年,全國光伏發電量1,77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0%。2018年,我國“531光伏新政”出臺後,短期內對光伏行業具有一定的影響。2018年底,全球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累計達到510GW,當年新增裝機容量超過94GW,同比增長24.35%。2019年1-9月,國內光伏市場新增裝機容量約15.99GW,與去年同期相比降幅超過50%;但“531光伏新政”實施後的全球新增裝機容量仍較為可觀,為全行業發展提供有效支撐,行業逐步由過去的粗放式增長、追求規模向精細化發展、追求質量轉變。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場,在經過政策調整後,增速將會有所放緩。但是長期來看,全球及我國清潔能源佔比不斷提升的趨勢不會改變,行業短期的波動不會改變長期發展趨勢,光伏行業仍擁有巨大的發展空間。

2、公司現有業務面臨的主要風險及改進措施

(1)產業政策風險

光伏發電相對於傳統的發電方式成本較高,現階段太陽能光伏行業仍然依賴於世界各國政府扶持和補貼政策的支持以維持其商業運作和大規模推廣應用。隨著技術進步、生產規模擴大等因素,光伏產品製造成本逐步下降,世界各國也將逐步地調整補貼方式和補貼力度,公司存在因各國對光伏行業扶持和補貼政策變化導致的市場風險。

針對以上風險,公司將緊跟行業動態及政策導向,將行業及政策的發展趨勢與研發、生產和銷售結合起來,通過持續進行技術革新、工藝改進、成本優化、效率提升等措施來降本、提質、增效,迎接“平價上網”時代的到來。

(2)技術更新風險

公司所處半導體及光伏行業,具有技術推動型和週期性的特徵,技術的發展隨著市場需求的快速增長和產品多元化程度而不斷變化,雖然公司目前具備技術方面的競爭優勢,並持續在技術研發方面加大投入,保持技術更新頻率能夠滿足光伏市場的迭代需求,但是由於技術研發與產品市場化存在著不確定性,行業的發展具有周期性,相關產品研發可能存在無法滿足市場需求的情況,從而影響公司持續發展的風險。

針對以上風險,公司將繼續加大技術研發力度,保持並擴大公司技術團隊規模,密切關注行業發展動態和技術變革,引進行業內領先的技術,提升同步研發能力、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優化產品結構,以應對技術更新換代風險。

(3)財務風險

根據公司未來發展戰略規劃,需要有充足的資金進行支撐,且隨著業務規模的擴大,銷售、管理成本均有所提高,財務費用亦將增加,將會對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響。同時,公司應收賬款規模較大,整體佔比較高,應收賬款的回款風險仍然存在,回款的不確定性也將影響公司整體業績。

針對以上風險,公司將圍繞年度經營和投資計劃開源節流,一方面全面拓寬融資渠道,擇機推出適合公司的融資方案,增加資金儲備;另一方面,杜絕一切不利於效益的支出,全面壓縮各項成本費用,並通過嚴格信用管控及信用評估,積極依靠法律手段推進客戶回款,調整應收賬款結構,以滿足公司未來發展資金需求,降低財務風險。

(二)提高公司日常運營效率,降低公司運營成本,提升公司經營業績的具體措施

1、加強募集資金監管,保證募集資金合理合法使用

為保障公司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規的要求,對募集資金進行專項存儲、保證募集資金合理規範使用、積極配合保薦機構和監管銀行對募集資金使用的檢查和監督、合理防範募集資金使用風險。

2、加快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開發和建設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聚焦於新能源光伏相關行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趨勢。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有利於增強技術實力,提升公司產業競爭力和盈利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加快推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爭取早日實現預期效益。

3、保持和優化利潤分配製度,強化投資回報機制

為完善本公司利潤分配政策,有效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已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在《公司章程》中對利潤分配政策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並制定了《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18-2020)》,建立了股東回報規劃的決策、監督和調整機制。

未來,公司將繼續保持和完善利潤分配製度特別是現金分紅政策,進一步強化投資者回報機制,使廣大投資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發展的成果。

六、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採取填補措施的承諾

(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承諾

根據《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保證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如下承諾:

1、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採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承諾對個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其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承諾未來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5、承諾未來公佈的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根據《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相關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保證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如下承諾:

1、本公司/本人承諾不越權干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佔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諾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措施以及對此作出的任何有關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本公司/本人違反該等承諾並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3、本承諾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對於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作出新的監管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等規定時,本公司/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特此公告。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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