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怎樣區分腰間盤突出的急性期和緩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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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腰椎間盤突出的急性期和緩解期,這種概念沒有一定清晰的概念,一般來講,以剛發病初期,症狀表現極其嚴重的時候,稱之為急性期,隨著時間疼痛減低,趨於平穩的時候是慢性階段。

急性期的理解

腰椎間盤突出症剛發病的初期,可能伴隨局部組織腫脹,神經根的增粗,會導致腰部疼痛很劇烈,可能上半身都難以支撐,腿痛也較劇烈,步行困難,重的人臥床休息都可以感受到劇烈的痛感,翻身、穿鞋、穿褲子困難。

慢性階段

不少人腰腿痛持續時間很長,症狀短期之內沒有進一步發展或加重,正常生活基本可以自理,有的甚至還可以生活和工作,可是總有身體的不適感,疲勞之後就會誘發症狀,一般急性期多數會在兩個月之內緩解,變成慢性。

什麼是緩解?

沒有緩解期這個說法,對於腰椎間盤突出症來講,好轉可體現在各個方面,例如,原本疼痛的部位整體減輕,或者從痛到腳,慢慢變成疼在腿部和臀部(神經痛向上走),治療期間由劇烈疼痛,變成麻木、痠痛等。

結語

腰椎間盤突出症48小時內,也應該冷敷,不可以推拿和熱敷,和急性外傷的處理是類似的,及時的休息,有必要的話可以採取藥物,止痛、抗炎、脫水,這個階段度過之後,治療急性和慢性區別不大,針對的去分析解決問題就好!


喬棟談健康


腰椎間盤突出的急性期,多為突然腰疼,疼痛比較嚴重,甚至不能翻身,走路困難。一般都有彎腰搬東西或抬重物,或腰部受涼的病因。急性發作,抓緊時間治療,用對藥病情也好的快,好的徹底。如果急性發作期延誤了治療,或治療方法不對,或用藥不對,雖然病情有些緩解,或是腰部疼痛減輕了,但臀部或大腿後側、小腿外側出現痠痛、麻木,經久不愈,或反反覆覆,這種情況多稱之為慢性期或緩解期。說明病情比較長,用對藥的話治療時間也要長些。

腰椎間盤突出急性期還是緩解期,只要不出現二便失禁,最好不要手術治療。從醫四十餘年,偶遇一偏方(外治法)治好過數千例腰椎間盤突出症病人。故有此感,治腰突症還是中醫辦法多,療效也好。願患此症之人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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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間盤突出急性期一般會導致腰部活動受限。前屈時,腰椎左右活動時,髓核會隨之活動,增加或減輕對神經根的壓迫,突出物壓迫神經,導致神經水腫和局部發炎,並進而引發腰部及以下的疼痛,麻木,無力等,且急性期的疼痛比較劇烈。為緩解疼痛的症狀,患者一般會保持一種體位,從而減輕對神經根的壓迫。緩解期疼痛慢慢減輕,好轉,也可慢慢的自如活動。椎間盤急性期和緩解期沒有明確的分界點。一般根據患者的情況和大夫的臨床經驗來鑑別。


郭氏中醫正骨


"椎間盤突出"最早是在屍體解剖中發現的,X線和造影劑發明以後才在活體中得以間接的觀察,CT和MRI技術才讓它較為直觀地呈現在人們眼前。所以它不可能有"祖傳"的論述和療法。

"椎間盤突出"形成的原因至今尚未明確,所有相關的論述只是猜測。

對"椎間盤突出"的後果一一臨床表現的認識更是存在很大誤區,有待進一步商榷,可以從二個方面考慮:對脊柱穩定性的影響和對周圍結構(尤其是脊髓和脊神經根)的直接擠壓。

"椎間盤突出"影響脊柱穩定性,增加相關肌筋膜的負荷,有可能成為疼痛的原因。

但迄今發現的事實是"椎間盤突出"的大小與"脊柱失穩"或"神經受壓"等臨床症狀的程度並不成正比。

特別要指的是,已經眾所周知的"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引起疼痛"的觀點,存在很大的謬誤一一神經受損不應該"痛"!

神經的功能是傳導信息。神經受損後傳導功能下降甚至喪失,只能表現為感覺減弱或消失。能夠明確地感知與神經支配區域相應的痛點、線、面,恰恰說明該神經的功能正常。

疼痛感是軟組織中的無菌性炎症病灶與局部張力增高的共同作用經神經傳遞給大腦而產生的,所以神經阻滯麻醉可以消除痛感。

目前的"椎間盤突出症"診斷標準,其實是把多種臨床表現和發病機制毫無關聯的疾病混為一談,統統歸咎於"椎間盤"的影像學改變。於是一方面"專家"遍地,一看片子就下診斷,"必須手術,否則癱瘓";另一方面"神醫"頻出,藥物、手法、器械等等根本不可能改變骨骼的方法都能治好"專家認定"必須手術的"椎間盤突出症"。

如果不輕易用"椎間盤突出"這個名詞,思路可以更清晰一一人體包括骨、神經、血管、肌肉、筋膜,組合成多種器官結構,"椎間盤"只是指組成脊柱的一個零件。各種組織和結構發生異常都可以引起不適,各有特徵,不可籠統地用"椎間盤"的病變作為診斷的依據。

其實,酸脹緊牽是肌筋膜張力異常的表現,伴隨炎症時表現為疼痛;在高張區的遠端出現循環障礙(多為靜脈迴流的不完全受阻)表現為麻。只有神經受損時才會發生感覺運動異常,神經受損也只能表現出感覺運動減弱。

消除無菌性炎症和鬆緩肌筋膜張力才是治痛的根本。所謂的"保守療法"無非如此,不可能改變"椎間盤突出"的狀態,優劣區別只在於是否做到"準確和"全面"。如果有效,說明治療的其實是軟組織病損,根本不是"椎間盤突出"。如果無效,也不等於就是"椎間盤突出"而需要手術,必須從診斷是否正確、方法是否到位等方面進一步審核,尋找原因,"保守治療三個月無效就手術"的說法是錯誤的!

確認有神經症狀,且與影像學異常相對應時才有手術的理由,而且必須抓緊時機,切不可盲目寄望於"椎間盤突出"有"保守療法"而貽誤治療時機。"保守治療三個月無效再手術"的說法更是錯誤的!(重點重複)

"椎間盤突出"的手術效果,取決於正確的診斷、及時的時機和正確的術式。

在目前接受手術的患者中,一部分是確實屬於椎間盤突出神經受壓的,如及時手術解除壓迫避免神經的進一步損害,預後良好;若寄希望於所謂的"保守療法",發病二週以後手術,神經恢復時間明顯延長,三個月以上再手術的情況更差,甚至不能恢復。

另一部分以疼痛為主要症狀,不存在神經受損表現,多為軟組織病損,針對椎間盤突出的手術其實是無效的,但手術中的麻醉、手術後的絕對臥床休息都可以達到放鬆肌筋膜、減緩無菌性炎症的作用,使疼痛減緩;術中術後激素對緩解疼痛的作用不可忽略。但由於這些作用的不完全性,症狀在一定條件下會重現,即所謂"復發"。

事實上椎間盤摘除後不可能再生,又怎麼可能復發呢?

所以,面對手術後殘餘或復現的症狀,仍然應該從骨、神經、血管、肌筋膜等方面詳考症狀和體徵的歸屬,明確診斷再作相應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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