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我市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公佈 上限為4618元

6月28日,記者從東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我市公佈了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

按照相關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高於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全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最低繳存基數不低於省人民政府公佈的我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東營市統計局公佈的2017年度本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76938元/人(即月平均工資6412元/人),確定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上限為19236元;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8﹞80號)公佈的2018年度東營市最低工資標準1910元,確定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下限為1910元。《東營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12%,最低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5%。

因此,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為4618元,即單位、個人各不高於2309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192元,即單位、個人各不低於96元。

此外,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對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租賃費政策作了相應調整。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住住房證明、房屋租賃證的,提取限額調整為1200元/月。同時提供房租完稅發票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實際房租應符合當地租金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租賃期超過一年以上的,每次只核定一個租賃年度的租金。租賃期不滿一年的,按照實際租賃期核定租金。相應規定自2018年6月30日起執行。(記者 馬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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