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法院執行法官執行錯誤應該由何人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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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主要是通過執行異議程序來糾錯,具體的程序及要求主要來自於《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要求法院依法糾正執行行為,即我們所說的執行異議。法院在收到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的執行異議後,應當對執行異議進行審查(有的法院會召開聽證會對執行異議進行審查),並依法對執行異議作出裁定。

若當事人對於執行行為提出異議(這裡執行行為主要是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以物抵債、暫緩執行、中止執行、終結執行等執行措以及執行的期間、順序等應當遵守的法定程序)並不服裁定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若是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不符裁定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訴訟。


葉律師


監督方式包括執行法院內部監督、檢察院監督、上級法院監督、監察部門監督、媒體監督等多種方式。在司法實踐當中,執行監督難度還是非常大的,我們通常是通過法院內部監督糾正執行法官的錯誤。最常見就是提執行異議、執行復議、執行異議之訴,或者通過向執行法院信訪、監察部門監督。

由於目前執行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巨大,要走的程序越來越多,導致很多執行法官根本忙不過來,我們所在的法院週六、週日都在加班加點,程序方面的瑕疵在司法實踐當中非常普遍,即使反映了,似乎作用也不大。

對於當事人認為執行程序、執行行為嚴重違法或者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5條、第227條的規定,當事人或者案外人可以提起執行異議。如果認為生效判決錯誤,也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對於執行法院長期不執行、拖延執行等問題,申請執行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6條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執行,通常上一級法院責令下級法院限期執行,必要時也會指令轄區其他法院執行。

如果通過法院內部監督程序都無法糾正執行錯誤等問題,當事人可以向執行法院的同級檢察院申請執行監督,由檢察院按照法定程序,糾正執行法官的錯誤。


法律知道


1.可以向執行法官所屬法院反映執行錯誤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發現執行法官執行錯誤的,你可以直接聯繫執行法官要求糾正。如果其拒不糾正可以向其領導反應,要求領導督促其糾正。如果還不能糾正可以依法提出執行異議或者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2.可以向執行法官所屬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反映執行錯誤問題。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負責監督法律的執行和實施情況。如果你認為執行法官執行錯誤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的民刑科反映。如果人民檢察院經過調查認為確實存在執行錯誤,會通知其糾正。

3.可以向執行法官所屬的監察委員會反映執行錯誤問題。此種情況只限於執行法官在執行過程中故意違法執行而導致的執行錯誤問題。如果經查證屬實,監察委員會會對涉事法官的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歡迎大家點贊評論關注。


榨汁小二郎


監督方式包括執行法院內部監督、檢察院監督、上級法院監督、監察部門監督、媒體監督等多種方式。在司法實踐當中,執行監督難度還是非常大的,我們通常是通過法院內部監督糾正執行法官的錯誤。最常見就是提執行異議、執行復議、執行異議之訴,或者通過向執行法院信訪、監察部門監督。


比亞費列羅


執行法官所屬法院可以監督糾正執行錯誤。

執行法官所屬法院的上級法院,可以監督糾正法官的錯誤行為。

執行法官所屬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或者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監督糾正法官的錯誤行為。

執行法官當地的監察委員會,可以對執行法官違法亂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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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方寸世界


我的真實經理:

第一步:申訴執行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石沉大海沒有人理你。

第二步:登陸最高法官網,向最高法大法官申訴,回覆的很快但很冰冷:轉交相關部門處理。然後再無音訊。

第三步:去同級檢察院申請民事行政監督,檢察院受理,期限3個月,現在還沒有處理結果。

最高法的基本解決執行難,並沒有使基層法院執行法官積極行動起來,而是把大部分案件違規非法的轉為終結執行,來提高結案率。基本解決執行難算是失敗了,沒有完成。

創建於2018.5.1


劉保金401


顯然是法院的紀檢組,要不然要它何用。

先找執行法官反映執行錯誤情況,同時秘密錄音,給他一定時間(兩三個星期足矣),如果沒有反映。直接寫一封舉報信,連同錄音一起寄送該法院以及他的上一級法院紀檢組。如果你是實名舉報,那殺傷力就更大了。

相信我,沒錯的


法官說法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錯誤,可以提岀書面形式的異議,人民法院認為異議不成立可裁定駁回,異議申請人可在十日之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這體現了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另外按照民訴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監督。


SirJanzen


應該有法官承擔責任,因為它的職業是神聖的,擔負著公平正義!


二泉映月41


由人民及當事人來監督,執行法官應承擔所有的責任,而且還是刑事責任由法院自身當場立即執行。這樣社會要不和諧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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