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扫黑除恶公审│卢氏法院公开审理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12月2日,卢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某某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庭审当天,由卢氏法院副院长郜留剑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出庭支持公诉。


扫黑除恶公审│卢氏法院公开审理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郭某某、任某、郭某某、宋某某纠集他人多次扰乱社会秩序、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并以威胁手段强揽工程,情节严重,被告人马某某、宁某某、宁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拿硬要他人财物,被告人郭某某、张某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形成了以被告人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集团以威胁等手段在我县某村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以寻事滋事、强迫交易罪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卢氏法院受理该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和警务实施保障预案,严密组织、精心部署,做实做细各项庭前准备工作,为依法高效精准审理该案夯实了基础。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本次庭审历时11个小时,由于此案涉案人员较多、且为涉恶案件,合议庭决定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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