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亲历者讲述毒驾:扭曲的公路、古怪的房子,好像到了一个奇异世界


偶尔会有一些处于戒毒期间的人跟我抱怨,当初因吸毒而注销了驾驶证,导致自己现在无法从事司机一职,这惩罚是不是有点重。每当听到这样的话,我总是忍不住想怼,既然知道驾驶证很重要,当初吸毒的时候,怎么就不多考虑一下。

当然,只是抱怨注销驾驶证其实还不算好,毕竟还是知道自己有错在先,只是认为惩罚太重了。可恶的是,还有喜欢比烂的人,他们认为毒驾比酒驾少,为什么处罚却更重。

我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产生这种念头的,可能是太以自我为中心了,根本没去了解过酒驾的处罚有多严重,只单纯想给自己狡辩一下。为了让这些人清醒一下,我今天就把酒驾和毒驾的处罚做全对比。

酒驾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这不仅影响自己,连子女亲人都会受牵连),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未达到醉酒标准的酒驾行为,罚款1000元—2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如果是营运机动车,则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已达到醉酒标准的酒驾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是直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然后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并10年内不得重新申报,以后也不能再驾驶营运车辆,然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生禁驾。

毒驾

至今未入刑法,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最严重不过是注销驾驶证,戒毒满三年就可以再次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

如果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唯一能定罪的就是《刑法》第二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的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过上面的对比,酒驾和毒驾的处罚孰轻孰重,这个已经不言而喻。其实,我更希望吸毒人员明白,毒驾的危害性只会比酒驾更大,之所以数量比后者小,一是因为基数小,二是对吸毒行为打击一直比较严。

注销吸毒人员的驾驶证,表面是为了预防毒驾的发生,其实更多是因为毒驾未入刑法的无奈选择。如果未来毒驾的处罚跟醉驾一样,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危险驾驶”定罪,我相信毒驾事件也会大大减少。

关于毒驾的危害,我之前写过几篇文章,再说就有点啰嗦了,不如来听听吸毒人员讲述自己的毒驾经历,相信会更有说服力。

以下是亲历者的第一人称讲述:

那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大概凌晨2点左右,和朋友吸完“K粉”,在兴奋中出了屋,找准备开车回家。当时,依稀感觉有人在喊我,但好像没有,估计当时也不想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回家。

亲历者讲述毒驾:扭曲的公路、古怪的房子,好像到了一个奇异世界

开车上路没多久,就发现公路就在眼中变幻起来,从笔直到扭曲,高低起伏不定,而且光怪陆离,路边的房子也古怪起来,好像到了一个奇异世界。

不过这也没能阻挡我回家,就凭借感觉沿着这条奇怪的路一直开,心里一阵阵的恶心想吐,可又吐不出来。

亲历者讲述毒驾:扭曲的公路、古怪的房子,好像到了一个奇异世界

在路上总感觉有东西在阻挡车辆前行,碰撞出“砰砰”的声音,车身也不停地颤动,方向盘好像也不太好使唤。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到了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楼房。

下了车踩着虚幻的楼梯进了家,把自己扔在床上,紧接着就是头痛、恶心、困与兴奋交织,内心告诉自己太困、太累了睡吧,可大脑的兴奋让我闭不上眼。

无论睁眼闭眼,眼前全是稀奇古怪的事物,大脑在飞快地运转,一会儿觉得有人要害我,一会儿觉得我好像做了对不起人的事。

很久远的往事也从脑海深处浮现,用各种古怪的思维去分析,又得到更古怪的结论,总之脑海里无数的奇思异想根本停不下来。

鬼知道,多久以后才昏昏睡去,却在一阵急促而巨大的敲门声中醒来,顶着快要爆炸的脑袋挣扎着开了门,几个朋友瞬间就冲进屋,他们已经找了我两天都吓坏了,据说到家来敲门都不下十次。

交谈之后才知道,从开车出来到被叫醒已经过去40多个小时了,天依然是黑的。强忍着身体各种不适开始大量喝水,头终于好受了一些,继续睡。

亲历者讲述毒驾:扭曲的公路、古怪的房子,好像到了一个奇异世界

第三天早上睁开眼感觉好受了很多,下楼一看,车已经面目全非,除了车辆尾部全都碰撞的破破烂烂,估计一路撞着马路牙子、垃圾桶等回的家,幸亏那天深夜路上无人,不然后果多严重真不敢去想象。

直到现在也无法想通那天为什么执意要开车回家,不过一想起此事就后怕不已,后悔不已,就让我的经历给大家一个经验教训吧。


------本文转自毒言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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