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緊急提醒: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千萬要注意這4種情況!

緊急提醒: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千萬要注意這4種情況!辦理票據業務時,經常會出現多種常見問題。為了更好地促進票據業務的交流和溝通,現天下通商貿將一些常見問題和解決方法呈現出來,供大家參考。

一、辦理票據貼現業務時,匯票背書人簽章不規範,應當如何處理?

緊急提醒: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千萬要注意這4種情況!

緊急提醒: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千萬要注意這4種情況!

解決方法:應當由出現失誤的企業出具情況說明,說明上寫明原因並加蓋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特別嚴重的不予辦理貼現。

二、在審驗銀行承兌匯票時,發現部分匯票的紙張、防偽點與常見的匯票略有不同,這時應如何處理?

解決方法:由於印刷廠及印刷批次的不同,都可能會產生票據有微小不同,首先看與眾不同的地方有沒有塗改、變造的痕跡,如果沒有,再分析其產生的原因,最後驗證其他防偽點以確定其真偽。

承兌匯票貼現中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案

三、銀行承兌匯票喪失後,應如何補救?

解決方法:票據喪失,是指持票人非出於本意而喪失對票據的佔有。票據喪失有絕對喪失與相對喪失之分,前者又稱票據的滅失,指票據從物質形態上的喪失,如被火燒燬、被洗化或被撕成碎片等。後者又稱票據的遺失,是指票據在物質形態上沒有發生變化,只是脫離了原持票人的佔有,如持票人不慎丟失、被人盜竊或搶奪。《票據法》對票據的喪失規定了一定的補救辦法,以保護權利人的利益。具體補救辦法有三種,即掛失支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

緊急提醒: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千萬要注意這4種情況!

緊急提醒: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千萬要注意這4種情況!

掛失支付:是指票據喪失後,失票人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詳細寫明相關事項,由失票人簽章,交由票據付款人通知其停止付款的暫行性失票救濟行為。掛失止付通知書的有效期為12天。

公示催告:是人民法院根據失票人的申請,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告知並催促利害關係人在指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報權利,如不申報權利,人民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的程序。

普通訴訟:提起訴訟須有明確的被告,採取這種措施應確指票據在誰手裡,否則法院無法受理。

四、如不慎買入公示催告的票據,能否取得票據權利?

緊急提醒: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千萬要注意這4種情況!

緊急提醒: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千萬要注意這4種情況!

解決方法:公示催告期外買入票據。(1)代理付款人在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發布前按照規定程序善意付款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以已經公示催告為由拒絕付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公示催告期屆滿後,人民法院作出除權判決以前取得票據權利並據此主張票據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公示催告期間買入的票據,不受《票據法》的保護。可以要求貼現人重新付給票據或者以其他方式結算。

(文章來源:天下通商貿 網址:http://www.txthp.com/)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