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邊督邊改進行時 第九批交辦案件查處情況公佈

今天(6月21日),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市協調聯絡組,公佈了第九批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的查處情況。

目前,問題所屬轄市區的各責任單位,本著嚴查嚴辦的理念,正在抓緊落實整改方案。

一:天寧區桃林雅景園7幢的町野燒烤,油煙、噪聲擾民,舉報人表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希望進行取締。

整改舉措:

1.天寧環保局於6月11日下達了限期整改決定,責令該店在10日內採取措施並完成整改任務,實現邊界噪聲達標排放;

2.天寧街道要求餐飲業經營者,定期維護清洗油煙淨化設施,確保油煙達標排放,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汙染。

二:武進區湖塘鎮的馬杭廣宇藍天表面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5月底將沒有處理完成的廢水直接排放(投訴人稱排放廢水呈黃色)。

整改舉措:

武進區人民政府責成湖塘鎮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管工作,發現問題立即嚴肅查處。

三:常州經開區遙觀鎮的洪莊電鍍有限公司,在5月份環保部門的檢查中,被發現廢水超標排放,但該企業沒有受到進一步處理。

整改舉措:

該企業已於6月15日停產,並對雨水溝進行防滲、防漏改造,對汙水站地面進行抬高,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四:武進區洛陽鎮的洛陽電鍍廠和洛陽第二電鍍廠,車間廢水收集不到位,廢水超標排放。

整改舉措:

1、武進環保局責令企業立即更換自動監測儀器,確保正常運行;同時要求兩家電鍍企業,對乾溼分離不到位的情況限期整改。

2、武進區政府責成洛陽鎮政府按照《武進區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施方案》要求,加強對兩家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按照江蘇省環保廳關於電鍍企業專項整治的要求,高標準、嚴要求實施提升整治。

五:新北區春江鎮圩塘汽渡碼頭附近的常州清紅化工、龍宇顏料、江昇化工三家企業,利用暗管向長江排汙。

整改舉措:

1.對龍宇顏料有限公司中水回用設施、反硝化處理設施涉嫌不正常運行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並實施查封扣押,擬處罰款100萬;對危廢未設置識別標識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擬處罰款2萬;對焚燒爐配套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投入運行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擬處罰款60萬;對未按規定申報固廢及造成工業固廢流失、滲漏的環境違法行為,擬處罰款25萬,合計187萬元,並實施查封,待行政處罰下達後,移送公安部門實行行政拘留;

2.清紅化工在拆除原有的硫酸輸送管道過程中,造成管道內殘留的酸液流入未做防滲措施的溝渠,針對此項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並擬處罰款50萬元;該企業汙水站活性炭濾池,未按要求更換活性炭,針對此項環境違法行為,擬處罰款40萬元,並將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後,把相關責任人移送公安部門實施行政拘留。

3.環保部門對江昇化工實施查封並按規定移送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對該企業涉嫌私設暗管排放有毒物質的行為立案偵查,2018年5月23日對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環保負責人等在內的6人實施刑事拘留,目前該案正在偵辦中。

六:天寧區迎春步行街的世紀心緣餐廳,違法取得餐飲許可證,廢水和油煙擾民。

整改舉措:

天寧街道要求餐飲業經營者,定期維護清洗油煙淨化設施,確保油煙、廢水達標排放,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汙染。

七:武進區前黃鎮紅星村有小化工廠和鍛造工廠,亂倒廢砂,填埋小河;位於大漓之河東蔣排橋附近的電鍍廠,利用暗管偷排汙水至運河。

整改舉措:

1、武進區政府責令前黃鎮政府,對常州市武進坊前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採取停產關閉措施。武進環保局對該單位廢氣收集處理不到位的行為,責令其改正,並擬處罰款10萬元。

2、武進區政府責令前黃鎮政府,將常州市立中鑄造有限公司列入“散亂汙”企業名單,予以關閉取締。武進環保局對該單位傾倒固廢和未採取有效抑塵措施的行為,責令其整改,並擬處罰款10萬元。

八:武進區湖塘鎮鳴凰鳴東街的阿燒機械廠,偷排廢水,噪聲、粉塵擾民。

整改舉措:

1.針對該企業違反環評制度和擾民的行為,武進環保局已責令其整改,並擬處罰款40萬元。

2.武進區人民政府已將該企業列入“散亂汙”企業名單,責成湖塘鎮政府對其實施取締,6月底完成“兩斷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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