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為什麼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但是堂兄妹不行呢?

毝咯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表兄妹和堂兄妹的意思。表兄妹:就是你媽媽兄弟姐妹的孩子;堂兄妹則是你爸爸兄弟姐妹的孩子。


那麼為什麼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而堂兄妹不可以呢?

原因如下:

一:同性不通婚原則

古時,堂兄妹是爸爸兄弟姐妹的孩子,而你是你爸爸的孩子,所以你和你的堂兄妹就是一個姓氏。

古代禮法規定,“同姓氏不可以通婚”,就算你們是同姓氏,沒有血緣關係,也是不可以結婚的。

他們認為,同性都是一家人,如果結婚那就是亂倫,而在當時,由於人口不多,所以,一般情況下,同姓氏或多或少都是有一點關係的。


二:傳統思想的薰陶

老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在古時,女人一但嫁了出去,那麼就是男方的人了,以後和女方這邊就沒有太多的血緣關係。

因此,通過對比我們發現,堂兄妹是爸爸這邊的人,表兄妹是媽媽這邊的人。雖然都有血緣關係,但是在古人眼裡,媽媽已經嫁給爸爸,所以是屬於男方的人,因此,自然而然,他們覺得表兄妹的血緣關係比較遠了。

而正是在這樣一種錯誤思想之下,再加上“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古代,就出現了很多的表兄妹結婚的例子。

如:林黛玉和賈寶玉,林黛玉是賈寶玉表妹,但是兩人還是在一起了。還有薛寶釵也是一樣的。


古時,也和我們一樣都是禁止近親結婚的,只是近親的標準不一樣罷了。

據記載,宋朝,不允許近親結婚,“違者各杖一百,並離之”。明朝,“同一姓氏、姑舅兩姨表親一律禁止通婚,違者以通姦論處,主婚人和男女雙方受杖刑二十,並強行“離異””。

近親禁止結婚,還是比較明智的,畢竟近親結婚容易生出有問題的孩子,一但孩子有問題,到時候苦的還是自己和孩子。


唯戀無名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說一件真實的事:

我爺爺的弟弟,在年輕的時候就出國謀生了,一直到幾十年後才回來,當時他已經八十多歲了。我們在和他聊天的時候,他聽到我父母都是同一個姓的時候感到非常驚訝,因為在他離開的時候是不允許同姓結婚的!他的這一說法令我很好奇,要不是聽了他的話,我都不知道以前同姓之前不能結婚。

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為什麼堂兄妹不行呢?這個就要從古人對血統的認知開始說起了。

在最早的母系社會裡,姓是由女性主導的,比如最早的姓有姜、姚、姬、姒等,這些全部都是帶有女字。在母系社會中,一個姓代表著同一血緣關係,這一時期的婚姻是“外婚制”,同姓不能通婚。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入父系社會以後,姓也轉為男性主導,子孫後代不再繼承母親的姓,而是繼承父親的姓,這時候的婚姻限制就變成了父系血統之間不能通婚。

表兄妹和堂兄妹有何不同?

我們都知道,表兄妹來自於母親那邊,堂兄妹來自於父親這邊,從基因遺傳角度來說都屬於近親結婚,因此都是不允許結婚的。但古人沒有基因這一說法,他們只認血統,血統的代表就是姓,因為姓是男性主導的,所以在古人看來,堂兄妹之間不能結婚,而表兄妹不同姓,則是允許。

古人對近親結婚的危害有沒有認識呢?其實是有的,《左傳》中記載了“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蕃”就是指不健康的意思,說明古人也認識到近親結婚的壞處。而且古代還把同姓結婚視為“獸行”,在《白虎通·嫁娶》中有記載:“不娶同姓者何,重人倫,防淫佚,恥與禽獸同也。”可見古人對近親結婚非常反對,只是他們對近親的理解不夠全面,完全是以“姓”為標準。

排除同姓的堂親後,表親被允許結婚。表兄妹之間結婚可以加強兩家之間的關係,鞏固雙方家庭的勢力和地位,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之間,都是一種強化社會地位的方法。

古代表兄妹之間結婚的例子很多,比如漢武帝與陳阿嬌,兩人留下了“金屋藏嬌”的佳話;還有陸游與唐婉也是表兄妹,不過後來兩人被拆散了。

古代在基因的遺傳問題上認知不足,才會允許表兄妹之間可以結婚。不過在科學並不發達的古代,能夠在幾千年前就認識到“同姓不通婚”的問題已經很不錯了。


水煮汗青


表兄妹可以結婚,絕對有道理:

你要以為古人傻,其實是你太傻。

一,古人很精明,現代人更精明,但現代人不知不覺中被洗腦,所以不理解古人為何這樣做。

舉例說明吧:

洗腦劇之一古裝戲《花為媒》,兩個小青年相戀,遭反對,結局皆大歡喜。

這裡王俊卿和李月娥,是表兄妹。

洗腦劇之二《紅樓夢》,林黛玉和賈寶玉的愛情故事,讓無數人感動流淚。

這裡林黛玉和賈寶玉,是表兄妹。


《花為媒》《紅樓夢》,說的是古代的事,觀點卻是現代的。

洗腦點:表兄妹都有血緣。

這好像天經地義,沒啥可說的。你要這麼想,說明你已被洗腦。


二,古代的真實表兄妹,未必有血緣。

以《紅樓夢》為例,如果林黛玉的父親取了二房三房四房五房老婆,各自生了一大堆兒女,那麼這些兒女和林黛玉一樣,和賈寶玉是表兄妹關係。

這就是古代的表兄妹, 和你想的不一樣。

中國民間有句俗語,"一表三千里", 你應該知道啥意思?


三,決定表兄妹關係遠近的,不是血緣,是妻和妾的地位。

古代男人,除妻之外,娶妾是正常的。妾地位低,甚至為奴,生子無繼承權,除非妻子無子。

妾在夫家,妻為大。族群中表兄妹關係的遠近,妻的子女排第一層次,妾的子女排第二層次。

就是說,是不是親近的表兄妹,不先看血緣,先看錶兄妹是"妻生"、還是"妾生"。

當然也有例外,但這裡說的是普遍。


三,聯姻孃家,妾說的不算。夫和妻,才是當家主角。

妾的兒女婚姻,妾不能做主,得聽命夫和妻。

若妾的孃家人想結親,門當戶對條件下,首選是妻的子女。虛榮、地位、尊嚴、風俗,哪朝哪代的人不考慮?

如果可以嫁娶,妻的子女,卻非要嫁娶,妾的子女,會讓人看低自己,傻子才會這麼做。


綜上,古代真正有血緣的表兄妹結婚,其實並不多。所以也用不著頒佈法令加以限制。

至於古來的戲劇,現代的電視劇,表現古人的表兄表妹,就是一種藝術形式,娛樂成分多,歷史真實成分少。


同成觀史


為什麼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但是堂兄妹不行呢?

在我國目前的憲法當中,三代以內有著親緣關係的親人是不能夠結婚的。這就表明著,不管是堂兄妹還是表兄妹,兩人都不能夠結為夫妻。但是在古時候,表兄妹結婚是很常見的事情,甚至雙方家庭都很樂意表兄妹結婚,因為他們覺得這樣是一種親上加親的行為。可是對於堂兄妹,古人們是反對的,他們不同意兩者結婚,覺得這樣的行為是有違常理,有違倫道。為什麼對於堂兄妹、表兄妹的婚姻,古人會有這樣兩種不同的看法。歸根結底,有著這三點原因。



第1點原因,堂兄妹屬於一家人,表兄妹屬於兩家人。所謂的堂兄妹,就是指的父親這一輩的關係,堂兄妹兩人的姓都是一樣的。古人對姓氏,對祖宗還是很看重的,他們覺得同一個姓,就是同一家人。一家人結婚,那就是有違常理的事情。而表兄妹,指的是母親那邊的兄妹,兩者的姓氏是不同的,故而這就代表著是兩家人。那麼不同的兩家人結婚,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若中間又有著表兄妹這一層關係,會有一點沾親帶故的感覺,古人們就覺得這樣結婚,反而是親上加親,女子嫁過去了以後,還能受到姑姑的庇佑,這是一件好事情。



第2點原因,堂兄妹們居住在一起,更像親兄妹。在古時候,堂兄妹基本都是一起長大的,彼此的關係非常的親近,雖然不是親兄妹,卻和親兄妹也是差不多。因此在大家的眼中,若這對兄妹產生出了男女之情,那就是一件天理都不容的事情。反觀表兄妹們,他們從小就沒有居住在一起,屬於在不同家庭長大的孩子們,那他們結婚,就是一件門當戶對,極為般配的一件好事。



第3點原因,在男權至上的社會,父親這邊的關係會更親近,母親那邊的關係著則更加疏遠一些。說來說去,在古時候,和父親這邊扯上關係的就是親人,和母親那邊扯上關係的算是外人。在最初的時候,在那些部落中,兄妹之間都可以結婚,到後來人們發現,兄妹這類關係太過於親近的人,結婚生出來的孩子很多都比較不正常。為了後代著想,他們最後就做出了讓步,關係親近的人不結婚,也就是兄妹不結婚。但在男權時期,和父親這邊扯上關係的人才是真兄妹,和母親那邊扯上關係的人則不能稱為真兄妹。故而,堂兄妹結婚是不被允許的,表兄妹結婚則可以。


江上孤舟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今天無論表兄妹還是堂兄妹,都不允許結婚。

但古代不同。

林黛玉就是賈寶玉的表妹,兩人一樣可以成親,薛寶釵也是一樣。

但古代堂兄妹是堅決不允許結婚的,違者會被當做亂倫受到嚴懲,重則可以處死。

原因如下:

第一,堂兄妹被認為幾乎是親兄妹。

古代宗族關係和今天不同,堂兄妹被認為是親密的一家人。

古人基本都住在鄉下的村裡,而皇權不下鄉,官府只管理縣一級,村裡大小事由族長解決。

而以族長和族內長輩為核心,本村一個姓氏的堂親,在古代都被看做一家人,是一個大家族,非常親密。

由於都是一家人,在古人看來堂兄妹結婚屬於亂倫,同親兄妹結婚沒有什麼區別。

其實,這種說法也有一定道理。

事實證明,堂兄妹的相貌往往是非常相似的。

由於血統很親近,父親相貌有比較接近,堂兄妹往往都是同一臉型,五官非常接近。

這樣結婚,確實近似於親兄妹,給人強烈的亂倫感覺。

相反,表兄妹就不同。

比如賈寶玉和林黛玉,一個是賈家人,一個是林家人,他們只是親戚,不算是一家人。

在古人看來,這是可以接受的。

第二,同姓不通婚。

古代有很多規矩,同姓不通婚就是一個。

在古代禮法嚴格的時候,嚴格遵守同姓不通婚的習俗。

即便同姓但男人並沒有血緣關係,也不允許結婚。

這主要是古人認為,同姓其實都是同一個祖先,說通俗點也是一家人。

從大範圍來說,同姓結婚也屬於亂倫。

自然,這對於很多大姓來說沒有道理,因為時間太久,人口太多,血統早就沖淡了。

但對於某些小姓氏來說,確實有一定道理。

薩沙有個朋友的太太,就是一個很冷門的姓氏,在南京只有二十多個同姓的,全部都是親戚。即便在江蘇省和安徽省,這個姓氏也只有100多人,也都是有血緣關係的人。

如果是小姓氏,確實存在“失散多年的兄妹”這種情況,男女可能具有較近的血緣,導致生下來的孩子有問題。

古代對於這方面非常嚴格:唐律規定:同姓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論。明、清律規定:凡同姓為婚者各杖六十,離異。

這種思想根深蒂固。

資料中這麼寫:現代東亞各地法律皆沒有禁止同姓結婚,但一些較為保守的華人及朝鮮族家庭會反對子女與同姓的人結婚。


薩沙


現代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能結婚,近親結婚不僅違反倫理道德,更違反生育學規律,會造成遺傳基因突變,後代智障畸形概率大大增加。古代歐洲和日本皇室流行近親結婚,導致皇室出現了很多痴呆智障兒,就是慘痛教訓。

而在古代中國,表兄妹、表姐弟結婚現象比較常見,為何沒有堂兄妹、堂姐弟結婚呢?

這個跟父系氏族社會下,男性佔據主導權有關。

從血緣關係來看,堂兄妹、堂姐弟之間的血緣親疏,與表兄弟、表姐弟之間的血緣親疏,沒有本質區別,都有一半的基因是分別遺傳自一對親兄弟(姐弟、兄妹)。

但是古人不懂遺傳基因學,所以只能從宗族禮法角度去迴避近親結婚。

在古代男權社會,宗族是以男性為中心構建的,有同一血脈傳承、同一姓氏的男子被認為是同一宗族,同一宗族內不出五服(即同一個高祖父)的男女是不能結婚的。

堂兄妹是同一個祖父,關係十分親密,所以不能結婚。

表兄妹就不一樣了,雙方既不是同一個姓氏,也不是同一個宗族,彼此之間根本沒有“五服”的概念,雖然血緣關係很近,但並不違法古代宗族禮法規則,所以允許結婚。

試想一下,如果古代宗族以女性為中心構建,按照當時的禮法,必定是姨表親不能結婚,而姑表親仍不受影響,至於堂兄妹、堂姐弟之間反而是可以結婚了。

綜上所述,古代不允許近親結婚,不是從血緣和生理學角度考慮,而是從宗族禮法角度出發,跟我們現代婚姻法不允許近親結婚,出發點是完全不同的。

我是專注歷史文化的狄飛驚,歡迎關注我!


狄飛驚


因為表兄妹是親戚,堂兄妹是家人。

這是父權社會決定的,父權社會一切以父親的血緣為準則。

所以堂兄妹就是一家人,而表兄妹都是外人,是個親戚。

堂兄妹結婚那就是亂倫,表兄妹結婚那就是親上加親。

換言之,如果在母系社會裡。

一切以母親的血緣決定,那表兄妹肯定就不能結婚,堂兄妹就可以結婚。

因為表兄妹就成了家人,堂兄妹則成了親戚。

其實人類一開始,在原始部落社會里,一個部落生活在一起,他們沒得選擇,為了保持家族的團結和穩定,他們最初都是選擇兄妹結婚。

所有的神話裡都有兄妹結婚的故事。例如中國的伏羲和女媧就是兄妹。

但是隨著近親結婚出現的遺傳問題越來越多,他們不得不做出讓步。

規定同姓不婚,這樣最好的選擇就是表親了。

最搞笑的是高麗王朝,他們發現兄妹結婚很容易生下弱智和殘疾。

怎麼辦呢?

他們聽說了同姓不結婚,就可以避免。

於是他們就做出了一個決定。

讓女兒跟隨母親姓,這樣兄妹不就不是同姓了。

然後他們就可以光明正大結婚了。

這個事情可以用一箇中國成語來形容:掩耳盜鈴


錦翼


在高度文明的現代社會中,近親是不可以通婚的,所以在很多歷史小說中可以看到的兄妹之間結婚的現象在現代社會已經不復存在了,而且即便兩人執意要在一起,在註冊登記時也會直接查出來,這種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也不符合道德規範。但是在古代,我們可以通過一些記載中發現這樣的現象,就是古代表兄妹之間是可以結婚的,可是堂兄妹之間卻不可以,那麼這是為什麼呢?

比較經典的表兄妹結婚的應當屬紅樓夢中的賈寶玉和林黛玉了,他們兩人就差一點結婚,也就是說這種情況是被允許的。可是堂兄妹和表兄妹在古代究竟有什麼不同呢?其實主要是因為在古時候堂兄妹被認為是親人,就如同胞兄妹一樣,所以親人之間當然不可以結婚,如果結婚那就是亂倫,古代封建社會對於這種問題是十分嚴苛的。古代社會中有很多大家庭,有的宗族都會居住在一個地區,他們之間的關係緊密,而且堂兄妹之間都是一個姓氏家族成員,自然結婚是不被允許的。像林黛玉和賈寶玉之間其實是屬於表兄妹關係,因為他們姓氏不同,所以即便結婚在當時也被認為是可以的。

不僅如此在古時候即便不是堂兄妹關係,如果姓氏形同也是不可以結婚的,這個原因和以上所提到的差不多,因為古時候很多姓氏家族都延續了很多代,不像現代社會這麼紛雜,因此他們一般都會認為相同姓氏之間的人如果往上推可能都是親戚關係,所以相同姓氏的男女之間也是不可以結婚的。如果被發現在古代不僅要遭到人們的白眼和議論,也有傷風化,還需要受到刑罰,所以在古代,人們對於這些固定都很在意,也會嚴格遵守。

對於違反規定結婚的情況,古時候的處罰是很嚴苛的,因為這種問題是違反了人倫道義的,在古代封建社會並不被允許,所以一旦發現需要接受嚴厲處罰。例如在唐朝有的需要被關押幾年,有的甚至會連累到宗親,所以一般人都不會冒險違背法律。

所以堂兄妹無論是現代社會還是古代社會都是無法結婚的,即便是結婚了也不利於後代,而現代社會相比較古代有了更多的規定,現代社會近親結婚都不可以,這樣也有利於優生優育。


歷史課課代表


首先說一下,咱們國家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不能結婚的,這也就是說,無論表兄妹還是堂兄妹,希望大家不要違法哦。



回到問題,為何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而堂兄妹不可以?這實際上人類婚姻制度進化過程中的一個環節。

首先是氏族社會初期,人們以母系血緣為紐帶構建了部落。每一個部落中都以女性為尊,以女人的姓統一為部落的姓,女人生下的男子再冠以氏。因此女性在當時佔據著有絕對的統治地位。

當時,所有的部落內男女婚姻關係非常混亂,為集團婚姻制,也就是說部落內所有男子和所有女子互為夫妻。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逐漸發現兩性關係會受到血緣關係的限制或排斥,所以婚姻形式也在進化。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提出,氏族社會的婚姻制度通過發展,由集團婚姻制度變成了血緣群婚制。

血緣群婚制是按照輩分劃分婚姻,即在部落中,不同輩分的人不能結婚,目的是為了防止隔輩至親婚配,換句話說也就是防止父女、母子之間的婚配。從此婚姻開始在同一輩人中進行。這說明石器時代的古人已經初步瞭解了近親婚配的劣勢。

漸漸地,婚姻形式再次進化。人們發現親生兄弟姐妹之間也會受到血緣關係的限制或排斥。於是一群姐妹雖然可以擁有她們共同的丈夫,但會把她們會把同胞兄弟排除在外。同樣,一群兄弟可以擁有共同的妻子,但也會把自己的同胞姐妹排除。



原始社會晚期,人們從群婚制過渡到了對偶婚,即一男一女的婚姻。此時人們結婚的對象會第一個排除血緣最近的同胞兄弟姐妹,之後排除母親姐妹的後代,即表親兄弟姐妹。但由於不知道父親是誰,所以不用排除堂兄弟姐妹。這也就是同姓不婚的由來。

父系社會到來後,同姓不婚的規定依然延續了下來,不過此時的社會已經是靠著父親的血緣關係維繫,自然堂兄弟姐妹就不能結婚了,而表兄弟姐妹就可以結婚了。

周朝之後,人們對同姓近親結婚生育畸形胎兒已經有了深刻認識,如《左傳》中記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後世也有了明確同姓不婚的記載。《魏書·高祖紀》載:

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絕同姓之娶。

有了規定之後,人們逐漸的把同姓結婚視為了亂倫,所以古代基本上沒有同一姓氏內的婚配的情況,即便是過了三代以外也不例外。



既然同姓不能結婚,而表親是外人、是親戚,那為了親上加親,古代開始讓表兄妹結婚。著名的例子有漢武帝劉徹娶了自己的姑表姐陳阿嬌,王獻之娶了自己的舅表姐郗道茂。

最後說一下近親結婚的危害,最著名的就是哈布斯堡家族了,整個家族幾乎全部近親結婚,大部分人的都遺傳了流水線般的錐子臉,各種千奇百怪的遺傳病使得這個龐大的家族最終衰落。



再有就是古代半島高麗棒子,他們近親結婚非常奇葩。因為深受中原文化影響,他們知道同姓不婚,但為了兄妹結婚,人家讓家族內女人的姓跟母姓,採取這種掩耳盜鈴的方式延續近親結婚,最終同樣因為近親繁殖走向了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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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越關


古代堂兄妹不能結婚,最關鍵的原因是一點:同姓不婚。

如果追本溯源“同姓不婚”的文化傳統要追溯到西周時期,是周人實行族外婚時遺留下的規定。 現在一般認為周朝之所以制定“同姓不婚”的原因是為了鞏固中央集權統治,加強和諸侯間的聯絡,而不是出於“倫理”的考慮,最終為了使周天下長盛不衰,可惜是一個美好的夢罷了。

春秋時代的典籍中對於“同姓不婚”有諸多記載:

1、《國語·晉語四》: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倘若同姓結婚,那麼就不會孕育後代;

2、《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男女同姓結婚,那麼生下的後代先天不足。

而《魏書·高祖紀》中所載的“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絕同姓之娶”也側面證明了同姓不婚是源於周禮。

堂兄妹有著共同的爺爺奶奶,共同的祖上,是父親的哥哥或者弟弟所生育的子女,所以他們是同姓。屬於一個宗族的人,可以說是一家人,相當於親兄弟姐妹,倘若結婚,亂了倫理,要受天罰的。

表哥表妹,天生一對:可以壯大家族勢力

表兄妹的血緣關係則遠的多,甚至還可能沒有血緣關係。古話雲“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認為女兒外嫁就屬於其他宗族了。但是為了壯大雙方宗族的勢力,通常主張親上加親,所以“表兄表妹,天生一對”的婚姻文化就形成了,當然在今天是不被允許的。

更何況,如果表妹是姑父家二房三房等側室所生的女兒,那麼跟這邊是一點兒血緣關係都沒有,就更沒有後顧之憂了。

所以在金庸小說中有慕容復&王語嫣(《天龍八部》)、衛壁&朱九真(《倚天屠龍記》)、汪嘯風&水笙(《連城訣》)這樣三對錶兄妹情侶,是非常合理的,只不過這幾位表哥的結局都……。

今天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旁系直系三代以內都不能聯姻,所以表哥表妹的時代過去了,小哥哥、小姐姐的時代來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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