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刑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是什麼場景?

刑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是什麼場景?

題主問的是律師會見時的場景,律師就說說在不同看守所會見的不同的場景:

1、多年前,我在石家莊市下轄的一個縣看守所會見涉嫌故意傷害致死案的被告人。在這個看守所辦理會見手續並不複雜,辦理完後,我就在看守所的院裡等。一會兒,一個窗戶打開,我要會見的被告人就站在裡面。我問帶人來的看守,就在這裡會見嗎?他說是,都是這樣會見的。無奈,我也只能這樣會見。

我就站在窗戶外邊,跟那個被告人談話。那裡就是一個窗臺,連寫字的地方都沒有。

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也是我這麼多年辦理刑事案件,遇到的最簡陋的看守所會見場所了。

現在回想起來,這個縣(現在改區了)的看守所會見條件應該早改善了吧。

2、幾年前去南寧市下面一個區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那是一個當地房地產老闆被公安部門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刑事拘留,拘留的第三天,我去會見。那個會見場所還是挺大的,但是有一個問題,會見完後,在整個會見大廳居然找不到讓嫌疑人簽字的渠道。

整個的律師會見空間與嫌疑人是完全分割開的,沒有一絲縫隙。中間是一面很大的玻璃,視線不受影響,說話也能聽得見。記錄完筆錄,想讓嫌疑人簽字,怎麼也找不到空隙。沒辦法,我去接待室找看守,他說帶到這裡來籤吧。我就回去,結果嫌疑人已經被帶走了。我只好再去找接待室的人,他說下次再籤吧。要不還得提一次人。

這是我最奇葩的一次會見了。回頭我跟公安的辦案人說這事,他說你下次會見在我們提審室會見吧。

3、要會見嫌疑人,一般要過兩道關,第一關是武警,武警驗明證件,放行,第二關就是到看守所的接待室辦理會見手續。比如:順義看守所、東勝看守所都是如此。順義看守所辦理完會見手續,等待會見,被會見人是從裡面被帶出來,到律師會見室談話;東勝看守所是辦完手續後,在會見室門口,被會見人卻是從律師進來的通道被帶進來。

4、現在的會見條件改善不少。像豐臺看守所、海淀看守所,會見場所還是很寬敞的。中間兩排會見座位,律師坐在外面,被會見人在裡面,兩個會見單元之間有簡單的隔斷,有些類似於銀行辦理存取業務時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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