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常某毆打老師案馬上就要開庭,無論怎麼判學生,打人的張老師是否也欠學生一個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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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件事情當時我也是從媒體上了解了事件的始末,作為一名老師,深為張老師的遭遇感到不值,感到憤憤不平。

  常某僅僅因小時候被老師管教過,就懷恨在心,20年後對老師展開蓄意報復。在大街上攔住老師,以扇耳光、腳踹、辱罵等方式欺辱老師,過程長達20多分鐘,並且還全程錄像。之後,更是將視頻發佈到網上。給當事人張老師帶來巨大的身心傷害!

  常某的辱師行為違背公序良知,突破了社會的道德底線,在社會上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同時,常某因涉嫌尋性滋事、人身傷害被逮捕,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常某極有可能因人身傷害罪、尋性滋事罪等被判刑。

  那麼,如果常某被判刑,班主任張老師該不該為20年前體罰學生常某的行為,向常某道歉呢?

  我的回答是:不需要!

  第一,張老師當年即使有體罰行為,也不能用今天的標準來評判。

  20年前,教師管教、體罰學生是常態。這是許多70後、80後記憶中的常態,在那個年代,父母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請老師對我的孩子嚴加管教,不聽話就給我狠狠的揍!

  其實,那時候還真的不是老師特別想揍學生,而是學生家長強烈要求老師嚴厲管教學生的。就像今天很多學生家長特別反對“體罰”學生一樣的道理。

  現在,人們習慣性的用今天的師德標準來評判20年前的教師,評判20年前的教師教育行為.這其實是不正確的。

  第二,張老師當年的“體罰”行為,即使有失當的地方,那也是屬於管教措施不當的範疇。

  如果當年張老師有何不當之處,常某的父親應當通過合適的途徑來維護孩子的權益。比如,自己親自找到張老師,告訴張老師不能這麼對待我的兒子,或者找到校長投訴。估計放到20年前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估計常某回家還會被常父胖揍一頓。

  這其實正是20年前教師“體罰”行為特別多的原因吧?

  第三,常某在20年後,用極端的方式當街尋仇,這是於情於法皆不容的行為。

  對於常某的行為,我不去多作評判,法院自會給出一個公允的處理。而且張老師也是拒絕和解的,這就說明二人的關係在常某粗暴的“尋釁”下,已經失去了道歉和解的可能。既然這樣,張老師又何必多此一舉給他道歉呢?

  常某的行為在講究“尊師重道”的中國,是為人所不齒的!這要是在古代那可是重罪啊,是與“滅祖”並列的死罪,正所謂“欺師滅祖”殺無赦!何況乎“毆師”呢!

  所以,在國家層面到社會大環境都強調尊師重教的氛圍下,居然出現如此令人咂舌的行為,實在不應該!如果此歪風不剎住,必然會攪亂良好的教育生態,教育也必將被推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們的父母是不是也曾打過、罵過、傷害過我們?但事後我們不是還一樣地熱愛父母,從來不會記仇。老師的心和父母一樣,都是恨鐵不成鋼,一般而言不可能故意和誰過不去。再者,常某幾十年來一直對老師耿耿於懷,內心充滿了仇恨,他怎麼能活得快樂呢?也許老師早已忘記了曾經教過的這個學生,也根本不記得當年發生的事情了,卻突然在路上被打懵,除了身體傷害,最重要的是精神受辱、精神傷害。

  在此奉勸人們,心放寬一點,人放簡單一點,對自己嚴格一點,對他人寬容一點,退一步海闊天空。只有這樣,你才能獲得真正的快樂。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全部看法,你同意嗎?如果你喜歡我的回答,不妨給我點點關注,或者你有其他的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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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是一位教育從事者,但是我覺得這件事情真的不僅僅只怪學生。老師的錯誤也是有目共睹的,打人的張老師也應該給學生真誠的做一次道歉。

曾經我是一名學生,接受老師的教誨,作為八零後,那時候的教育還沒有像這麼嚴格,老師們管理學生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就是打罵體罰學生,那時候學生們都是特別害怕老師的。說一下我個人的真實經歷,我初中的時候,我們的班主任是一個五十多數的男性,他對權利的追求特別的強烈,總是喜歡體罰學生。他經常用的手段:“讓自己學生跪在講臺上,用竹子打學生,弓腰彎曲站在講臺上一節課等”花樣特別的多。

其實我們班有一個學生因為課堂上吃東西,被他發現,直接讓其跪在了講臺上,由於學生說中午沒有吃飯,現在有些餓了。就因為這一句頂嘴,班主任就對他拳打腳踢,後來學生直接就退學了,前段時間同學聚會,我遇見了當時的那個同學,雖然現在已經結婚了,但是他說現在最痛恨的就是當時那位老師,並且說這位老師毀了他的一生。

現在我是一名老師,雖然教育制度明文禁止,不讓老師打罵學生了,但是曾經自己的經歷也深深在印在我的心中。我時刻明白自己學生的體會,始終牢記“一定要尊重自己的學生”,一直拿自己的學生當朋友,因此我們班的教學質量和升學率也是最高的。

所以我認為常某毆打自己的老師雖然有錯,觸犯了法律,但是這位張老師也應該對自己曾經的行為負責任,不管法律怎麼樣宣判,但是張老師都應該真誠的為自己學生道一次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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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了,時過境遷,各個時期的價值觀不同,那個時代老師打學生不算出格,當時的社會背景決定了那根本不算是個事。

我初中的時候,班級裡的男生幾乎都被老師體罰過,女同學都有免打金牌,但是他們的作業本卻經常被老師扔的滿天飛。最嚴重的的一次,我們班級兩個男生往學校儲水池裡扔白灰,那是學校的飲用水。老師當著全體學生的面,狠狠了扇了他倆好多耳光,隨後叫來他們的家長領著他們倆,義務清洗學校的儲水池。

每次同學聚會我們都會拿這個事情逗那兩個同學,然後大家哈哈大笑,甚至每次捱揍的經歷都是一段小故事,沒人覺得多丟人。

老師雖然打人了,但是沒有一次是平白無故的,而且老師在教我們做人,今天在學校捱打,明天到社會上就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而捱打了。

一件往事在一個人心中20年不能釋然,依然忿忿不平。人的一生中要遇到很多挫折和委屈,在他的內心是否還有更大的陰影,不敢妄自揣測。

1.人生的教育有很多方面,逆境教育非常重要

相比於一個健康的身體,一個健全的人格同樣重要,無數事實已經證明,決定人成功與否80%是看一個人的情商。挫折是無法避免的,挫折是人生的一部分,也是一個新的起點,如果你戰勝它就能更進一步。我們無論在生活中還是工作中都會遇到很多挫折,坦然面對,不必糾結於心,耿耿於懷,我們重要的是收貨,從此不再犯類似錯誤。

2.陽光的內心,樂觀的心態會讓人更快樂

一個內心裝滿仇恨的人是無法享受真正的快樂的,他們往往會糾結於一點過節而無法釋懷,可謂睚眥必報。只有樂觀的心態才會讓人更快樂,很多事情不過是“相逢一笑泯恩仇”。

同樣一件時間用積極的心態去看待,還是用消極的心態去看待,可以得出截然相反的答案。被老師體罰,有人看到的是仇恨,有人可以看到收穫,通過這次經歷以後避免被類似的錯誤,自己又進步了。


結束語: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價值觀,我們不能用現在的標準去要求一個20年前的教師。每一次跌倒都是教訓,我們不應怨恨,而是因為閱歷的增長而豁達。


姜博士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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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如果張老師打學生屬實,不論過去多少年,張老師都應該向學生道歉,如果不是這個因由,張老師能被學生打嗎!


我記得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一天早上媽媽因為上班時間緊,沒有給我重新梳小辮,頭髮有些毛毛的上學了,第一節課班主任在課堂上,直接點名讓我回家梳頭,當時的情景永遠也忘不掉,全班同學看著我,我的臉羞愧的不敢抬起來,低著頭慌張的拿起書包回家了!

雖然沒有記恨老師,但小小自尊心受到嚴重傷害,很長一段時間害怕到學校,害怕見到老師!那段時間不知怎麼熬過去的。到現在幾十年過去了,記憶猶新!工作以後同學邀請我看望這個班主任,從來都是婉拒! 這只是我一個小小的經歷,與常同學被老師暴打侮辱相比都不算什麼。

雖然事小,但在那個年齡承受了不該承受的,就成了紮在心裡的心結。常同學承受了更為嚴重的傷害,我們不是當事人,誰都無法體會常同學小時候被打時的無助又悲憤的心情!我希望張老師應站出來為自己曾經所犯下的錯,誠懇道歉,這也給所有老師一個警示!常同學為自己的衝動向張老師道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社會的公平和公正!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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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餘讀書人歇著


回答《常某歐打老師案馬上就要開庭了,無論怎麼判學生,老師是否也欠學生一個歉呢?》我參與進來談談個人看法。前邊很多人都談過一些真實看法。有說老師打學生,錯誤在先,學生打老師不對,老師也欠學生一個過。不論學生怎麼打老師,法院怎麼判,老師必竟打過學生,…。怎麼看這個問題?我談談個人看法。首先,我談談老師打學生的問題。老師打學生肯定是不對的,是錯誤的,也是教育行政法規不允許的。但是,老師懲罰學生,從性質,目的方面說,是為學生學好。反過來說,常某,二十年後,大街上遇見當年體罰他的老師,揙耳光子,動腳踢,大打出手,性質是不同的。老師打學生目的是管理學生學好。二十年後,學生打老師,是報負流氓犯罪。是刑事案件。老師打學生,是管教學生學好。現在常某打老師是壞人打好人。兩個都是打人,但性質不同。壞人打好人,好人不能向壞人道歉。張老師沒必要向常某道歉。張老師想道歉,法律也不能支持。如果支持的話,法律就失去正義,失去法律的嚴肅性了。哪有法律支持好人向壞人道歉的法理呀!綜上分析論述,我支持老師不能向學生道歉。老師也不欠學生的道歉之理。要道歉,也得常刑滿後,坐下來再說,當下不可能!這就是我的看法。僅供大家討論,不針對個人觀點。


李正生


學生打老師小事,老師打學生大事,但是老師不能打學生,學生不該回打老師,啥樣老師教啥樣學生,生不好師之過,學生打老師應處罰從輕,老師打學生處罰應從重,老師打學生時過沒追究,老師應該自責,學生打老師發生在當下受處罰,老師應深深自責給學生一個道歉,老師做不到不足以為人師表。


用戶範國政


現在問題不是道歉,首先應該搞明白當年發生了什麼?現在只是常同學一方講當年遭張老師毆打所以造成現在報復張老師,但這事到現在未得到張老師回應,法院及學校也未認同些事,這就有點怪,如果當年張老師沒有毆打常同學,張老師應該站出來洗清自己,如果張老師當年打了常同學,那法官就應該對此案有因果關進判。


數不過五


跪著的老師,怎麼能教出站著的學生呢?

有責任的老師才會認真管教學生,雖然方法可以商榷,但教書育人的出發點是沒有錯的。

人民日報客戶端就此事評論說:

“國將興,必重師而重傅”,依法保護基層教師合法權益,讓老師更有動力教書育人,在教書育人中更有尊嚴和獲得感,職能部門責無旁貸。

不要逼得老師不敢管學生,更不能讓老師成了“高危職業”。

跪著的老師,教不出站著的學生!





風不輕雲不淡147258


常某毆打老師的事件一時鬧得沸沸揚揚,有各種不同的聲音,或覺得老師是因果報應,或覺得常某大逆不道,小編覺得,這件事學生打老師就是不對,老師不必向常某道歉,理由如下分析:

1、 中國自古就有尊師重道的傳統。 “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即便頑劣如孫悟空對菩提祖師也是恭恭敬敬的;大家在電視劇裡,也可以常常看到教書先生用戒尺重重打學生手板心的鏡頭,學生再疼也得受著;

2、 今非昔比。20年前的教學環境,家長會動用關係把自己孩子放到班主任最嚴厲的班級,因為,嚴厲的老師就代表著有責任心,孩子可以被教育的更優秀,而嚴厲意味著更多的作業,更多的補課時間,更多的責罵與體罰,那時,調皮搗蛋的學生被罰站、罰跑、被扔粉筆頭是司空見慣的事,被大家普遍接受的教育方式,父母跟老師溝通孩子的教育時,常說的一句話就是“老師,*在學校不聽話你儘管教訓,一定要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嚴格。”

3、 20年前,即使是父母對孩子的教育也是嚴厲得簡單粗暴,打罵是家常便飯了,而所有的打罵,父母都會冠以“爸爸打你是為你好”、“媽媽罵你是為你好”,所以,“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的老師,在20年前的社會環境與教育環境下,當時的張老師不是出於對常某的個人仇恨,而是作為那個年代,一個嚴厲的老師普遍會對頑皮學生使用的教育方式;

4、 感恩之心。人始終應該是要有一顆感恩的心,20年前,張老師的體罰傷害了一個少年的自尊心,錯了,但是,師恩重於山,常某不念老師傳道解惑之恩,對體罰耿耿於懷20年,積鬱於胸20年不散,這也說明常某心胸狹窄;20年時間,常某長大,張老師變老,一個年富力強的人對一個老人拳打腳踢20分鐘,這還要張老師道歉?

5、 讓張老師道歉,會讓老師們寒心。不管怎麼說,老師和父母一樣,也許方式方法不對,但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好,卻因為這樣,在年近花甲的年紀被打被罵,尊嚴掃地,反如果還要因此向這個學生道歉?怎麼不讓老師們寒心?現在的孩子是一個比一個有個性呢,這也讓老師們投鼠忌器,不敢嚴管學生了,難道不是隱性地鼓勵老師獨善其身嗎?

基於以上幾點分析,小編認為張老師不必向常某道歉。


Fun肆生活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可能要分為兩個層面來看。


第一是“常某毆打老師案”為什麼會受到審判?

很多時候,大家在談論常某案時將毆打老師作為案件主因。但其實照常理,常某毆打老師只是違背了傳統道德,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打架鬥毆也只能是拘役(留置),但為什麼常某就被判了一年多呢?我想我們不能忽視是,“常某在毆打老師張某某之後,還錄製事情並分享給他人,在網路上大肆傳播,導致此事被廣泛關注”的重要事實,常某毆打老師嚴重影響了公共秩序,對公德構成挑戰,這恐怕才是常某受到審判的重要原因。


第二是張老師是否欠學生一個道歉?

關於此問,立哥認為,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有時對“做錯事就應該道歉”的定式思維。其實“人無完人”,人們在行動中肯定會存在著做錯事、走錯路的地方,但是如果我們將"道歉"作為"做錯事"必須的補救手段,那一定會出現人人都在忙於道歉,導致社會無法發展。然而,事實並不是這樣的,對於“做錯事”我們一直都有著各種解決方法。一方面,做錯的一方,在意識到錯誤後,可以採取將功補過、曲線道歉等方式,另一方面,由於受錯的一方的寬容大度,更使得雙方能夠更加融洽相處。


回到實現來講,張老師20年前的“威逼式”教育教學方式肯定有不可取之處,但也並非完全不可取,在那個社會年代,沒有人會意識到這是錯誤,因此,我們以現在的目光來要求張老師道歉,未免太過苛刻。更值得強調的是,常某案的發生,正是因為常某缺乏寬容,如果我們要引導社會走向更加和諧、更加寬容,那麼道歉既不是必須的,也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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