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延安實驗小學2018年小升初推薦工作告家長書

延安實驗小學2018年小升初推薦工作告家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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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在家校通力協作和共同努力下,您的孩子已圓滿完成小學階段學習任務,在此衷心感謝您對學校工作的大力支持與積極配合,同時對您的孩子即將踏上新徵程表示熱烈祝賀!為了做好學校2018年小升初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推薦辦法

延安实验小学2018年小升初推荐工作告家长书

2018年小升初推薦主要以學生綜合文化素質檢測和體能檢測兩部分內容為依據(每部分檢測都有學校領導及家長全程參與、監督),其中綜合文化素質檢測佔比95%(分兩次進行,第一次檢測佔比30%,於5月17日進行;第二次檢測佔比70%,於6月21日進行),體能檢測佔比5%(於6月12日進行)。依據兩次綜合文化素質檢測與體能檢測總和及學生入學意向徵求表由高到底順序依次推薦(如果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出現並列,則以學生第二次文化素質檢測為準,評價較高者為推薦對象;若第二次文化素質檢測也出現並列,則以該次文化素質檢測中的數學檢測為準,數學評價較高者為推薦對象,仍有並列,依次按照語文、英語、術科檢測成績為準)。

實施步驟

結合《延安城區2018年小升初工作實施辦法》中的實施步驟,我校推薦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工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5月15日——6月24日)

1.制定2018年小升初推薦工作方案,成立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兩個工作機構。(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由區科教文衛系統紀工委幹部,畢業生家長代表,市實驗中學、職院附中、寶塔初級中學和延安市新區第一中學4所招生學校的代表及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四方人員”組成,進行全程參與,全程監督。)

2.藉助各種媒體,公示推薦工作方案及工作流程。

3.組織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學生文化素質檢測及體能檢測兩部分內容。

4.成績彙總,並將彙總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6月22日——6月24日。

第二階段工作:下達招生計劃和推薦指標(6月25日——6月26日)

區教體局向學校下達市實驗中學、職院附中、寶塔初級中學和延安市新區第一中學4所中學入學推薦指標,以及其他公民辦中學的招生計劃。

第三階段工作:申請入學意向,推薦入學錄取(6月27日——7月16日)

申請入學意向,推薦入學錄取工作分三個批次進行。

第一批次(6月27日——7月3日)包括延安市實驗中學、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附屬中學、寶塔初級中學、延安市新區第一中學。

1.6月27日——6月29日,所有六年級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登錄寶塔區人民政府網

(www.baotaqu.gov.cn),點擊小學升初中信息採集系統,憑藉學校發放的報名條上的報名號及密碼進入系統,填報入學信息及申請入學意向(一名學生只限報一所學校),信息一旦採集,一律不得更改。未在網上申請的,一律不予錄取。

2.6月30日——7月1日,學校根據學生網絡填報意向申請及學校推薦工作具體辦法做好第一批次推薦工作,產生第一批次學生推薦名單。

3.7月2日,學校將推薦結果上報區考試管理中心審核。

4.7月3日,區考試管理中心進行審核後予以錄取,並統一發放加蓋區考試管理中心和錄取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由學校負責通知錄取學生按招生學校的要求辦理入學手續。沒有接到錄取通知書的學生為第一批次未被錄取的學生。

第二批次(7月4日——7月10日)包括除以上第一批次4所學校外的城區其他公民辦中學。

1.7月4日——7月6日,未被第一批次學校錄取的六年級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登錄寶塔區人民政府網(www.baotaqu.gov.cn),點擊小學升初中信息採集系統,憑藉學校發放的報名條上的報名號及密碼進入系統,第二次填報入學信息及申請入學意向(一名學生只限報一所學校),信息一旦採集,一律不得更改。未在網上申請的,一律不予錄取。

2.7月7日——7月8日,區考試管理中心同招生學校進行第二批次網上錄取。凡申請入學人數等於或小於招生計劃的,直接確定錄取結果;凡申請入學人數大於招生計劃的,按招生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確定錄取結果。

3.7月9日——7月10日,由區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發放加蓋區考試管理中心和錄取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學校負責通知學生按錄取學校要求辦理入學手續。

第三批次(7月11日——7月16日)未被前兩批次錄取的學生。

1.7月11日,區考試管理中心公佈招生學校空餘學位(學校通知未被錄取的學生及家長)。

2.7月12日——7月14日,未被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學校錄取的學生及家長通過寶塔區人民政府網第三次申報入學意向。

3.7月15日——7月16日,由區考試管理中心根據招生學校學位空缺情況,結合就近入學統一派位安排入學,確保每一位學生入學。學生按錄取學校要求辦理入學手續。

第四階段工作:註冊報名(7月17日——7月20日)

凡被各公民辦中學錄取的學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入學錄取通知書及招生學校相關要求(如小學素質報告冊、小學學籍冊、戶口簿等)到被錄取的中學報名註冊。逾期不註冊報名者,或不服從統一派位安排入學的學生,教育部門不再安排學位,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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