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聊城高唐:2千元賠償變4萬!法律援助為這位女士幫了大忙

高唐縣司法局:法援解糾紛,錦旗送上門

10月22日早上,高唐縣司法局的會議室裡不時傳來陣陣歡聲笑語,原來是受援人範女士為法律援助中心送來了一面錦旗,以“伸法律之手、獻誠摯愛心”表達自己對縣援助中心的感謝。

聊城高唐:2千元賠償變4萬!法律援助為這位女士幫了大忙

2019年1月5日,受援人範女士駕駛電動自行車與徐某駕駛的魯PE9552大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範女士及其乘坐人王某受傷。事後雙方多次自行協商,徐某欲給範女士2000元了事,遭到範女士拒絕。後範女士來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中心受理後,首先幫助範女士理清法律關係:徐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導致了本次交通事故的發生,應對本次交通事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聊城交運集團高唐民樂公交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作為涉案車輛的所有人,依法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車輛保險公司作為事故車輛的承保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應在保險合同約定的限額內承擔保險責任。立案後高唐縣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對本案先行調解,我中心始終堅持按照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及賠償份額。

通過3次調解,最終原被告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聊城交運集團高唐民樂公交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賠償範女士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鑑定費、訴訟費共計4000元,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賠償範女士共計42735元,賠償款現已全部賠付到位,範女士對於調解結果非常滿意。

近年來,高唐縣法律援助中心始終堅持“應援盡援,應援優援”的理念,用實際行動消除困難群眾因“家庭經濟困難,維權無門”的思想顧慮,讓困難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體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時也大大提升了轄區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的首選率、滿意率,為平安高唐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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