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 救護車遇私家車不讓道延誤病情致死,這種司機到底該不該罰?

一般人們都知道在公路上,有一個應急車道是急救車和消防車專有的。它們的設置是為了在緊急情況下消防車和救護車能夠暢通無阻的迅速到達事故地點進行救助,因此司機朋友們當聽到報警器呼嘯時應當趕緊避讓,以免延誤傷情擴大。而實際上,雖然有許多司機朋友能夠將心比心的將車道讓出,但仍有部分不和諧的因素存在,比如司機蠻橫無理故意不讓出車道。然而,正是一些司機的不配合就導致了一起延誤傷者病情致死的事件。

救護車遇私家車不讓道延誤病情致死,這種司機到底該不該罰?

在濟南北園高架橋上,有一輛救護車呼嘯而來,然而在其他車輛紛紛避讓的情況下,仍有一輛私家車橫亙在應急車道上,救護車司機見狀開著報警器且鳴笛示意,然而該私家車不但不避讓反而還故意阻攔,救護車司機不由怒斥。而當時是下午3點半,在救護車上是一名被嚴重撞傷的病人,在轉去另一個醫院急救的路上碰到了這輛私家車,最終病人於當天下午17點搶救無效死亡。

救護車遇私家車不讓道延誤病情致死,這種司機到底該不該罰?

針對這一類情況,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90條,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扣3分、罰款200元。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救護車遇私家車不讓道延誤病情致死,這種司機到底該不該罰?

不能說這輛私家車司機得為傷者搶救無效死亡負直接責任,但是他應當受到道德上的譴責。而且說到底,還是這位司機的自身素養不夠,不懂禮讓,不分事有輕重緩急,且缺乏同情心。想一想如果是自己的親人需要急救,而自己卻偏偏還在應急車道行駛延誤了災情,最終不僅被拘留,還讓自己的親人的傷情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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