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果碰見類似霸座的那種行為,強制解除他們的侵害,算不算正當防衛?

半醉人生26


這個問題我覺得包括應該包括幾個部分。

第一要看看正當防衛的法律定義。

“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採取的一種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其中首因條件是不法侵害行為現實存在,而這個“不法”指的“其侵害行為違反法令,構成犯罪條件的。”而霸座這個行為在目前法律體系裡其嚴重性個人理解還沒有達到入刑的程度。可能最多適用於《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二要看何為強制解除。對方的侵害行為為霸佔自己的座位,解除這個霸佔行為即讓對方離開,強制解除的意思是採用外力使對方從自己的座位上離開,說通俗點就是“動手了”。這個其實也是這個問題想問的核心——對方佔了我的位置,我能不能動手把他趕走。這裡其實有個對應性的問題,也就是我們動手的程度。對方既然決定賴著不走,那麼我們要強制解除就必須讓對方失去反抗能力才有可能實現,而這個程度可能會引起對方的身體上的傷害,從而形成對自己不利的狀況。

所以,從上面兩點來看,強制解除霸座行為如果能夠控制好對對方身體傷害的程度我認為可以算正當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不符合正當防衛的定義。當然其實從操作層面這個很難把握。那麼是不是就沒有辦法了呢?當然不是,剛才說了霸座行為至少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而乘警作為列車上公共秩序和治安條件的管理維護者是擁有且必須執行強制解除的權利的,所以正確的打開方式是下面這個樣子的:

1.霸座行為發生;

2.被侵害人向乘警報警(請注意是報警);

3.乘警前來處置;

4.乘警告知霸座人“你目前的行為已經對他人造成侵害,擾亂公共秩序,請立即停止侵害行為,否則我們將採取強制措施”。

5.霸座人離開,事件結束。霸座人拒絕執行,乘警武力將其制服,帶離現場,另案處理。

6.被侵害人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NLP心智模型探索


中國的正當防衛是技術活,基本不用提,雖然在放寬,然並卵。購票後所對應的高鐵座位實際上是公民的合法經濟權益,現實是居然沒有任何條款來保護,不能不說是很奇葩,合法權益需要道德來保護,立法層面還極不成熟,民意參與過少是法律法規脫離實際的關鍵


彼岸花99587892


這個很難說得準,“正當防衛”的定性是“條件”的,通常橫行霸道的無賴都有一定的背景及關係網,不要說打它們了,就是它們罵你打你也不能還口還手,如果你還口還手了,萬一它裝死詐傷,然後勒索你鉅款,除非你家裡有礦,不然它們就出動關係網、保護傘,恐嚇抓人然後很多罪名等著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