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1 P2P公司宜人貸強制放貸,對用戶敲詐勒索,違規收取“砍頭息”

有用戶投訴宜信旗下P2P網貸平臺宜人貸套路貸款。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向其銀行卡發放了8萬元的貸款,其隨即與宜人貸客服協商退款,卻被告知須額外償還17000多元的服務費。其表示宜人貸此舉是在“敲詐勒索”,將訴諸法律途徑。

調查發現,繼有關部門出臺相應文件明令禁止平臺收取“砍頭息”之後,宜人貸仍存在違規收取“砍頭息”的情況。此外,宜人貸在宣傳上有一定的違規行為,並被大量用戶投訴其存在“暴力催收”的現象。

記者通過各種方式多次聯繫宜人貸,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用戶稱未經自己同意,收到宜人貸8萬貸款

內蒙的胡先生爆料稱,其於4月8日上午收到宜人貸客服電話,說他有一筆8萬元的貸款被批准了,問其要不要,並稱可以綁定銀行卡完成認證。其拒絕了貸款請求,但隨後完成了銀行卡認證。當天下午,其尾號為3663的工商銀行賬戶收到了宜人貸發放的80000.00元貸款。

胡先生稱,當天他手機欠費,沒有網絡可以申請借貸,並再三表示自己從來沒有申請過任何貸款。

“我也不缺錢,也沒病沒災,也不做買賣,根本沒用錢的地方,只是一年前左右註冊過(宜人貸賬號)。”胡先生向記者說道。

其還稱,自己並沒有在該貸款協議上進行電子簽字。

在接到貸款辦理成功的短信後,其當即多次聯繫宜人貸客服,商議可不可以直接退款,被告知必須額外償還17000多元的服務費。其向宜人貸表示自己未曾申請該貸款,被告知須提供相關證據。

4月10日,在多次溝通無效後,胡先生通過郵件方式向宜人貸平臺回覆稱:“本人只接受償還不明來源財產八萬元;不接受額外利息、手續費、違約金、服務費等相關費用。”並稱,如果與宜人貸沒有辦法協商調解一致,將訴諸法律途徑,“或貴公司起訴本人,或本人起訴貴公司”。其在郵件中還表示將 “揭露貴公司對我的敲詐勒索。”

4月12日,胡先生收到宜人貸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在電話中表示,“我收到了你的郵件,但非常抱歉,你必須要償還本公司借款,至於您在郵件裡所說的訴訟問題我們會全力配合。”胡先生向記者還原宜人貸工作人員的回覆時如是稱。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律師,李亞認為,“從合同的角度來說,借款行為是合同行為,合同行為不管是通過書面的協議還是電子的協議,它肯定是需要獲得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同意的。如果借款人連協議都沒有簽署過,對方就給他發借款的話,等於說協議本身是不成立的。”

就此事的真實性,記者通過各種方式多次聯繫宜人貸,截至發稿未收到宜人貸的回覆。

調查發現宜人貸違規收取“砍頭息”

記者查看胡先生提供的資料及宜人貸官網發現,宜人貸平臺存在違規收取“砍頭息”的現象。

在上述協議編號為“B0000137094700009505258”的《宜人貸借款協議》中,記者注意到,雖然胡先生收到的款項為80000.00元整,但該協議借款本金實為“95238.10元”。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兩個數字之間的“15238.10元”的差額又去了哪裡呢?

P2P公司宜人貸強制放貸,對用戶敲詐勒索,違規收取“砍頭息”

記者在上述協議第3條看到了這一差額的去處。

該條款規定:“依據《宜人貸借款信息諮詢與服務協議》(編號:B0000137094700009505258-1),借款人需向恆誠公司支付信息諮詢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壹萬伍仟貳佰叄拾捌元壹角零分,¥(小寫 )15238.10元

現借款人和出借人同意和授權恆誠公司通過資金存管機構或(及)支付機構從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借款本金中扣除前述信息諮詢服務費並將扣除費用後的資金支付至借款人收款賬戶。”

這意味著,借款本金中的15238.10元被宜人貸平臺在發放貸款的過程中先行扣除了。而這一行為實質上就是在收取“砍頭息”,只不過與其他借貸平臺不同的是,宜人貸玩了一個文字遊戲。

宜人貸官網介紹稱,用戶在借款申請上填寫的金額被認為是用戶期望實際得到的金額,宜人貸稱之為申請金額。

資金到賬前扣除的前期服務費會在合同當中體現,也就是說,合同中體現的借款金額等於用戶的申請金額與前期服務費以及借款意外險保費的總和,宜人貸稱之為合同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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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述編號為“B0000137094700009505258”的《宜人貸借款協議》來說,胡先生收到的8萬元打款即屬於“申請金額”,協議中95238.10元的借款本金則為“合同金額”。

對此,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認為,不管是服務費、分期費、管理費或者手續費,如果說它就是整個的資金的使用成本的話,通常都可以列入利息的一部分。“合同金額9萬多,到手金額8萬,這就是明顯的砍頭息。”李亞說道。

事實上,對於宜人貸的上述行為,有關部門已出臺相應文件予以明確禁止。

去年12月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發佈的《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明確規定: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宜人貸先行扣除“前期服務費”收取“砍頭息”的行為明顯違背了上述通知的上述規定。

未見說明的“管理諮詢服務費”

除違規收取砍頭息的現象外,宜人貸在宣傳上還存在一定的違規現象。

在宜人貸官網,記者在“借款人幫助”欄下“借款收取哪些費用”的文字說明裡注意到,極速模式所需的服務費由“平臺服務費、前期服務費、分期服務費”組成,而平臺服務費包含了“前期服務費、分期服務費”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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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前期平臺服務費即上述內容提及的“砍頭息”。分期服務費則被宜人貸官網解釋為“借款人除前期服務費以外需要按月繳納的服務費”。

記者在上述胡先生提供的另一編號為“B0000137094700009505258-9”的《還款事項提醒函》第4條注意到,該條款稱借款人“該月還款額包含管理諮詢服務費、本金及利息”。

記者查看該文件,通篇並未提及“分期服務費”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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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認為,宜人貸在“宣傳上有一定的違規行為。”

而去年出臺的《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明確規定: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顯然,宜人貸並未明確解釋“管理諮詢服務費”的出處,亦和上述通知的上述規定相違背。記者再三聯繫宜人貸詢問此事,截至發稿未獲得對方回覆。

宜人貸被指“暴力催收”,有用戶稱遭恐嚇“想自殺”

此外,記者在聚投訴平臺上注意到,有大量用戶投訴宜人貸暴力催收,甚至有投訴人稱遭遇宜人貸恐嚇威脅“想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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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註冊名為陳女士的用戶投訴稱,自己在宜人貸借款到手兩萬左右,每月還3060,還了9期,共還了2萬7千多,最近由於資金緊張,導致最後三期沒有還上。其與宜人貸電話協商延後或先還一部分,被對方拒絕並被直接爆通訊錄,恐嚇家人說要找兩家催債公司上門催收,一家一天1600的費用由陳女士承擔,並稱到家後應還欠款就從九千變成2萬。

陳女士自稱:“我現在已經被家人拋棄了,被宜人貸也嚇得不輕……現在只想要自殺……”

對此,宜人貸在投訴中回覆稱,核實到陳女士2018年2月的還款一直到目前仍然處於逾期狀態。並表示逾期之後催收有正常的催促流程,“但一般是通過電話聯繫催促,不會上門催收。”

陳女士在聚投訴下方的回覆中否認了宜人貸的上述說法,並質問宜人貸“你們是黑社會的嗎?” 其稱“我這輩子最後悔的就是借了宜人貸的錢,好了,我現在工作也丟了,你們高興了?我徹底的無路可走了,你們趕緊上門去吧!也許還能趕上我的追悼會,再見了……”

記者通過社交平臺聯繫到陳女士,詢問其關於宜人貸暴力催收的事宜,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對方的回覆。

記者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社交平臺等多種渠道再三聯繫宜人貸,但均未能與其取得聯繫。

公開信息顯示,宜人貸為宜信旗下獨立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宜信創始人唐寧。2015年12月18日,宜人貸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據宜人貸官網介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宜人貸累計服務了110萬借款用戶,130萬出借用戶,累計促成借款總額達73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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