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师经常接到类似的咨询,为便于大家熟悉常见的伤情鉴定标准,现将常见损伤部位鉴定标准摘要如:
一、面部损伤鉴定标准:
重伤一级:容貌毁损(重度)。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二、牙齿损伤鉴定标准:
重伤二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轻伤一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轻伤二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三、体表创口鉴定标准:
重伤二级: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0cm以上。
轻伤一级: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
轻伤二级: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閱讀更多 秦永民律師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