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七、八十年代的青年人,婚前在工作單位所領的工資大多會交給父母嗎?你怎麼看?

健康永遠是本錢


在當時的年代確實如此,上班後幫助家裡,也是擔當的責任,給家庭的回報。1


漫步人生1999


是的,當時大部分人都是這麼做的。

原因:畢竟當年上學很不容易,基本是舉全家之力去讀書,家裡的財力基本上也沒有什麼了。當工作掙錢之後,是要反哺家庭的養育之恩,工資都上交給父母,自己僅留一點點零花錢,不夠的時候再問父母要。

我記得自己剛工作那幾年,到過年時把自己的錢全取出來交給我媽,自己就留一點零用的。有一年春節前,我回家前把工資卡取光了,交給我媽1.2萬,自己留了3000多元,春節時給長輩、小侄子等發發壓歲錢,基本上只有幾百塊錢了,過年又給家裡買東西,上班的時候坐車的錢都不夠,沒有辦法又問我媽要了800元。

情況:一般父母也會收這個錢,一來用錢貼補家用,家裡有姐妹的,還要拿這個錢去給小的用;二來把這個錢攢下來,留著他本人結婚、買房用;三來替他存著,結婚時再給他,畢竟年輕人手大,自己拿著,有可能就存不下來了。大部分會這麼做,各家情況不一用法也不一。有的父母可能不收這個錢,讓孩子拿著自己有,有的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可能會主動要。

變化:現在年輕人很少這樣了,城市裡有的還會交個幾百塊錢的飯補吧。也是有實際原因的,一來父母也有錢,生活不緊張,二來剛工作的人想經濟自由,喜歡自己拿錢;三是開銷大,自己的工資基本花光了。

觀點:工作掙錢了是好事,但要懂得感恩,應該給家裡一些補貼,但量力而行,不要壓力太大。




除夕放煙花


那個時候人單純些,同時,七、八十年代,經濟不富裕,家庭人口多,負擔重,承擔一個家庭需要舉全家之力。所以,只要年輕人參加工作,有了工資,都交給了父母,由父母來統籌一家的生計。

我懷念那個時候,為全家人作貢獻,非常有成就感。


陽光了一下


這個問題嗎很好回答,因為之前他們都是在家裡吃飯,身上幾乎不留錢的,而且是八十年代的話也沒什麼投資概念,畢竟那時候你要做點什麼就叫投機倒把,所以很正常


牛家愛牛


會交一部分,但不至於全部上繳,畢竟需要自己也一些閒碎錢用於日常生活。


海邊的風在等你


大部分會,那會家裡不止一個孩子,工資低,家庭負擔重,在成家之前上交父母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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